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数字经济已成为拉动经济增长的新动能。从发展速度和规模看,2021年,我国数字经济规模达到45.5万亿元,占GDP比重达到39.8%,其增速高于GDP增速3.4个百分点。从数字经济的构成来看,产业数字化和数字产业化分别占81.7%和18.3%,产业数字化的发展速度超过了数字产业化。从区域来看,北京、上海、天津等地的数字经济占本地GDP比例超过了50%。
现阶段,数字经济和实体经济融合发展,已成为构建现代化产业体系的迫切需要、新发展阶段经济高质量发展的动力源泉、提升国家竞争力的必然途径。从两者的关系来看,数字经济与实体经济的发展是相互促进的,数字经济通过新要素、新资源配置效率以及新全要素生产率三条路径有效促进实体经济增长。以制造业为核心的实体经济为数字产业规模增长、结构变迁与升级创造了外部需求环境,实体经济所涵盖的各类产业的发展为数字经济增长奠定物质基础。
目前,数字产业引擎带动不强、产业链短、市场占有率不高、数字化转型技术创新能力不足、融合发展不平衡、数据壁垒仍然存在、数据要素作用未能完全实现、缺乏评价指标指引等,是数字经济和实体经济融合发展中需要克服的问题。同时,数字经济发展不平衡不充分,也会对产业结构升级产生影响。
推动数字经济与实体经济融合发展,要把握实体经济是根基、数字经济是引擎的融合发展关系,还要以产业互联网建设应用为突破点推动实体经济数字化转型。此外,还须以数字化转型共性技术创新增强融合发展的内生动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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