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加快建设全国统一大市场的意见》强调,全国统一大市场建设要坚持分层次有序推进的建设路径,要鼓励京津冀、长三角、粤港澳大湾区以及成渝地区双城经济圈、长江中游城市群等区域,优先开展区域市场一体化建设工作,建立健全区域合作机制,积极总结并复制推广典型经验和做法。
长江中游城市群位居我国区域经济版图的空间枢纽,在我国东西南北经济板块中处于“中心”位置,是“一带一部”区位优势的放大,这种战略方位决定了长江中游城市群在构建我国“双循环”新发展格局中的重要战略地位,也决定了长江中游城市群区域统一市场构建对于全国统一大市场建设的重要意义。目前,长江中游城市群市场一体化构建虽取得了一些成效,但整体处于“碎片化”阶段,仍面临要素跨界流动“堵点”较明显、产业同构“难点”问题较突出、市场一体化机制体系尚不完善等短板制约。聚焦短板精准发力,推进长江中游城市群市场一体化建设,打造中西部市场一体化先行示范区,对于加快构建全国统一大市场、助力形成新发展格局,意义非常重大。
统筹规划,协同推进。建议中三省协同出台《长江中游城市群市场体系一体化建设三年行动计划》,明确市场一体化建设的重点领域、分阶段目标和具体建设方案;推出市场一体化合作事项年度清单,在清单项目选择上,突出中三角特色与轻重缓急时序,着重在食品安全监管协作、市场准入一体化、消费投诉云平台合作、网络监管多维共治、绿色产品认证合作、检测检验机构能力认证等方面先行推进,使长江中游城市群市场一体化推进既有顶层设计,又有载体和项目可落地。
以“点”带“面”,打造市场一体化先行示范区。建议以中三角中的“小三角”即咸(宁)岳(阳)九(江)地区作为试点,充分利用三水相连,人文相近,亲缘相联的独特优势,以及三市在旅游、交通、商务、医疗、市场等方面的现实合作基础,逐步推进市场一体化的深入合作;在体制机制创新、跨域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平台共建共享、人才流动与多形式共享、飞地合作模式创新与利益共享机制构建、港口码头的委托管理等领域先行先试;“通平修”(咸宁的通城、岳阳的平江、九江的修水)号称“小三角”中的“金三角”,是长江中游重要的水源涵养地,国家重要生态功能区,率先在该地区开展生态文明共建等试点,协同打造中三角生态绿色一体化发展先行示范区,共建长江中游生态绿心。
以多元主体协同发力为手段,完善市场一体化机制。构建多元主体共同参与协同发力的利益共享机制与动力机制,是推动市场一体化进程的重要保障。目前,长江中游城市群市场一体化机制体系构建的瓶颈在于利益主体参与程度与参与方式不成熟,社会中介组织参与程度较低,协调纽带作用尚未充分发挥;市场主体企业参与动力不足,利益共享机制尚不完善。建议更加重视商会、贸促会、产业联盟等社会组织的协同能力,在促进政企沟通、服务产业对接、引导有序发展等方面发挥作用。建立“中三角商会组织联席会议机制”,引导各类商会组织形成合力,鼓励他们协调企业抱团融入长江经济带、“一带一路”战略,链式“出海”,协同推动长江中游城市群产品、要素、产业和市场融合。
以联动打造世界级优势产业集群为主路径,培育市场一体化主体。企业是市场主体。以行业龙头企业为牵引、众多中小配套企业形成的跨城际、跨省际的规模巨大的优势产业集群,是推动分割的行政区市场转变为融合的一体化市场的有效路径。企业城际间、省际间资产重组与资本运作活动,具有跨越行政壁垒、促进资本、技术、人才流动、推动市场融合的显著效应,兼有推进市场一体化和培育市场主体的双重功能,应成为长江中游城市群区域市场一体化的主要手段。同时,联手打造世界级优势产业集群,做大做强市场一体化主体。以高端装备制造业、新一代电子信息产业、生物医药等优势产业为依托,以龙头企业为牵引,进行区域内产业链优化布局和空间重组。比如打造G4科创走廊、沪昆高铁沿线先进制造业集聚带,合力打造具有国际竞争优势的世界级优势产业集群,有效放大产业集群的市场一体化效应。
(作者系湖南省政府参事,湖南大学经济与贸易学院教授、湖南大学民建经贸研究院院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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