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资阳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资阳农商银行)筹建工作进展情况和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资阳农商银行筹建工作小组决定召开资阳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创立大会暨股东大会第一次会议(以下简称:创立大会)。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会议安排
(一)会议时间:2017年1月16日(星期一)上午9:30-12:00
(二)会议地点:资阳市格林博雅饭店
(三)召开方式:现场会议
(四)参加人员:资阳农商银行全体发起人或其委托代理人
二、会议内容
(一)审议《资阳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筹建工作报告》;
(二)审议《资阳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设立费用的报告》;
(三)审议《资阳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章程》;
(四)审议《资阳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股东大会议事规则》;
(五)审议《资阳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
(六)审议《资阳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议事规则》;
(七)审议《资阳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董事选举办法》;
(八)审议《资阳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非职工监事选举办法》;
(九)审议《关于提名资阳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第一届董事会董事的议案》;
(十)审议《关于提名资阳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第一届监事会非职工监事的议案》;
(十一)审议《资阳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经营方针和2017-2019年发展规划》;
(十二)审议《资阳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支持“三农”发展及2017-2019年涉农贷款比例规划》;
(十三)审议《资阳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非执行董事、非职工监事津贴管理办法》;
(十四)审议《资阳雁江农村合作银行2015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十五)审议《资阳雁江农村合作银行2015年度利润分配方案》;
(十六)审议《资阳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改革过渡期间经营成果处置分配方案》;
(十七)《资阳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2016年度财务预算方案》;
(十七)审议《资阳雁江农村合作银行2015年度信息披露报告》;
(十八)需由创立大会审议、表决的其他事项。
三、出席会议的登记要求
拟出席本次会议的发起人或其委托代理人请于公告之日起至2017年1月10日17:00前到资阳雁江农村合作银行董事会办公室进行预登记。
四、出席会议要求
(一)自然人发起人出席会议的,应持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原件;自然人发起人的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应持《授权委托书》、委托人有效身份证件复印件及代理人有效身份证件原件。
(二)企业法人发起人由法定代表人亲自出席会议的,应持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企业公章)、法定代表人有效身份证件原件;企业法人发起人委托非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应持由法定代表人签字和加盖企业公章的《授权委托书》、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及法定代表人有效身份证件复印件(均需加盖企业公章)和代理人有效身份证件原件。
(三)代理人代理自然人发起人股份(包括本人股份)之和,不得超过资阳农商银行股本总额的2%(1100万股);代理企业法人发起人股份(包括本人股份)之和,不得超过资阳农商银行股本总额的10%(5500万股)。
(四)报到时间:2017年1月16日(星期一)上午8:20-9:20。
五、联系人
1.严锦,电话:028-26608030,手机:13778499579
2.李朗灵,电话:028-26608030,手机:18628887211。
六、其他事项
如因特殊情况,会议时间和地点发生变化的,资阳农商银行筹建工作小组将另行通知。
特此公告。
资阳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筹建工作小组
2016年12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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