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科室和各预算单位认真自查自纠,重点排查是否存在部门预算编制不完整不真实、部门预算项目编制不准不实、部门项目库管理机制不健全、项目单位无故长期挂账等问题……”日前,安宁市纪委监委驻市财政局纪检监察组会同驻在部门印发《安宁市财政资金监管“清源行动”整治工作方案》(以下简称《工作方案》),聚焦6类问题38项整治内容,对2020年以来财政资金管理使用存在的问题开展整治,逐条明确牵头单位和配合单位,规定完成时限,以问题为导向,不断提高财政资源配置效率和财政资金使用效益。
“开展财政资金监管‘清源行动’整治工作,是提升财政治理能力和效果的绝佳时机。我们按照‘全面查摆突出问题、对账整改销号、建立长效机制’三步走,推动‘清源行动’取得良好效果。”安宁市财政局相关负责人介绍。
精准有效发现问题是解决问题、提升工作的原动力。安宁市财政局各科室和各预算单位对照《工作方案》和工作清单全面查找问题,形成问题清单和自查报告。安宁市纪委监委驻市财政局纪检监察组与市财政局监督检查科牵头,对各相关部门自查自纠情况进行复查,重点复查自查工作组织不到位、自查无问题、自查问题突出的部门,通过复查督促各部门具体化、常态化、精准化发现问题。
安宁市不断强化“组局”联动,驻市财政局纪检监察组定期与安宁市财政局党组“面对面”沟通,强化“清源行动”整治工作信息互通、自查问题共享,依据《工作方案》、工作清单和自查问题情况,配套制定专项监督方案,定期对自查问题整改情况开展专项督查,推动问题整改到位,同时收集整理财政部门反映的关于开展专项整治工作的困难和问题,帮助打通堵点,护航专项行动顺利推进。
以财政资金监管“清源行动”整治工作为契机,安宁市财政局在抓实问题整改的同时,注重深挖本地区、本部门财政资金管理中存在的体制障碍、机制缺陷和制度漏洞,修改完善管理办法,建立健全长效机制,强化常态化监督管理。安宁市将继续严格按照《工作方案》要求推进专项整治工作,切实把财政资金管好、用好。(吕文康)
热点文章推荐
相关文章推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