党的二十大报告,为我们推进全体人民共同富裕的现代化提供了根本遵循。改革开放以来,我国形成以按劳分配为主体与按生产要素分配并存的收入分配格局,有效推动了社会生产力发展。2012年以来,我国人民生活和收入分配的调整优化取得显著成就:打赢脱贫攻坚战,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彻底消除绝对贫困;居民收入分配的基尼系数缩小;“放管服”改革,统筹抗疫与发展,税收、规费和金融等的一系列优惠政策措施,缓解了企业困难,减轻了企业负担,改善了收入分配关系。“十四五”中后期乃至更长一个时期,必须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调整优化收入分配关系,健全完善现代收入分配体系,推动共同富裕取得更为明显的实质性的进展。在量的指标的预期和掌控上,将居民收入分配的基尼系数继续缩小;保持居民收入持续稳定增长;提高居民收入在国民收入中的比重;做好国民收入的三次分配;加强对教育科学文化体育等的财政投入,满足人民群众对高品质的精神文化需求;持续坚持以公有制经济为主体;保持社会成员在社会各阶层之间的充分流动性,尽最大努力防止社会成员在社会各阶层结构间的固化。
关键词:分配关系优化;现代分配体系完善;共同富裕实质性进展;
作者简介:吴先满(1957-),男,安徽枞阳人,江苏省社会科学院原党委委员,副院长,二级研究员,博士生导师,我校77届知名校友。2006年荣获江苏省有突出贡献中青年专家称号。1986年复旦大学经济系政治经济学专业硕士生毕业获经济学硕士学位。1986年分配至江苏省社会科学院工作,曾任院党委委员、副院长。在《中国社会科学》杂志《未定稿》《光明日报》《经济日报》《金融时报》《江海学刊》等报刊发表论文300多篇,出版专著、合著、编著40多部,19项成果分别在全国和江苏省获社科优秀成果奖等省部级一、二、三等奖和精神文明建设“五个一工程”奖等,40多项成果获江苏省委书记、省长等省领导重要批示和肯定,2项成果上报中央领导研究决策参考。;
收稿日期:2023-07-23
习近平总书记在党的二十大报告中,全面系统深入地阐述了中国式现代化。党的二十大报告指出:中国式现代化是全体人民共同富裕的现代化。共同富裕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本质要求,也是一个长期的历史过程。我们坚持把实现人民对美好生活的向往作为现代化建设的出发点和落脚点,着力维护和促进社会公平正义,着力促进全体人民共同富裕,坚决防止两极分化。报告指出,分配制度是促进共同富裕的基础性制度。我们要完善分配制度。坚持按劳分配为主体、多种分配方式并存,构建初次分配、再分配、第三次分配协调配套的制度体系。努力提高居民收入在国民收入分配中的比重,提高劳动报酬在初次分配中的比重。坚持多劳多得,鼓励勤劳致富,促进机会公平,增加低收入者收入,扩大中等收入群体。完善按要素分配的政策制度,探索多种渠道增加中低收入群众要素收入,多渠道增加城乡居民财产性收入。加大税收、社会保障和转移支付等的调节力度。完善个人所得税制度,规范收入分配秩序,规范财富积累机制,保护合法收入,调节过高收入,取缔非法收入。引导、支持有意愿有能力的企业、社会组织和个人积极参与公益慈善事业。
笔者结合学习《习近平谈治国理政》、党的二十大报告等经典文献,对调整优化收入分配关系,健全完善现代收入分配体系,推动共同富裕取得更为明显的实质性的进展,推进全体人民共同富裕现代化,谈一些体会和看法。
马克思主义政治经济学基本原理深刻阐明了分配在社会再生产过程中的地位作用。分配是生产的反面,生产决定分配,分配又反作用于生产以及交换与消费。分配关系是社会生产关系的重要组成部分,反映社会生产的目的,体现社会生产关系的本质属性。资本主义分配关系中资本所有者占主导地位,反映资本主义生产关系的本质。共产主义高级阶段实行按需分配,而共产主义初级阶段即社会主义社会实行按劳分配。在共产主义的这两个阶段,劳动者是社会的主人。满足人民群众的物质文化需要,是社会主义生产的目的。
把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同中国实际和中华优秀传统文化相结合,中国共产党领导全国各族人民完成新民主主义革命,建立中华人民共和国,全面建成社会主义制度,形成包括社会主义分配关系在内的社会主义经济体系和独立完整的工业经济体系及国民经济体系;继而实行改革开放,逐步走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形成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体系和经济体系,使中国成为当今世界第二大经济体和工业化大国,进入中等偏上收入的国家行列。
