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以来,大理白族自治州在清廉建设中,深入实施“一把手”和领导班子监督引领行动,通过强化源头管控、扎紧制度篱笆、严厉惩治腐败、做实以案促改,全链条推深做实“一把手”和领导班子监督工作,促进形成以上率下、上行下效的“头雁效应”。
州委认真落实《中共中央关于加强对“一把手”和领导班子监督的意见》,督促各级“一把手”和班子成员认真履行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第一责任人”责任和“一岗双责”。州纪委监委制作州党政主要领导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工作记录簿,提醒州委、州政府“一把手”切实履行好教育、管理、监督责任。持续运用“一把手”专题报告全面从严治党情况、“一把手”集体廉政谈话等机制,推动“关键少数”严以律己、严负其责、严管所辖;结合“清廉机关”创建,对12县(市)和49个州级单位政治生态状况进行分析研判,撰写报告61份,推动“一把手”知责明责、守责尽责;发挥警示震慑作用,通报4起“一把手”严重违纪违法典型案件,深入剖析发案根源,推动以案促改促建促治。
州委始终将“一把手”作为巡察监督重点,今年以来开展的两轮巡察中,对19家州级单位党组织“一把手”开展了全面巡察监督,并要求“一把手”提供履职专题报告,多管齐下规范约束“一把手”和班子成员履职用权行为。
大理州始终保持高压态势,优先分析甄别、严肃处置办理“一把手”问题线索。今年以来,全州共查处“一把手”违纪违法问题103件,对33名乡科级及以上“一把手”进行党纪政务处分。在查办案件的过程中,牢固树立“通篇文章”意识,做细做实警示教育工作,帮助案发单位和部门剖析问题、堵塞漏洞,特别是针对“一把手”案件暴露出的问题,推动制定整改措施,进行立项分解,形成有力度、有效果的“一把手”监督闭环。(杨富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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