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科学优化自然保护地提升生态治理能力

2022年02月14日 10阅读 来源:新余日报

宋东球

自然保护地是自然资源和自然生态系统最重要、最核心、最精华的区域。建立自然保护地目的是守护自然生态,保育自然资源,保护生物多样性与地质地貌景观多样性,维护自然生态系统健康稳定,提高生态系统服务功能,为人民提供优质生态产品,为社会提供科研、教育、体验、游憩等公共服务。开展自然保护地整合优化,目的是解决历史遗留问题,提高科学管理保护地水平,推进美丽中国建设。

一、我市自然保护地存在的主要问题

我市现有自然保护区、风景名胜区、森林公园、湿地公园等四类自然保护地共11处。分别是大岗山、石门寨、蒙山县级自然保护区,仙女湖国家风景名胜区,仰天岗国家森林公园,大砻下、百丈峰、太宝峰省级森林公园,石门寨县级森林公园,孔目江国家湿地公园、万年湖省级湿地公园。全市自然保护地总面积30697.69公顷,扣除重叠、错划等面积,实有面积28903.24公顷,占全市国土面积的9.15%,低于全省平均水平。

由于区划技术落后和多头管理等原因,我市自然保护地存在不少突出问题和矛盾。一是存在严重的交叉重叠问题。比如仙女湖风景名胜区与太宝峰森林公园、大岗山自然保护区、石门寨自然保护区分别存在交叉重叠现象。二是存在大量人工商品林划入保护地问题。9个自然保护地均与人工商品林存在冲突,面积4979公顷。三是存在将矿业权划入保护地问题。矿业权冲突面积有201公顷,其中国家级保护地与矿业权存在冲突的面积为168.57公顷,县级保护地与矿业权存在冲突的面积25.03公顷。四是存在将行政区外土地划入新余保护地问题。即将周边地市320公顷划入仙女湖风景名胜区大岗山景区,造成监管缺失,易引发环保督察纠纷。

二、通过整合优化解决突出问题和矛盾

按照“保护面积不减少、保护强度不降低、保护性质不改变”的原则,对全市自然保护地进行全面整合优化。整合优化后我市自然保护地仍为11处,总面积为29023.34公顷,比整合前增加了120.1公顷。整合后,全市自然保护地不再存在交叉重叠等问题,采矿权、探矿权等调出了保护地,同时,也为未来重大基础设施建设预留了空间。第一,整合优化自然保护地更加科学合理。通过整合优化,新余市自然保护地分布空间格局基本科学合理,面积统筹退补平衡,我市重要的自然生态系统、自然遗迹、自然景观全部纳入保护地体系,实现应保尽保。第二,为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提供了有力支撑。充分考虑重点工程、各部门规划以及区域重点项目需求,把列入矿业发展规划、光伏发展规划等项目一一核实,全部调出自然保护地红线,既保障了我市经济发展的空间需求,又使全市自然保护地落地落界。第三,新增的自然保护地布局更加合理。为实现退补平衡的目标,整合优化后面积不足部分,将分宜洞村枣木山、洞都片区调入保护地,拟建成一个省级森林自然公园,增加北部保护地面积,建成北部生态屏障。

三、科学管理,提高自然保护地管理水平

提升自然保护地管理水平,必须牢固树立红线意识,紧紧围绕《关于建立以国家公园为主体的自然保护地体系的指导意见》等有关要求,扎实做好基础工作。一是切实加大宣传,扎实做好群众和林权人思想工作,按照全市预案成果,协调县乡村完成自然保护地新增面积的协议签订工作;二是加大生态补偿力度,将保护地内林地尽可能纳入公益林补偿、天然林保护以及其他生态补偿范围,实现林权人利益最大化,确保保护地保得住、稳得住;三是将根据优化后的自然保护地范围进行勘界,并编制自然保护地总体规划,明确功能分区,力争在今年底全面完成全市自然保护地划定、勘界定标,形成自然保护地全市“一张图”;四是建立自然保护地生态环境监测制度,持续开展保护地监管“绿盾行动”,运用信息化手段,加强保护地监测数据集成分析和综合应用,对保护地内基础设施、矿产资源开发等人类活动实施全面监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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