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数字法院”监督管理平台目前已累计推送提示预警近3万条,法院干警反馈其中“有帮助”的提示数量占比近八成
➤“评查模型能够常态化、不停歇地对案件质量进行滚动式评查,推动审判监督管理模式由‘碎片化个案纠错’转变为‘全流程全面评查’。”
➤如今,不少上海法院干警成为“产品经理”,通过简单高效建模,让个体的办案经验以数据模型的方式得以留存
➤通过充分挖掘司法数据背后蕴藏的丰富信息,比如分析某一地区犯罪类型、犯罪数量、犯罪特点、犯罪分布等发展态势,就能够提前主动预测问题,提高纠纷源头治理、风险源头防范的能力水平
“法官,我们商量好了,都同意离婚。”近日,在上海市浦东新区人民法院审理一起离婚案件的过程中,作为丈夫的原告看了看坐在被告席上的妻子,对法官说。
看似简单的案件,其实另有隐情。
不久后,承办法官收到办案系统中“‘假离婚,实逃债’甄别预警”应用场景发出的预警,发现原告在上海多家法院存在债务类纠纷案件。经核查,这起诉讼属于“假离婚,实逃债”。最终经法院主持调解,双方就离婚达成协议,但未就财产进行分割,以确保债务纠纷得以妥善处理,避免债权人的合法权利受到侵害。
这是上海法院借助“数据慧眼”消除审判盲区的生动案例。
法官办案环节,每一步都有自动运行平台“7×24小时”进行数字“体检”;审判监督管理环节,不再依靠人工“个案纠错”,而是借助评查模型“系统纠错”;法院干警可以通过建模应用,将办案经验“留下来”,为其他法官提供有益借鉴;基层法院可以通过挖掘和应用司法大数据,更精准、有效地参与社会治理……上海“数字法院”建设,为优化办案方式、提升办案质量带来了显著变化。
截至2023年12月31日,上海全市法院共申报“数字法院”建设应用场景3068个,在数助办案、数助监督、数助决策、数助便民、数助政务等方面发挥积极作用。
从“防不胜防”到“自动防错”
“经‘自然人死亡丧失诉讼主体提示预警’场景智能筛查比对,您正在审理的案件,当事人赵某已死亡,故诉讼主体资格高度存疑。建议您审慎核实后依法处理,避免出现案件质量差错瑕疵……”
近日,一条来自“12368”(全国法院统一司法信息公益服务号码)的短信,让上海市普陀区人民法院法官邵莉星紧张起来。
“这原本是一起普通的民间借贷纠纷案件,已经过了庭审环节,裁判文书也已撰写完成,近日就要宣判了。万一被告真的已死亡,没有诉讼主体资格,就属于当事人错列,案子判了就是错案。”邵莉星立即着手复核相关情况。
邵莉星向赵某居住地的属地居委会核实,获悉赵某确实已于近期死亡。当天下午,她联系双方当事人到庭谈话。原来,赵某母亲因难以接受儿子死亡的事实,伪造了委托书,邵莉星当庭对其予以口头训诫。最终,在变更追加当事人后,经各方当事人协商一致,案件依法审结。
“多亏了大数据及时提醒,否则我得栽个‘大跟头’。”邵莉星说。此次错案预防,得益于由上海市高级人民法院审判监督庭和上海市嘉定区人民法院共同申报并研发的“自然人死亡丧失诉讼主体资格提示预警”场景。
该场景通过将上海全市法院在办的民商事、行政案件中当事人(自然人)身份信息,与上海市大数据中心提供的自然人身份信息“碰撞比对”,及时发现“自然人死亡丧失诉讼主体资格”的存疑线索,自动向承办法官发送提示。
此外,对于类似“新旧法交替过程中,如何防范适用法律出现错误”“执行终本案件中被执行人公积金账户是否新增了可被查控的财产”“如何甄别与监督职业放贷人”等制约法官办案质效的实际问题,上海已研发出相关应用场景的数据模型,可以对审判程序的各节点自动“体检”,发出预警。
据统计,上海“数字法院”监督管理平台目前已累计推送提示预警近3万条,法院干警反馈其中“有帮助”的提示数量占比近八成。
从“事后监督”到“全程预警”
在传统的案件评查中,问题线索一般通过事后人工评查、信访申诉等途径发现。这种方式难以做到全量评查,问题发现时效性不强。通过“数字法院”建设,上海法院变人工评查为机器预警,变事后监督为全程预警。案件评查环节得以前置,并嵌入审理过程之中。
记者从上海市高级人民法院获悉,截至2023年12月31日,全市法院完成数据建模827个,建立案件质量评查模型311个。
这些评查模型如何让审判中存在的问题浮出水面?
