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朱偲苑
全面建立对失信被执行人联动惩戒机制,有效压缩“老赖”生存空间;不断创新工作思路和工作机制,积极进行破解执行难的有益探索;通过加强惩治力度强势打击拒执行为,切实提升执行效率……今年以来,安岳法院围绕“一年基本解决执行难”的工作部署,将执行工作摆上全院重要日程,通过成立由党组书记、院长任组长的基本解决执行难工作领导小组、明确基本解决执行难的路线图和时间表、建立三级执行例会制度、全体执行干警签订“基本解决执行难”责任书等坚强有力的管理机制,有条不紊地推动执行效率稳步提升。
截至今年10月,案件收结案数及结案效率、执行标的到位率均稳中有升,其中一年以上长期未结案已全部执结,执结案件共计794件,执结率为75.84%,同比增加8.6个百分点;执行到位标的额为4780余万元,同比增加了1100余万元。
立体化施压
信用惩戒+公开曝光
“请问是不是安岳县人民法院执行局,我叫李某,我要来还钱,可以帮我联系我这个案子的承办法官吗?”2016年9月1日,安岳法院执行局接到一起买卖合同纠纷案被执行人李某的来电。
2011年10月,李某拖欠钟某合同货款6万余元迟迟未付,钟某在多次催收未果的情形下,将李某起诉至法院。安岳法院经开庭审理后判决李某向钟某支付欠款及逾期利息,李某仍未在法定期限内履行给付义务。2015年7月,钟某向安岳法院申请执行与李某买卖合同纠纷一案。执行过程中,法院依法扣划被执行人李某账户上的存款10000元,查封被执行人李某宝马牌小型汽车一辆,并依法将被执行人李某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2016年9月,在外做生意的李某因为无法购买飞机票,主动联系安岳法院执行局承办法官,要求归还全部欠款。承办法官随即联系申请人钟某,双方在法院的主持下,兑现了全部欠款。
“企业、公民打官司,胜诉只是第一步,通过执行及时兑现胜诉权益,才能真正实现公平正义。”安岳县人民法院院长李一兵表示,“就是要将失信被执行人暴露在阳光下,通过联动各单位进行信用惩戒,动员社会力量进行监督,让‘老赖’寸步难行。”
据悉,案件进入执行局后,执行法官将在第一时间向被执行人发出《执行通知书》及《财产报告令》,对于十日内没有如实申报财产的规避执行的被执行人将一律纳入最高法院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库。上了黑名单的失信者将无法乘坐飞机、高铁和动车一等座等,禁止从事政府采购、招标投标、融资信贷等经济活动,在行政审批、政府扶持、市场准入、资质认定等方面也将受到严格限制。
“对属公职人员的‘特殊’被执行人,法院还依托联动执行工作机制,向县人大、政协、县委组织部、县人社局等相关单位推送‘特殊’失信被执行人名单,请求协助法院对其在评优评先、表彰奖励、提拔使用等方面予以限制。截至目前,已向各政企事业单位推送失信被执行人16人。”安岳法院执行局局长周国华介绍道,“除联动各单位进行信用惩戒,我院还结合法院门户网站同步发布、繁华路段LED大屏显示、县电视台公共信息频道滚动播放以及张贴‘敦促被执行人主动履行义务’公告等多种方式,将拒不履行法院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的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向社会曝光。”
据统计,今年来,安岳法院已将688名被执行人纳入最高人民法院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库,85名被执行人因消费、出行、住宿等受限而主动履行案款共计459万元,先后有18人迫于社会舆论压力主动履行案款共计92万余元。
组合式查处
联动侦查+精准定位
执行难通常指“三难”,即“物难查”“人难找”“送达难”,这三大查处难题是摆在每件执行案前的三大坎,要如何迈过去,安岳法院执行局积极创新工作思路,寻求突破路径。
追溯“物难查”的根源,重点着眼于审判环节。安岳法院党组经过多次方案论证,最终敲定了立、审、执“一盘棋”的思想,将财产保全案件统一归由执行局办理,充分利用执行“总对总”“点对点”网络查控平台,在立案和审理阶段全面掌握被执行人的财产状况,及时采取有效查控措施。在立、审环节对当事人进行主动引导,强化财产保全、先予执行的措施,从而加强被执行人财产线索的发现力度。
“把解决执行难贯穿于立、审、执全过程,大大减少了执行压力,提高了执行效率。”执行局副局长郭助忠感受很深,“过去案子进入执行流程,查找被执行人的财产是最头疼的事,现在心里有底了。”
