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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年那些未能“整体着陆”的规定

2022年01月21日 10阅读 来源:攀枝花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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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华社记者王研白靖利在即将结束的2013年,既有诸如“常看望老人”这样的新法规出现,也有限塑令、垃圾分类之类的老制度继续推进。但在这一年中,仍有一些法规制度未能“整体着陆”,其中有的规定部分得到执行,有的规定在部分场所得到了执行,也有的规定基本没得到执行,形同一纸空文。难以落实的“常回家看看”【背景】从2013年7月1日起,依据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老年人权益保障法》相关条款,与老年人分开居住的家庭成员,应当经常看望或者问候老年人。【见闻】“我不能经常回家看父母,难道还犯法了?”1997年就从云南昭通到昆明上学并定居的刘莲显得很无奈。由于工作忙假期少,还要照顾孩子,她一年最多只能回家一次。“时间和金钱成本太高了。”刘莲说,老家太偏远,以前光路上就要花一天,现在也要10个小时才能到。【声音】凌云律师事务所律师孙文杰认为,虽然法律对“常回家看看”进行了规定,但相关条款仅是一个倡导条款,目的是为了提醒社会、子女加强对老年人的关心、照顾。整治难改的“中国式过马路”【背景】“中国式过马路”在今年引发社会关注。此后,北京等城市交管部门纷纷开展行动,将行人及非机动车的交通违法行为治理纳入交通秩序整治工作的重点,通过曝光、纠正、教育、批评和处罚等措施治理“中国式过马路”。【见闻】记者在一些城市了解到,即使在最集中的整治阶段,处理也经常遭遇“软抵抗”:被罚行人和司机并不配合,由于涉及面较大,处罚往往改为“批评教育”。由于执法成本高,“一阵风”的整治过后,“中国式过马路”又畅行无碍。【声音】“部分行人一直缺乏过马路看红灯的习惯,现在他们已经学会看指示灯,这已经是很大的进步。对我们来说,处罚并不是目的,而是让每位交通参与者都养成安全、文明的出行习惯,维护道路安全。”广州市一位交警说。“难以落地”的垃圾分类【背景】2009年实施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循环经济促进法》规定,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统筹规划建设城乡生活垃圾分类收集和资源化利用设施,建立和完善分类收集和资源化利用体系,提高生活垃圾资源化率。【见闻】多项调查显示,大多数市民并未对家庭生活垃圾进行分类。记者在北京、广州、昆明等地发现,许多市民分类的自觉性不强,甚至无法辨别分类。【声音】安徽省政协委员汪洪杰建议,将垃圾分类投放知识作为中小学道德教育课的内容,使垃圾分类知识从小学就普及起来;加大宣传力度,提高居民认知度;希望相关部门制订生活垃圾细化分类收集利用实施办法,通过法规约束规范垃圾分类和收集。难以执行的“禁烟令”【背景】2011年5月1日实施的《公共场所卫生管理条例实施细则》规定,室内公共场所禁止吸烟。按照规定,包括宾馆、酒吧、公共浴室、体育场(馆)、博物馆、书店、候诊室以及公共交通工具等场所都禁止吸烟。【见闻】记者近日在广州一家湘菜馆就餐时发现,尽管有“禁止吸烟”的明显标志,但仍有顾客忘我地“吞云吐雾”。而在酒吧、歌舞厅、游戏室等场所,“禁烟令”几乎就是一纸空文,监管也是形同虚设。【声音】清华大学法学院教授王晨光认为,立法定规则很重要,只有对公共场所的范围、违法如何处罚等作出明确规定,才能有统一的行为标准。(据新华社昆明12月22日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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