比如,个别被告人为获得从宽处罚,可能通过不法手段获取他人犯罪线索,以检举立功。如果办案机关审查不够细致,或者立功认定标准过于宽松,就可能轻易使其得逞。其中,也可能存在办理关系案、人情案、金钱案等问题。
对此,上海法院开发了“单一被告人刑事案件中虚假立功致减轻处罚类案监督”场景的数据模型,对可能存在“虚假立功”情况的关键信息进行检索筛查,通过系统自动抓取与人工核验相互配合,可对涉及立功线索的来源、协助抓捕的必要性存疑,对立功认定过于随意、减轻处罚幅度过大等情形自动识别。
再如,有的司法实践中存在违法所得计算标准不明、情节严重和情节特别严重区分要素不明等问题,容易导致知识产权刑事案件量刑不统一。针对这一情况,上海法院开发出“知识产权销假刑事类案量刑适法统一”场景的数据模型,通过结构化数据、提取关键词,能够就审理中和已生效案件的量刑问题,向办案人员和院庭长自动推送预警。
“评查模型能够常态化、不停歇地对案件质量进行滚动式评查,推动审判监督管理模式由‘碎片化个案纠错’转变为‘全流程全面评查’。”上海市高级人民法院办公室主任韩峰说,这改变了过去人工评查只能在特定时段进行、只能针对部分重点案件开展的情况,能够将办案中的问题“扼杀在萌芽阶段”,防止“小瑕疵”演化成“大错误”。
从“个体经验”到“共享智慧”
在系统中导入一份房屋租赁纠纷的判决书,几秒后就拆分出超过100个关键词。此后,这些数据进入大数据平台,用于后续的数据比对和碰撞……上海市高级人民法院工作人员向记者演示了“数字法院”有关模型的应用过程。
如今,不少上海法院干警成为“产品经理”,通过简单高效建模,让个体的办案经验以数据模型的方式得以留存。
“我们依托上海法院系统多年信息化建设成果,搭建了大数据平台。依托小样本训练引擎、人工智能语义理解等技术手段,将近5年的300余万份裁判文书及起诉状等电子卷宗全面解构,形成7.8亿多个解构数据点。与上海市大数据中心等对接,实现公共数据共享共用。”上海市高级人民法院信息管理处处长陆诚说。
对不少法院干警而言,申报应用场景、完成数据建模是全新事物。如何帮助法官们把脑中的司法智慧转化为技术智慧?不同于技术人员使用SQL语言(结构化查询语言)在专门的编程工具中建模,在上海法院的研发模型平台里,专业代码语言被“包装”成“破产案件当事人”“执行案件当事人”等通俗易懂的词条,可视化地呈现在研发模型平台界面一侧的工作区,使用者通过“拖拉拽”词条到另一侧的工作区,就能快速进行模块重组,建立数据模型。
“每个词条看起来简单,实际上都有大量的信息点做支撑。比如‘执行案件当事人’包含法院名、案件类型、年份、当事人情况等诸多信息点。”陆诚说,“我们的研发模型平台向全市三级法院开放。只要点子好,法院任何一名工作人员都能成为‘产品经理’,根据各类应用场景的需要,在平台上研发出个性化模型。”
不同的数据模型投入使用后,可分别嵌入立案、排期、庭审、结案等办案流程的40多个节点中,自动进行数据碰撞、筛选比对,提前排查案件质量隐患。
“这样的技术实现方式,不会给法官带来太大的负担,也不需要改造现有的办案系统,可以快速移植到其他办案系统上,为全国法院‘一张网’建设贡献上海经验。”陆诚说。
能动司法做实“诉源治理”
作为国家审判机关,人民法院长期处于涉诉纠纷化解的一线。每一件案件中,都包含当事人、年龄、职业、受教育程度、住址、行为、适用程序、适用法律、裁判结果等信息。通过系统采集和科学分析数据,能够活化利用大量案件形成的海量数据,有助于提升社会治理现代化水平。
“过去,法院系统参与社会治理的深度和力度,常常依赖于主观能动性。现在,通过充分挖掘司法数据背后蕴藏的丰富信息,比如分析某一地区犯罪类型、犯罪数量、犯罪特点、犯罪分布等发展态势,就能够提前主动预测问题,提高纠纷源头治理、风险源头防范的能力水平。”上海市高级人民法院研究室副主任丁戈文说。
依托“数字法院”,可以实现信息互联互通,帮助企业摆脱融资困难,助力优化营商环境。比如,有的第三方数据服务机构向银行推送的信息存在不完整、不准确问题,部分中小微企业因为曾经涉诉,信息就被第三方机构抓取并推送。银行可能会对其采取与实际诉讼风险不匹配的贷款限制措施,导致其融资受阻,不利于优化营商环境。
对此,上海市宝山区人民法院研发了“小微企业涉诉信息与金融机构共享机制”场景,为金融机构设计出一条协助查询企业涉诉信息的渠道,还配套制定了企业涉诉信息说明函等,64家企业因此获得了共计约1.25亿元的贷款机会。
通过数字手段,可以对海量数据进行整理,为职能部门调整优化制度提供有针对性的帮助。比如,静安法院开发的“助力完善税收监管体系,提升依法诚信纳税意识”场景,通过系统整理近五年审结的股权转让“阴阳合同”、企业高管离职后追索劳动报酬等案件,发现涉嫌逃漏税款的线索832条,助力完善税务监管体系。
借助对同一领域信息的集中分析,可以系统总结行业发展风险,为防范纠纷提出对策。比如,松江法院开发的“机构养老服务行业的风险防控与综合治理”场景,通过大量分析近五年来养老新业态企业的579件民事纠纷案件,提出了健全市场准入、完善经营监管机制等方面的若干具体建议。
“‘数字法院’建设不仅能够提供业务辅助工具,更能综合运用大数据思维来引领、反哺、优化、创新现有的工作方式,推动法院工作实现高质量发展、提升现代化能力水平。”上海市高级人民法院党组书记、院长贾宇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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