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乡镇超市“大盗”落网记

2022年01月21日 10阅读 来源:资阳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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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余光明

两人是多次刑满释放的“前科”人员,两人在狱中相识“相交”,两人出狱后因相同“喜好”一起共谋发财大计,两人再次落网乐至。今年7月3日,两人被乐至县公安局移送乐至县人民检察院起诉。

乡镇超市

连发盗案刑警介入

2015年9月底,国庆即将来临。乐至公安局良安派出所的民警与全国人民一样,怀着激动的心情喜迎节日到来,更是为保证节日的安全而坚守在自己的岗位上。

9月30日8时许,值班民警接到报案称:在良安镇经营的超市内被盗香烟若干和部分现金,民警立即赶往现场了解情况……

刚过完国庆节的第一天,乐至县宝林镇的一家超市也发生了盗窃。

同样案件的连续发生引起了县公安局的高度重视,迅速成立了以刑警大队民警为主的专案组,进行专案侦查。通过调查,警方锁定了此案是有前科的李某某和许某某二人所为。专案组马上对李某某和许某某实施抓捕,但二人行踪诡秘。侦查员紧追不放,于1月18日,分别在简城镇南门的一出租屋和新市镇的一出租屋将李某某和许某某抓获归案。在审讯室里,面对民警,两个多次“进宫”的“老油条”供述了犯罪事实。

狱友结伙

不思悔改重操旧业

李某某,1994年、1996年分别因敲诈勒索在资阳大堰农场被劳教一年、二年,2001年、2006年分别因盗窃罪被简阳市人民法院判处有期徒刑一年、七年。2012年释放后在成都、简阳等地打工。

许某某,1994年他因犯抢劫罪被简阳市人民法院判处有期限徒刑八年,2002年又因犯盗窃罪被简阳市法院判处有期徒刑3年6个月,2007年再犯抢劫罪被上述法院判处有期限徒刑11年。从16岁开始到36岁期间,他绝大部分光阴是在监狱中度过的。

2003年,许某某第二次在阿坝监狱服刑中结识了李某某。因为是老乡,距离一下拉近,彼此无话不谈,很快成了好朋友。二人的刑期不同,先后释放出了监狱,也就断了联系。

许某某第三次出狱后,亲戚不理他,老乡和朋友看到他就躲。一天,他忽然想起了当年的狱友李某某,“我出来后,去年给一个用‘打鱼机’开赌场的老板收钱,不久被公安机关查处了,现在没事做。”李某某在电话中对他说。从此无所事事的两人经常在一起喝茶闲聊。每当说到钱,两人同感没钱的日子,总想改变境况。

去年9月中旬的一天,许某某提出:“乡镇监控少,我们去偷那些地方的超市或门市里的东西,干不干?”“干就干,怕什么,反正都缺钱花。”二人一拍即合,准备帽子、口罩、手套等,同时购买了改刀、手电筒、口袋等作案工具。

流窜乐至

深夜盗窃超市钱物

9月底的一天晚上,李某某骑摩托载着许某某窜到乐至良安镇一超市,盗走该超市软硬中华、天子、玉溪、黄鹤楼等多种名贵香烟80余条和部分衣服、现金700余元。随后,二人逃回简阳,二人把烟卖了获赃款7000余元,两人各3500余元。

国庆节的最后一天,二人骑摩托车窜至宝林镇,在街上遛达,发现一家超市的后面是一块土,邻土面一堵墙的上方有窗户,弄开窗户就能进超市,两人锁定了目标。

次日凌晨,两人把目标锁定在另一家超市,盗走红河V8、中华、黄鹤楼、天子、利群、经塔山、红双喜等香烟,变卖后获赃款10000余元。

10月中旬的一天晚上,二人骑摩托车溜到简阳江原镇,在一超市内盗走40条玉溪等香烟和现金800元。

……

经查,犯罪嫌疑人李某某和许某某先后还在简阳的清风、莲花、棉丰、安乐、雷家乡及三合、养马、禾丰、三星镇的超市或门市实施了盗窃,二人盗窃的一系列赃物共折合人民币价值40多万元。

今年7月3日,乐至县公安局已将该案移送乐至人民检察院提起公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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