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九江8月27日电 (记者周欢)为持续深化环境司法区域协作交流、共谋长江环境保护和生态修复,近日,由江西省九江市中级人民法院发起,长江沿江12家中基层法院在九江共同签订《长江沿江城市生态环境保护区域司法协作九江绿色倡议》。
12家法院的环境司法审判工作将“严”的主基调贯彻到长江大保护全过程,加大对长江流域破坏生态环境违法犯罪行为惩治力度,围绕水环境、水生态、水资源等要素和生态修复、环境保护、绿色发展等考量,发挥司法职能、创新司法机制,统筹推进山水林田湖草沙整体保护,长江左右岸、岸上岸下的系统治理、系统修复;加强长江中下游城市环境资源案件审判一体化建设,统一量刑尺度、裁判标准,构建环境资源审执事务协作绿色通道,强化各地法院在调阅档案、调查取证等事务上的协作配合,建立跨区域环境资源多元共治体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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