基于中国处于社会主义初级阶段,所以,自1978年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以来的45年多的时间里,我们毅然地打破计划经济时期平均主义的“大锅饭”,收入分配形式多样化,渐次形成了以按劳分配为主体与按生产要素(土地、资本、技术,现在还要包括数据)分配并存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收入分配的制度、体系、关系,居民收入差距拉开,有效调动了人民群众的积极性,推动了社会生产力的迅猛发展。党的十九届四中全会把这种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分配制度连同以公有制为主体、多种所有制经济共同发展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所有制和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一起共同构成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基本经济制度,实现了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基本经济制度理论的重大创新。
党的十八大以来,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领导全国各族人民团结奋斗,开辟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建设的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建设取得新的巨大的成就。在人民生活和收入分配方面,推出了一系列重大的创新举措,使得人民生活和收入分配发生新的重大变化。尤其明显地表现在如下三大方面:(1)到中国共产党建党100年时,我们打赢了脱贫攻坚战,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如期实现了第一个百年奋斗目标,在中国几千年历史上彻底消除绝对贫困。(2)近十年来,我国居民收入分配的基尼系数缩小,从2012年的0.474降低为2021年的0.466。(3)持续地推进“放管服”改革。2020年以来,统筹抗疫与经济社会发展,实施“六保”“六稳”政策,又在税收和规费方面采取减免和缓交的措施,银行贷款利率水平调低,贷款利息缓交,贷款本金缓还,国有房租减免,等等,这些创新举措都有效缓解了企业困难,减轻了企业负担,改善了收入分配关系。
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深刻阐述了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包括共享发展理念在内的新发展理念和中国式现代化等重要思想。近年来,习近平总书记在系列重要讲话中强调中国式现代化就是要在人民生活和收入分配方面实现全体人民共同富裕的现代化。党的十九大部署建设现代化经济体系(包括现代产业体系。自然地也内含现代分配体系),国家“十四五”经济社会发展规划和到2035年远景目标概要在人民生活和居民收入分配方面提出要使共同富裕取得更为明显的实质性进展。
在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新征程中,我们必须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调整优化收入分配关系,健全完善现代收入分配体系,推动共同富裕取得更为明显的实质性的进展。在总体上,我们仍然要坚持实行“保护合法收入,调节过高收入,取缔非法收入”的原则。
在量的指标的预期和掌控上,人民群众期盼着收入伴随着生产力发展和劳动生产率提高而持续稳定增长。我国居民收入分配的基尼系数继续缩小,直至降低到0.4以内(一般认为,0.4是这一系数的红线或警戒线)。做到这一点,并非易事,“十四五”期间恐难以缩小到0.4以内,或可能需要更长一些时间。总之,要持续攻坚克难。
实现全体人民共同富裕的现代化,推动共同富裕取得更为明显的实质性的进展。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我们的任务艰巨繁重,迫切地需要我们在调整优化收入分配关系、健全完善现代收入分配体系上推出系统化的政策措施、打出“组合拳”。
1.伴随着生产力发展和劳动生产率提高而保持居民收入持续稳定增长。能不能做到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像以前那样略高于经济增长,这要科学地认识和对待。能够高于则更好;不能高于但能够保持与经济同步增长也不错。当今世界正经历百年未有之大变局,经济形势错综复杂,不确定性明显增多。对此,我们要头脑冷静,做好充分的思想准备。关键是要保持当前回复向好的态势,争取经济持续稳定增长。而目前,我们的企业经济、产业经济、地区经济困难不少。国家总体的宏观调控政策要朝着较为宽松一些的方向发展,可能“十四五”中后期都得这样做。
