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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疫”中执行有态度、有温度

2022年02月15日 10阅读 来源:新余日报

本报渝水讯通讯员刘赟报道:在疫情期间,渝水区法院统筹做好疫情防控和执行工作,既保障申请人的合法权益,又充分考虑被执行人在疫情期间面临的困难,及时回应群众的诉求,刚柔并济解决纠纷,对待拒执行为既有态度,又充满着温情。

善意执行,彰显司法温情

刘某与新余某文化公司劳动争议纠纷一案,渝水法院判决该公司支付刘某劳动报酬及经济补偿金5万余元。该案进入执行阶段后,法院经查控,发现该公司无财产可供执行,执行员遂冻结了其账户并对其进行限制高消费。之后执行员电话联系该公司的法定代表人,告知其执行事宜。其法定代表人表示,其公司主要是做瑜伽培训的,刘某以前也是他们这里的瑜伽老师,由于受疫情影响,该公司现在仍未正常开业,也没有收入来源,不仅要承担高额的租金,还要支付员工的基本工资,公司经营非常困难,现在自己出行又受阻,外出融资困难,希望法院可以暂缓执行。

于是执行员电话联系了申请人刘某,与其进行深入沟通,详细说明了该公司目前的情况:“受疫情影响,该公司现在比较困难,不妨给他一点时间,希望你能多一份理解与包容。”经过法官耐心地在他们之间进行协调,双方最终达成和解协议:该文化公司从2020年4月起每月月底前支付不少于5000元给申请人直至款项付清为止,申请人最后撤回执行申请。

执行和解,助力复工复产

新余某带钢公司与武汉某汽车部件公司买卖合同纠纷一案,渝水法院判决武汉某汽车部件公司向新余某带钢公司支付货款9万余元。因对方不履行还款义务,春节一过,带钢公司就来向法院申请执行。执行员首先对武汉公司的财产进行查控,该公司银行账号已经在诉讼阶段被保全查封,执行员首先通过线上方式把保全的金额扣划过来。同时了解到该公司位于武汉,正是疫情的爆发地,执行员于是联系了该公司的法人代表,其称:“这个钱我们认,判决之后我们已经付了一部分,之后跟他们公司协商了,余款会在过年前付清,没想到发生了肺炎疫情,公司已经停业两个多月了。4月8日武汉才解封,4月12日我们公司才正式开业。现在公司刚开业,还比较困难,你看能不能跟申请人说说缓一下,余款我公司会尽量在5月底前付清。”执行员马上联系申请人,一方面告知已从对方公司强制扣划3万余元过来,通知其过来办领款手续。另一方面告知对方公司目前的情况,武汉公司在疫情中能够生存下来已属不易,现在公司已经开始营业了,希望你能缓一下。带钢公司的负责人说:“武汉的情况我们也理解,只要他们会付就行,时间我们可以等一下。”经过执行员协调,双方最终达成和解,暂时解封了武汉公司的账户,法官也督促对方信守承诺,按期付款。

线上转款,践行司法为民

“刘法官,钱已收到,谢谢你!我现在人还在澳大利亚,不能离境回来,估计要等到6月中旬,回来后再向你当面表示感谢。”

黄某与吴某合同纠纷一案,渝水区法院作出判决,吴某应支付黄某40余万元,因吴某暂无财产可供执行,2015年案件以终结本次执行程序方式结案。

后来吴某老家的一套房屋被该院另外一个案子处理了,还有剩余款项,黄某这个案子按比例可以分配到7万多元,由于案件已经终结本次执行程序,申请人需现场来办理领款手续,执行员准备好材料后立即电话联系黄某过来领款,黄某说:“我现在人在澳大利亚,由于疫情原因无法返回,我看看能不能在4月1日回来,到时过来找你。”4月1日一到,见黄某还未到,执行员又电话联系黄某,黄某说:“现在国外疫情比较严重,我最近很难回来了,要等到疫情稳定后才能回来。”由于执行案款必须及时发放,在疫情期间当事人存在这种情况更应想办法来解决,执行员先是向领导汇报,接着去档案室查找原来的案卷材料,复印好身份证等材料,通知黄某发来其银行账号,然后与财务人员协商,通过线上转账的形式,转入了黄某的指定账号,最后及时告知黄某,于是就发生了开头的那一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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