为推动执行“三难”的破解,缓解案件执行压力,安岳法院同时注重发挥社会力量共同破解执行难。
今年7月,安岳法院逐步探索建立执行网格管理制度,通过积极与安岳县网格化管理服务中心沟通协调,力促安岳县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委员会于2016年9月出台了《人民法院执行工作与网格化管理服务工作对接办法(试行)》(以下简称《办法》),建立了工作联络、信息互通、重大事项会商、联席会议、表彰奖励等工作机制。
《办法》规定安岳县60余个乡镇共计1000余名网格员作为安岳法院执行联络员,将协助查找被执行人下落、财产,协助送达法律文书等。在工作流程上,执行局通过党政网把相关指令发送给县网格中心,网格中心联络员在2个工作日内将待查信息分发给相关辖区网格员,网格员对具体被执行人下落及财产予以查找,并在7个工作日内将查找的结果告知网格中心联络员,网格中心联络员在2个工作日内通过党政网反馈给法院联络员。
该项工作机制建成当月,执行局在网格员的协助下成功寻获6条财产线索,找到被执行人12人。
同月,安岳法院又出台《悬赏执行办法》,并发出了第一份执行悬赏令。
“由申请执行人申请悬赏执行,给予举报人的悬赏金比例不超过举报财产处理额的20%,具体比例由申请执行人确定。法院因实际工作需要,决定对重大执行案件或系列执行案件采取悬赏执行措施的,悬赏金不超过举报财产处理额的5%。”执行庭庭长唐彬介绍道。
安岳法院依靠党委领导、人大监督、政府支持,创新三大举措,调动全社会力量,稳扎稳打,努力推动社会诚信体系建设和制度完善,逐渐改善执行工作环境。
“通过在全县各街道、乡镇张贴公告方式进行悬赏,动员全社会的力量参与,形成了破解执行难的大氛围,安岳法院这个做法值得推广。”雁江区人大代表王文全在交叉检查执行工作时说。
全方位惩戒
强化查控+依法制裁
查控系统是辅助执行的一把好手,安岳法院先后与银行、工商、民政、车辆管理、证券等单位联动合作,建立以“总对总”为主、“点对点”为辅的网络查控体系,实现信息一体化查控。今年来,运用网络查控系统查询被执行人信息5万余条,查询到银行存款参考信息6千余条、金额2.1亿元,其中有效金额1900余万元,查封房产82处、车辆96辆,极大地保障了胜诉当事人的合法权益,有效地提升了执行效率。
“但是,被执行人为了规避执行而转移财产的现象仍十分普遍。面对这样的情况,我们必须采取强制执行措施维护当事人合法权益。”执行局副局长王明宏介绍道。
2012年,彭某、吴某等22人先后在安岳县某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购买商品房,但该公司四年来一直没有按合同约定为其办理相关的产权登记手续。法院经审理,判令该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在判决生效之日起六十日内向原告彭某、吴某等人交付所购住房的房屋所有权证和国有土地使用证,并偿付相应的逾期办证违约金。判决生效后,经多次催促,该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仍未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案件进入执行阶段后,王明宏对该公司名下的银行存款、车辆、房产等进行查询,未发现其有可供执行的财产,并可能存在转移财产的嫌疑。王明宏从保障购房户主的切身利益出发,经过多次实地走访和电话约谈,希望通过释法明理做通该公司法定代表人林某的思想工作。面对执行法官,林某要么一言不发,要么百般抵赖。王明宏当即决定对林某予以司法拘留15日,对公司罚款30万元。没想到法院会“逗硬”的林某随即安排该公司主动履行了给付义务,保证在期限内将产权证书办理并交付于申请执行人。至此,该系列案件全部完满执结。
对逃避、转移、隐匿财产等拒不履行法院生效法律文书的“老赖”,安岳法院充分运用民事诉讼法规定的罚款、拘留等强制措施予以惩戒,全面压缩规避执行行为的存在空间,形成打击抗拒执行犯罪的高压态势。截至今年10月,采取司法拘留措施惩戒规避执行的被执行人27人,对1人处以3000元罚款,人数超历年总和,其中18人主动履行案件款132万余元,4人与申请执行人达成和解协议。
强化财产调查手段,完善网络查控系统,是解决执行难的前提;加大对规避、抗拒执行行为的制裁力度,是解决执行难的有力保障;强化执行监督、规范执行行为,提高队伍整体战斗力,是解决执行难的组织基础。安岳法院正穷尽一切方法向执行难发起总攻,以时不我待的精神切实维护人民群众合法权益、维护法制尊严。
热点文章推荐
相关文章推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