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区审计局将主动与区纪委监委派出纪检监察组、区委巡察机构相互对接、协调配合,进一步发挥审计专业性强的优势,将有关重要情况及时通报纪检监察机关和巡察机构,为纪检监察工作提供重要‘案源’,为巡察工作提供重要支持。”日前,在湖北省十堰市张湾区委第三巡察组、区纪委监委派出第二纪检监察组与区审计局“纪巡审联动”工作协调会上,区审计局负责同志表态说。
为加强巡察监督、纪检监察监督与审计监督情况沟通、成果共享,探索在区委统一领导下巡察与纪检监察、审计一体谋划、协调开展。张湾区委第二轮巡察探索开展“纪巡审联动”,形成监督合力,提升监督效能。
监督计划协同一致。区委巡察机构在制定年度巡察计划时征求区纪委监委和区审计局意见,协调区纪检监察年度监督计划和区审计局审计项目年度计划与区委巡察机构年度巡察计划相统一。协调区纪检监察、区审计局抽调专业人员参加区委巡察工作,进驻同一单位开展工作。
监督信息协同共享。区委巡察机构协调区纪委监委和区审计局依纪依法相互提供所掌握的被监督单位党风廉政建设情况、审计报告等材料。通过巡前沟通会商、巡中协作配合、巡后成果共享,做到把巡察监督的权威性和纪检监察、审计监督的专业性有效结合,从而推动巡察工作和纪检监察、审计工作共同提质增效。
监督成果协同运用。合理运用巡察、纪检监察、审计监督成果,将监督发现的问题和提出的意见建议作为确定工作重点、调整工作思路、解决重要问题的参考依据。精准把握工作的结合点,定期召开协调会、碰头会、推进会,相互借力、取长补短,协同解决系统性问题,切实将“纪巡审联动”机制转化为治理效能。(刘彬、徐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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