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渝水讯通讯员魏敏杰 罗丹报道:近年来,渝水区以“千方百计维护群众利益,满怀真情办好民生实事”为宗旨,感恩奋进,求实创新,促进公共法律服务建设不断提质增效。该区司法局继2017年、2018年连续二年被评为全省精准法律援助工作先进单位后,2019年又再获此荣,实现了“三连胜”。截至目前,全区已建成乡镇(街道)公共法律服务中心(工作站)18个、村公共法律服务工作室236个,实现区、乡镇(街道)、村(居)三级公共法律服务实体平台全覆盖。2019年至今,渝水区公共法律服务平台已办理“12348”热线1235件、群众满意率99.7%,实体平台咨询2461条,法律援助案件807件。
完善硬件、提升软件,
业务办理“智慧化”
高标准建设完成渝水区公共法律服务中心。中心一楼大厅正对交通繁华大街,紧邻渝水区社会服务中心。占地面积400余平方米,集法律援助、远程会见、人民调解等司法业务为一体,一口对接、流转所有公共法律服务工作。投入200余万元建设司法行政指挥中心。为全局和全区17个乡镇司法所开通司法行政纵向业务专网。群众满意度评价器、高拍仪、身份证识别器、电脑、打印机、执法仪、人脸识别仪、指纹仪等各项硬件配备到位。为16个有条件的司法所配备远程可视化对讲终端。法律援助案件信息平台管理、人民调解协议案卷在线生成、社区服刑人员在线实时监管、刑满释放人员出监信息实时更新,“智慧司法行政”切实保证了司法行政工作的高效、务实、便民。
统筹部署、加强调度,
业务推进“一体化”
加强对公共法律服务的统筹力度。渝水区委全面依法治区办拟印发《关于加快推进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实施意见》,将该区2019-2022年基本公共法律服务细化为9个服务项目、22个实施标准、25个指标,研究后逐一推动落实。召开渝水区公共法律服务“三台融合”工作推进会,加大对工作人员的培训力度和业务指导。对罗坊、良山、珠珊、下村、新溪等乡镇实体平台实地走访调研,针对乡镇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薄弱环节,逐一梳理问题、逐个指导整改。印发《加快渝水区“三台融合”平台数据录入的通知》,建立每月通报机制,对工作进展不力的,在年终依法治区考核中相应扣分。认真落实司法部、财政部《关于完善法律援助补贴标准的意见》规定,结合该区经济社会发展状况,及时调整法律援助案件补贴标准。
紧扣疫情防控和经济发展需要,
服务方式“灵活化”
“12348”公共法律服务热线提供延时服务,中午和节假日也安排现场值守,其他时间提供延时服务,及时回复咨询。充实调整区公共法律服务中心工作人员,建立律师到公共法律服务中心轮班制度,安排专业律师对口解答涉疫法律咨询。设立“流动援助站”,对年老体弱、行动不便、文化知识受限、不熟悉网络技术的困难群体提供代办服务、上门服务。突破地域限制,特殊案件开辟绿色通道。今年5月,该区73岁吴某以公诉案件的受害人身份(以在北京受人身损害为由)向区公共法律服务中心申请援助,工作人员了解情况后,综合考虑到疫情防控需要和当地法院的“云审理”模式,和北京丰台区法院承办法官充分沟通,全面调阅了案卷资料,开通绿色通道,突破地域受理限制给予援助,免去了疫情防控下当事人的来回奔波之苦。整合“12348”等服务资源,推进协同办理。今年5月,12348接到一个来自河南的电话咨询,称其去年在新余工地做事的工资尚未结清,现受疫情影响,不能前来新余讨薪。渝水区公共法律服务中心对此事高度重视,线下持续跟踪沟通,让其邮寄相关佐证资料,核实后立即受理。经承办律师和欠薪老板沟通协调,对方承诺尽快支付。
加大重点群体的服务力度,
帮扶措施“个性化”
将贫困户、残疾人、农民工、未成年人、失独家庭、军人军属、疫情防控医护人员等作为重要帮扶对象,并实行个性化的帮扶措施。针对建档立卡的贫困户,区司法局印发《关于开展公共法律服务助推精准扶贫工作的意见》,助力打赢精准脱贫攻坚战。去年,该区一贫困户被冒名在九江注册公司,法援中心了解情况后,考虑到其行动不便、有精神障碍等多种情况,立即上门调取了贫困户信息、残疾证等相关资料,和九江市濂溪区司法局建立协助机制,请求代为向九江市濂溪区市场监督管理局调取相关档案资料。经持续不断的跟踪沟通,九江市濂溪区市场监督管理局经全面调查核实公示,依法撤销了何某被冒名注册的公司。对失独家庭,为其办理该区首例公证法律援助,帮助领回独子死亡后银行存款77680.74元。抓住“六一”儿童节等特殊时间节点,补齐未成年人法治教育宣传短板,组织“检察长进校园”“守护明天-法治乡村行”“法治副校长送法进校园”等系列宣讲活动,持续深化未成年人全方位的司法保护。对因案致贫、因案返贫的困难群众,及时协助申请司法救助,2019年为2起案件的当事人申请司法救助金6万元。持续深化“三个一”工作建设,充分发挥181名村法律顾问、各乡镇法律服务顾问团的作用,在全区组织开展“渝钤村嫂”暨农村妇女“法律明白人”培训班,掀起了全区妇女小组长学法用法普法的热潮,提高了广大妇女的法律意识。建立区退役军人事务局工作人员到公共法律服务大厅轮班制度,协调解决涉军法律事宜。对涉群体性农民工案件,建立诉前调解力度,从源头上化解矛盾纠纷。2019年至今已办理的法律援助案件中,涉农民工336人,低保、贫困户40人,退役军人5人,未成年人174人,妇女110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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