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才因事业而聚,事业因人才而兴。在一个个新兴产业项目落地生花的同时,“年轻”的新区正以不拘一格之势引才用才,育才爱才。杭州湾畔,绍兴滨海新区逐渐成长为投资兴业的热土、人才集聚的乐土。
免评审放权限,让人才“引得进”
在位于滨海新区的上海交通大学-绍兴新能源与分子工程研究院里,上海交通大学化学化工学院教授任天辉正与学生研讨先进润滑材料在市场上的运用——该研究院是由绍兴滨海新区管委会举办的独立法人事业单位,由上海交通大学化学化工学院负责运营管理——除了在学校上课外,他这两年大部分时间都待在这家研究院。
他之所以能在这里安心做科研,得益于滨海新区的“双聘制”人才政策。“双聘”人才意味着在保持原身份编制的同时,可以享受试验区房票补贴、个税奖励等人才政策待遇。人才政策兑现不受地域、户籍、档案、社保、人事关系等限制。
“这一人才制度破解了‘为事业想来,为生活不敢来’的引才难题,让高层次人才能够真正地‘来去安心’,有助于推动科研成果的转化。”滨海新区人才工作局局长冯星说。
除了“双聘制”,更多免评审、放权限的人才政策也显示出滨海新区广纳英才的满满诚意。
“双向举荐”制度赋予A-C类高层次人才每年也可拥有高级人才(E类)举荐权;人才开放共建改革,以项目合作、联合培养等形式引入优质人才资源;“人才有价”管评用一体化改革,扩大协会、企业、科研机构等在职称评审等方面的自主权;招才引智干部市场化激励改革加强对人才的各项奖励……
滨海新区三年以来在人才管理改革上的“成绩单”硕果累累。截至目前,滨海新区累计认定“青年科学家免评审”“高层次人才双聘制”“重大招商项目人才认定”等各类试验区特色人才109名;“公司法人举荐制”入选首批省级科技人才发展体制机制“揭榜挂帅”改革试点名单,目前累计认定法人举荐人才40名。
搭平台重项目,让人才“留得住”
人才引进来,还要“留得住”,为此滨海新区频出实招,在平台搭建与人才项目市场化上加强发力。
近两周来,德琪(浙江)医药科技有限公司综合管理办公室主任叶燕飞觉得自己的业余生活更为充实了。每周四晚饭过后,她都会驱车20分钟前往“名士之乡”科创中心,花上9.9元和志同道合的同学一起学习日语。
“因为工作原因,日语‘丢掉’好多年了,现在终于有机会能重拾。老师是滨海新区人才工作局的工作人员,日语功底深厚,非常专业。”叶燕飞表示。
此外,夜校还会开设心理健康、艺术修养和运动健身等课程。
“吃夜宵不如上夜校”,为满足人才“充电赋能”的需求,滨海新区以“名士之乡”科创中心——人才之家为主要阵地,开展“十元”人才夜校活动,为全区人才提供便捷式的夜校培训服务。
“夜校举办地科创中心的建立,基于‘腾笼换鸟’‘民建公助’共建人才平台模式,即政府鼓励民营资本利用腾退用地、闲置厂房改造新建等方式建设人才科创平台,支持国有企业通过‘民建公助’方式共建共营。”冯星介绍,后期,在科创中心会举办系列人才发展讲座等活动。
如今,滨海新区除了有“名士之乡”科创中心、洋泾湖科创园等人才平台6家,还拥有上海交通大学绍兴新能源与分子工程研究院、天津大学浙江国际创新设计与智造研究院等共建研究院9家。
为最大限度激发人才活力潜力,滨海新区还让人才“引、育、留、用”回归市场,以“项目绩效论英雄”,建立人才项目“路演+评审”机制,扩大项目、企业免资格审查直接认定范围。
“此外,我们还推行人才项目激励措施,鼓励通过人才发展基金、国有公司股权投资等方式支持项目落地,落地后按一定比例获得投资额度,后续项目方可根据条件回购股份。”冯星说。
改部门优制度,让人才“干得成”
如何让想干事的人能够“干得顺”“干得成”?滨海新区用部门制度改革等措施,助力一池人才“活水”持续浇灌产业“沃土”。
浙江普施康生物科技有限公司自创立起就专注于体外诊断试剂和仪器的研发、制造、整合及服务,目前已入选国家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谈及新项目在滨海新区的落地,普施康总经理助理常开孟不禁感慨:“从人才项目孵化,到高层次人才招引,再到员工子女教育等种种问题,我们处理时不用来去奔走,在人才工作局就可以‘一站式’解决,省心又省力。”
“原本新项目的招引落地涉及招商局、经发局、人社局、教育局等,如今,机构进行‘三位一体’融合性创新后,公司跑一趟就能解决四块工作,大幅缩短了办理时间,提高办事效率。”冯星表示,当前,滨海新区系统整合了核心区内人才、科技、人力资源、教育等相关职能,全新组建人才工作局,统筹谋划“教科人”一体贯通工作,彻底改变了原来新区招才主要依托招商、无独立部门和专业力量的局面。
为了让留下的人才事业更有奔头、前程更有盼头,滨海新区还构建科技和人才项目互认互通机制等,对入选浙江省“尖兵”“领雁”项目、市科技计划项目的负责人和科研项目提供人才政策享受和立项支持。
在职务发明成果权益分享方面,滨海新区深化相关机制,对符合转化条件的职务科技成果,可按规定以不低于20 %的比例赋予科研人才(团队)成果所有权或10年以上成果使用权,引导将科技成果转让、转化收益以奖金、股权、分红等形式予以奖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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