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攀枝花市人民政府关于公布规范性文件清理结果的公告

2022年02月16日 10阅读 来源:攀枝花日报

为维护社会主义法制统一和政令畅通,按照四川省人民政府的统一部署,攀枝花市人民政府对2016年9月30日以前市政府发布的规范性文件进行了全面清理,现将清理结果公告如下:

1.《攀枝花市人民政府关于退役士兵安置就业工作的实施意见》等204件规范性文件继续有效。

2.《攀枝花市发展新型墙体材料管理规定的通知》等24件规范性文件进行修改。

3.废止《攀枝花市扶持高新技术产业发展的若干规定》等59件规范性文件。

4.《攀枝花市政府投资项目代建制暂行办法》等21件规范性文件宣布失效。

上述废止、宣布失效的规范性文件,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不再执行。各级各部门要切实依法履行职责,认真执行继续有效、重新公布的规范性文件,并切实做好有关规范性文件废止、宣布失效后的后续管理工作。

凡未列入本次清理“继续有效的规范性文件”目录的,自本《公告》公布之日起,不再继续执行。确需继续执行的,依照法定程序重新制定规范性文件。

附件:

1.《市政府(办公室)规范性文件清理目录(一)(继续有效的规范性文件)》

2.《市政府(办公室)规范性文件清理目录(二)(修改的规范性文件)》

3.《市政府(办公室)规范性文件清理目录(三)(废止的规范性文件)》

4.《市政府(办公室)规范性文件清理目录(四)(失效的规范性文件)》

攀枝花市人民政府

2017年10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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