搜索
 

关于全市现代农业标准化生产推进情况的调研报告(摘登)

2022年01月28日 10阅读 来源:攀枝花日报

2017年8月14日在攀枝花市第十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4次会议上

市人大农业民族宗教侨务委员会

一、基本情况

近年来,市政府在国家现代农业示范区建设中,认真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业技术推广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产品质量安全法》及《农业标准化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高度重视农业生产标准化工作,走出了一条“基地规模化,生产标准化,产业特色化,产品品牌化”的发展之路,有力促进了农业增效、农民增收和农村繁荣。全市通过健全农业标准化生产管理制度,农产品质量安全意识得到提升,监管力度不断加大,生产经营主体质量安全自律责任得到强化,农产品品牌化率不断提高,农业生产环境持续改善,农产品质量安全水平稳中向好,全市农产品质量安全省级例行监测合格率一直稳定在97%以上。

二、主要做法

(一)加强组织领导,不断夯实工作基础

市政府结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产品质量安全法》的实施,成立了攀枝花市农产品质量安全工作领导小组,对农产品质量安全和农业标准化工作进行领导,建立协商机制和会商制度,确保农产品质量安全和农业标准化建设正常开展。结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业技术推广法》的贯彻实施,按照省政府改革与完善乡(镇)农技推广服务机构的要求,落实了配套政策,全市所有乡(镇)农技站均已改革到位,实现了农业标准化服务和质量安全监管全覆盖,全市农业生产环境及条件持续改善。

(二)构建农业标准体系,着力标准化推进

市政府把农业标准化生产作为解决农产品质量安全、推进现代农业发展的根本举措,按照《农业标准化管理办法》及国家标准和行业标准制定要求,结合攀枝花实际,制订完善与品牌配套的基地标准、生产技术规程、产品质量标准等。全市在灌溉和生产环节针对水果、蔬菜、畜禽、水产等产业先后制订了芒果、番茄、肉牛、罗非鱼等200余项农业技术规程(规范)和地方标准,2015年再次对全市农业地方标准体系进行了修订完善,制订攀枝花市农业技术规程等六个地方标准体系以及无公害农产品地方标准88项,在全市范围全面实现了农业生产“有标可依”。

(三)重视培育培训,发挥示范引领作用

市政府大力培育新型农业生产经营主体,鼓励和引导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积极开展标准化生产,保障农产品的优良品质和质量安全。有序推进高标准农田、标准化园艺场、标准化水产养殖场、畜禽标准化养殖场等标准化基地建设,积极开展农业标准化工作培训,紧紧依靠新型农业生产经营主体、农业技术推广站等,结合阳光工程培训、农民实用技术培训、精准扶贫科技培训、基层农技推广补助项目、新型职业农民培育等项目实施,组织开展多种形式有关农业标准化工作的培训,提高生产经营者标准化生产意识和质量安全意识。扎实推动国家现代农业示范区建设,以核心示范区为中心,重点建设稻菜轮作生产示范区、南亚热带水果生产示范区、畜牧水产标准化养殖示范区和农产品加工物流园“四板块”,打造农业产业化示范基地、运动蔬果养生基地等亮点工程。

(四)积极实施品牌战略,农产品品牌化率不断提高

在全面开展标准化农业生产中,市政府重视品牌化战略的实施,积极探索发展绿色生态农产品品牌创建政策体系。以无公害农产品、绿色食品、有机农产品商标体系建设和农产品地理标志认证作为农业品牌创建的重要抓手,努力打造农业品牌主体,强化品牌营销,培育形成地方特色优势产业,推动攀枝花农业区域公用品牌、企业品牌、产品品牌建设。

三、存在的主要问题

当前全市现代农业标准化生产推进中存在的主要问题是:一是各类农业生产经营主体对现代农业标准化建设重要性必要性的认识还不足;二是与现代农业发展需求相适应的农业标准体系尚不健全;三是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培育不成熟,组织实施主体不健全,影响标准化生产带动作用的发挥。

四、工作建议

(一)按照现代农业生产发展需要,进一步制订完善我市地方农业标准体系

按照现代农业示范区建设规划和《农业标准化管理办法》及国家标准和行业标准制订要求,以全面推进现代农业生产过程中实施产前、产中、产后全过程的标准化、规范化管理,有效提高国家现代农业示范区建设质量和农业生产综合效益为目标,加快完善全市农业生产标准体系建设。

(二)按照适度规模要求,加快培育现代农业新型经营主体,提升标准化生产推进的组织化程度

农业适度规模经营是推进现代农业标准化生产的重要前提。结合农村产权制度改革的深化,加快培育壮大家庭农场、专业大户、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等新型农业经营主体,优化农业标准化生产推进的产业环境;指导培育以家庭为生产组织形式的农户实现生产标准化,提高全市现代农业标准化的覆盖面和覆盖率;依法加强对农业生产流通领域和产前、产中、产后环节实施监管,进一步营造产业发展条件和市场环境,促进农业标准化生产全面发展。

(三)加快实施农产品品牌战略,增强农业标准化的内发动力

以农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为契机,大力实施农产品品牌建设工程,培育壮大农产品品牌体系。结合《商标法》和《农产品地理标志管理办法》的贯彻实施,开展系列农产品商标注册和优势优质农产品地理标志的申请登记工作,推动优质品种创建品牌,积极争创中国驰名商标,扩大国内国际影响力和竞争力,扩大市场占有率。持续做大做强芒果、枇杷等具有特色产业优势的市级区域公用品牌,重点培育扶持一批专业化、本土化的农业电子商务平台,促进农业流通体系的不断优化。通过农产品品牌化实现农业效益的提升,增强农业生产标准化的内发动力。

热点文章推荐

相关文章推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