2.伴随经济增长和国民收入的总量继续扩张,可供分配的“蛋糕”越来越大,国家要进一步调整积累与消费的政策,优化二者关系,主攻方向是逐步提高居民收入在国民收入中的比重。而现在这一比重,我们国家自己与自己纵向比较,降低了,国际横向比较也比一些国家低,必须调整优化。
3.做好国民收入的三次分配。做好国民收入的初次分配。关键是要保持工资的持续稳定增长。现在有些企业包括国有控股企业运行正常,也持续盈利,可就是不涨员工的工资,一些青年员工十几年工资无增,以至于还低于刚来的青年员工,而公司劳动人事部门和决策层却视而不见,是不好的。要加强工会的职能作用。同时,要用好最低工资标准增长机制,做到最低工资水平经常性的提高。
做好国民收入的第二次分配。主要是要深化财政税收制度改革,用好税收政策。
(1)目前,我国税收以来自实体经济企业的税收为主,来自国民财富性税收为辅,二者比例与结构低于一些相同人均国内生产总值国家的水平。要调整二者的比例与关系,逐步提升国民财富性税收占总收入的比重,以从总体上减轻实体经济企业的税收负担。
(2)由于税收制度与政策不完善以及其他原因,目前我国社会中高收入群体上缴的税收与他们的收入及财富水平应缴的税收不相称,存在相当多的偷漏税问题,要加强这方面的工作。而对于工薪阶层,则要伴随经济增长和收入水平的提高渐次拉高个人所得税的征收起点线。
(3)继续做好财政转移支付工作,支持中西部地区加快发展,缩小地区经济社会发展和居民收入的差距。
(4)深化财政税收制度改革,优化中央与地方的收入分配关系。近30年来,分税制改革早已达到了如期效果,中央财政收入得以保障,其占总财政收入的比重提高,改变了之前那种中央财政收入比重低、地方财政收入比重高的局面。一直以来,我们也都提出财政收入在各级政府之间的分配要做到财权与事权相匹配,但是其进展不尽如人意。现在的问题是,伴随数十年来的改革开放与发展建设,地方(包括省地市县镇乡村)承担改革开放与发展、现代化建设的任务日渐繁重,而地方财政收入特别是省以下的地方财政收入不能得到保障,缺乏稳定的收入来源。现有的制度、规定又不容许省以下的地方政府如城市政府发行债券。长期下来,一些地方就去想别的办法,如城市政府拍卖土地(形成所谓“土地财政”)、成立一些平台公司融资等,以缓解地方政府资金不足和财政压力。而这些做法又缺乏规范,会产生负面效应,如房地产泡沫、地方政府债务包括隐性债务重,等等。因此,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国家要深化财政税收制度改革,科学核算与制定各级政府的基本工作经费和人员收入水平的标准,在财政收入分配中使得他们(包括各个地区、各个层级的公共服务部门)能够满足基本标准,以保障地方政府改革开放发展与现代化建设的开展。与此同时,进一步规范平台公司行为,加快其转型,科学调控房地产;推出城市政府发行市政债的试点,用市场化机制拓宽城市政府的经费来源渠道;等等。
做好国民收入的第三次分配。主要是进一步发展现代捐赠、慈善等事业。
与此同时,提供高质量的公共服务,进一步提高其均等化水平。在完成政府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以后,还要择机推进政府公共服务进一步全面发展及其均等化;健全完善社会保障体系;大力发展社会福利事业;等等。
4.新时代我们追求人的全面发展,共同富裕不仅仅是物质生活富裕,也要让人的精神文化生活丰富多彩,正可谓新时代人民群众在生活方面对美好生活的需求与日俱增。适应之,要千方百计地满足人民群众对高品质精神文化的需要。新世纪以来,我国加快教育科学文化体育等领域的改革开放,近20多年来我们的教育、科学(包括社会科学)、文化、体育等获得长足的发展。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我们要按照已实施的规划纲要,保持国家财政收入中用于教育科学文化体育等的经费投入,有可能的话再增加,扩大规模,保持甚至提升这些经费投入占财政支出的比重。
5.分配关系是生产关系的背面。实现共同富裕仅仅在分配领域做文章是不够的。在继续发展多种所有制经济的过程中,持续坚持以公有制经济为主体非常重要。这是分配领域以外的方针政策,但对于实现共同富裕现阶段的目标乃至长远目标却有根本意义。
6.保持社会成员在社会各阶层之间的充分流动性,尽最大努力防止社会成员在社会各阶层结构间的固化。如此,可以为各个社会成员发展提升提供更多的通道、更大的余地和空间,从而有利于他们提高素质,拥有多样化的发展、致富机会,自然很有利于他们共同富裕。这超越了分配领域,但对推进共同富裕非常重要。
采取以上这系列性的政策措施,我们可望形成社会成员收入分配的“橄榄型”结构(两头——高收入者、低收入者——小,中间——中等收入阶层——大),如此使得整个社会既保持安全稳定又充满生机活力。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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