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攀枝花市就业、失业登记相关知识问答

2022年01月21日 10阅读 来源:攀枝花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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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用人单位初次办理就业登记时,需要哪些资料?用人单位初次办理就业登记时,需进行用人单位基本情况登记,填报《攀枝花市用人单位基本情况登记表》,并提交组织机构代码证或工商营业执照(验原件留复印件)。二、用人单位基本资料变更怎么办?用人单位名称、法定代表人、经济类型、组织机构发生变更后,应当自变更之日起30日内到原登记机构办理变更登记。三、用人单位新招用人员,办理就业登记的时间?用人单位新招用人员,应于录用之日起30日内为劳动者办理就业登记手续。四、用人单位办理新招用人员就业登记需要哪些资料?用人单位办理新招用人员就业登记时,应填报《攀枝花市用人单位用工备案登记表》,并提交以下资料:1、被录用人员的《就业失业登记证》;2、劳动合同(验原件留复印件);3、被录用人员有效身份证(复印件);4、劳动者从事国家就业准入的职业(工种)的职业资格证书(复印件);5、其他规定的资料。五、哪些人可以做就业登记?1、企业招用的劳动者;2、民办非企业单位招用的劳动者;3、与国家机关、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建立劳动关系的劳动者;4、从事个体经营的劳动者及其雇工;5、从事灵活就业的劳动者。六、到哪里做就业登记?用人单位应当为与其建立劳动关系的劳动者办理就业登记,同时办理劳动用工备案。国家机关、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和民办非企业单位在单位所在地公共就业服务机构办理就业登记。其中,攀钢(集团)公司、攀枝花钢城集团有限公司、中冶实久建设有限公司(中国第十九冶金建设公司)、攀枝花煤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攀枝花钒钛产业园区和市级国家机关、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和民办非企业单位在市就业服务管理机构办理就业登记和失业备案登记;县(区)国家机关、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和民办非企业单位在县(区)就业服务管理机构办理就业登记。企业在工商注册登记地的公共就业服务机构办理就业登记。城镇个体工商户在所在地社区办理就业登记。七、其他人员怎样办理就业登记?1、从事个体经营的劳动者及其雇工在经营所在地社区办理就业登记;2、灵活就业人员在实现就业后30日内,在其常住地社区办理就业登记。3、初次办理就业登记的,填报《攀枝花市个人就业情况登记表》,并提交有效身份证件(复印件)和工商营业执照(验原件留复印件)或社区灵活就业认定证明办理。八、登记就业状况发生变更或失业怎么办?登记就业状况发生变更或失业时,劳动者应在发生变更或失业之日起30日内到原登记所在地社区办理变更手续或进行失业登记。九、什么是《就业失业登记证》?就业失业登记证有什么作用?《就业失业登记证》是记载劳动者就业和失业状况、进行就业和失业登记、享受公共就业服务和就业扶持政策、享受失业保险待遇等的合法凭证。就业失业登记证实行实名制管理,每个证件都与持证人身份证相对应,每位劳动者只能拥有唯一的就业失业登记证编号,并且证件必须由劳动者本人保管,不得转借给他人使用。就业失业人员凭就业失业登记证可享受国家和省、市就业扶持政策和优惠待遇。登记失业人员凭就业失业登记证才能享受免费公共就业服务和规定的失业保险待遇;就业困难人员就业创业,只有凭就业失业登记证才能享受国家、省及地方政府规定的就业扶持政策。十、到哪里做失业登记?在法定劳动年龄内,有劳动能力和就业要求,且处于无业状态的本市城镇常住人员,在户籍所在地社区进行失业登记。农村进城务工人员以及其他非本地户籍人员在本市稳定就业满6个月的,失业后可在常住地社区进行失业登记。十一、哪些人可以办理《就业失业登记证》?有以下九种:1、在法定劳动年龄内,有劳动能力和就业要求,且处于无业状态的本市城镇常住人员;2、年满16周岁,未继续升学的各类学校毕(肄)业生;3、与用人单位解除或终止劳动(聘用)关系的人员;4、停止经营的个体工商户业主或私营企业业主,终止灵活就业人员;5、退役且未纳入统一安置的人员;6、刑满释放、假释、监外执行或解除劳动教养的人员;7、农村进城务工人员以及其他非本地户籍在本市稳定就业满6个月后失业的人员;8、土地被征用,按城镇人口安置的人员;9、其他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人员。十二、《就业失业登记证》到哪里申请办理?1、本市城镇户口失业人员本人在户籍所在地社区进行申请;2、本市农业户口失业人员可到户籍所在地的乡镇劳动保障所申请办理,也可到居住地的社区或从业的社区申请办理;3、外地户口在攀失业人员可到常驻地申请办理,也可到从业地的社区申请办理;十三、办理《就业失业登记证》需要哪些资料?失业人员办理失业登记时,需到户口所在地的社区填《攀枝花市失业登记表》,并提供以下资料:1、居民身份证、户口簿(验原件留复印件);2、本人免冠两寸彩色照两张;3、学校毕(肄)业的,应提供毕(肄)业证书;4、与用人单位终止或解除劳动关系的,应提供终止或解除劳动合同关系的证明;5、从事个体经营或私营企业停办的,应当提供工商部门出具的准予注销通知书;民办非企业停办的,应当提供民政部门出具的注销批复文件等相关证明;灵活就业的,应当提交户籍所在社区出具的证明;6、复员转业退役军人,应提供原所在部队出具的复员转业退役证明和未安置证明;7、刑满释放、假释、监外执行或解除劳教的,应提供司法或公安部门出具的证明;8、农村进城务工人员以及其他非本地户籍人员在本市稳定就业满6个月的,应提供与原单位终止或解除劳动合同关系的证明或常住地稳定就业6个月以上并失业的证明;9、失地无业农民,应提供县级以上国土资源部门出具的土地征用有关证明或土地流转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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