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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波三折的交通事故赔偿案

2022年01月21日 10阅读 来源:攀枝花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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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习生罗佳本报记者王南桢“这起交通肇事赔偿案两年多,现在终于结案,当事人也可以拿到应有的赔偿了。”12月12日,市法律援助中心的值班律师刘治成拿到一纸民事判决书松了一口气。2011年5月27日5时12分,元亨建材市场附近,一辆往渡口桥方向行驶的轿车与一辆同向行驶的出租车发生车祸,造成两车驾乘人员不同程度受伤。事故发生后,伤者被送往医院救治。交警部门经调查后认定,轿车驾驶员负事故全部责任。这本是一起普通的交通事故,但却由于种种原因,出现了一波三折的局面。驾驶证过期未审保险公司应当赔偿交通事故发生后,轿车驾驶员张某第一时间向自己投保的保险公司报了案。按理,车辆和伤者的赔偿应由该保险公司承担,但保险公司在出现场后,却以轿车驾驶员驾驶证过期未换证为由,拒绝承担赔偿责任。针对这一异议,张某向法院提起诉讼,其代理人认为,本案中,驾驶员证件是否有效是由相关行政机关认定的,不属于保险合同约定的拒赔理由。一审法院在审理后认为,保险公司未履行保险合同,因此判保险公司承担赔偿责任。保险公司对此不服,上诉到市中级人民法院。市中级人民法院承办法官认为,所谓驾驶人员无驾驶证,系指驾驶人员驾驶机动车辆时,没有取得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核发的机动车辆驾驶证,或者取得机动车辆驾驶证后被吊销或者驾驶许可被依法撤销的。而张某在发生事故时,确实存在驾驶证有效期满后未按时换证。根据相关规定,对持证人未申请并超过有效期换证的,依法处罚后予以换证,并不存在驾驶证被吊销或被撤销的情况,因此,保险公司拒绝承担赔偿责任,没有法律依据,维持原判。在城里务工按居民标准赔偿此次交通事故造成出租车司机杨某多发性肋骨骨折、双侧血气胸、双肺挫伤、肺部感染等,经多次治疗,花了近20万元的医药费,但还有部分功能未恢复。2012年5月,经市法正司法鉴定中心评定,杨某为五级残,尚需后续治疗费1.5万元。因赔偿问题未能达成一致意见,杨某将轿车驾驶员和其车辆投保的保险公司起诉到东区人民法院。诉讼中,轿车驾驶员张某提出对杨某的伤残等级进行重新鉴定。今年2月,由法院委托成都某司法鉴定所对杨某的残疾等级进行重新鉴定。经鉴定,杨某一处伤残等级为四级、两处为十级。针对保险公司提出杨某是农村居民,残疾赔偿金和误工费应当比照农村居民标准计取的说法,法院在调查中了解到,杨某自2005年3月一直居住在攀枝花,并在当地务工。因此,根据最高人民法院指导意见,外来务工人员长期居住在城市且主要从事非农职业的可以参照城镇居民的赔偿标准。杨某的父母均年事已高,62岁的父亲曾患脑溢血,长期坐轮椅,母亲59岁常年患有风湿性心脏病,姐已出嫁,家庭较贫困。原告律师要求被告赔偿对两位老人的扶养费。经法庭调查,一审法院支持被告赔偿杨某父亲的扶养费,只是按照农村可支出标准赔偿,而其母亲的扶养费未被列入赔付项目中。今年7月,法院判决保险公司赔给杨某36万余元。拿到一审判决时,原告律师发现,法院支持了杨某按城镇居民计算赔偿金,但计算上有偏差。而他父亲是非农业户口,扶养费却是按农村人口标准计算的。此外,他的母亲的扶养费未得到支持。因此,就赔偿费用相关问题,杨某代理律师再次向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要求对其的伤残等级赔偿比例重新进行计算,同时按城镇居民标准计算其父亲扶养费及按照农村居民标准赔偿其母亲扶养费。在鉴定所证明赔付比例说明后,市中级人民法院认为在伤残等级赔偿计算方面一审存在失误。此外,杨某的母亲现年59岁,一审中上诉人已提供了相关证据证实其母亲已经丧失劳动能力,按照法律规定应该支付扶养费。同时,经过调查确认杨父系城镇居民应按城镇居民标准支付扶养费,杨母则应按农村居民标准支付扶养费。12月5日,市中级人民法院依法判决:撤销一审判决,由保险公司赔偿杨某41万元,轿车驾驶员及车主共同支付杨某各项费用8万余元,并承担一审、二审的案件受理费共计8116元。目前,杨某与父母已回到老家,保险公司和轿车驾驶员正在为其办理赔偿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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