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尚勇凡小东
9月8日,经历61天缜密侦查,市公安局交警直属二大队民警终于将7月10日在市汽车客运中心外路口驾驶电动三轮车肇事致人死亡逃逸案犯罪嫌疑人温某某成功抓获归案。面对一系列证据,温某某对犯罪事实供认不讳。
老人被撞
车辆逃逸
2016年7月10日,清晨6时许,年过7旬的老人黄某某独自出门去赶场。这是他一直以来的习惯,找到街上的小茶馆,与老朋友一起喝茶、打小麻将。然而这天,当他走到资阳客运中心外路口时,被一辆疾驰而过的电动三轮车撞倒。因事发突然且时间较早,周边行人、车辆少,肇事驾驶人因害怕承担责任,驾车逃离。
老人受伤倒地,被路过的群众发现,拨打了报警电话。
接到报警后,资阳交警支队直属二大队值班民警戢焕明带领值班辅警迅速赶到事发现场,一方面将老人送医院抢救,一方面开展现场勘查并将案情向大队汇报。民警经过多方寻找,未能发现目击证人,加之老人伤势重,未能提供有价值的线索。当晚,老人因抢救无效死亡,老人家属强烈要求警方侦破案件,还死者一个公道。
蹲点走访
陷入僵局
为尽快将犯罪嫌疑人缉拿归案,二大队成立了“7.10”专案组,组织精兵强将对案件进行跟进:一组人员继续对现场周边群众、驾驶员进行走访,寻找有价值的线索;一组人员负责调取案发时间段该路口周边视频监控录像,搜寻犯罪嫌疑人的踪迹。
虽然进行了大量的走访,但并未取得有价值的线索。通过视频监控录像,只能确认肇事车辆为一辆绿色电动三轮车,不能确定驾驶人员面部特征及信息。加之肇事车辆并未悬挂车辆号牌,要找到肇事车辆,无异于大海捞针。民警李尚勇凭借多年的事故处理经验,召集专案组人员对案件进行了梳理,提出了“蹲点走访,以车找人”的侦破思路。从案发第2天起,专案组民警戢焕明、辅警冯超每天早晨便在案发地点案发时间段蹲点守候,希望发现肇事嫌疑车辆的踪迹,白天加强对案发周边及肇事车辆来去线路的小区、市场、集镇走访、巡查。但因点多、面广,车辆流动性大,加之犯罪嫌疑人为逃避打击,消失潜逃的可能性极高,案件侦查一时陷入了僵局。
全面排查
以车找人
连续多天的蹲点走访并未取得实质性进展。专案组民警扩大了侦查范围,把以案发地为中心的所有监控视频资料纳入了比对范围,希望从海量的视频资料中找到有价值的线索。然而,案发后肇事嫌疑车辆仿佛人间蒸发了一般,在该路段周边再也没有出现过。
为了法律的尊严,为了肩上的责任,再大的困难,也没有磨灭专案组民警的斗志。专案组民警通过信息集中汇总,多次分析,得出了两点信息:一是案发当天肇事嫌疑车早晨5时许从天王农产品批发市场沿321国道、书台路、百威大道往沱二桥方向行驶;二是肇事嫌疑车为一辆军绿色电动三轮车,车顶安装蓝白相间遮阳伞。围绕这些特征,民警以资阳天王蔬菜批发市场为中心,寻找嫌疑车来车方向;以资阳沱江二桥道路为中心,寻找嫌疑车去车方向;通过向前倒排案发前段时间嫌疑车可能出现的路线的所有视频监控影像,寻找嫌疑车案发前行驶轨迹。功夫不负有心人,在经过10天艰苦比对后,办案民警终于发现一张嫌疑车辆在辖区另一路段的行驶照片,且嫌疑人面部特征也较为清楚。重要的是,嫌疑车车辆货箱装载有红色塑料桶及其它物品,也为后续侦查指明了方向。
锲而不舍
成功破案
专案组民警将犯罪嫌疑人照片打印出来,继续坚持每日走访、坚持每日巡查监控,坚持定期分析研判,一周过去了,两周过去了,一月过去了……犯罪嫌疑人仍然未归案,这让办案民警心急如焚。
就在连受害者家属都觉得心灰意冷感觉案件侦破无望时,在案发两个月也就是在9月5日下午,民警戢焕明在对网络监控进行巡查时有了重大发现:一红色电动三轮车的出行时间、货箱物品及驾驶人神态与之前排查出的嫌疑人有几分相似,有重大的嫌疑。但照片驾驶人面部特征不清晰,无法比对。专案组民警立即采取“以人找车”和“以车定人”相结合的方式,查明了该车驾驶人情况。9月8日17时许,民警冒着大雨,在雁江区书台路顺利地将犯罪嫌疑人温某某抓捕归案,经突审,温某某当即对7月10日早上驾车肇事逃逸的犯罪事实供认不讳。
61天,一起事故处理中“无目击证人、无关键证据、无受害者证词”的三无案件,凭借办案民警的艰苦细致的不懈努力,终于成功告破。目前,温某某已被刑事拘留,该案正在进一步办理中。-->
热点文章推荐
相关文章推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