沪浙试点户籍信息变更跨省办 8月1日起将在长三角全面推广
即日起,长三角户籍信息动态项目变更跨省(市)通办政策,开始在上海和浙江试点推出。这意味着,两地户籍居民办理户籍信息动态项目变更,可在实际居住地公安机关直接申请办理,免去户籍地与居住地之间来回奔波。8月1日起,该举措将在长三角三省一市全面推广。
据悉,目前可跨省(市)办理变更的户籍信息动态项目包括婚姻状况、文化程度、服务处所和职业、其他住址等。申请人所在的实际居住地派出所收到户籍地派出所的审核信息后,会在一个工作日内通知申请人携带相关证件到派出所,直接打印变更信息后的《居民户口簿》个人信息页。
目前,该措施已在上海和浙江启动试点。8月1日起,上海、江苏、浙江、安徽四地的户籍居民如有上述项目的变更需求,都可在实际居住地向公安机关提出变更申请,符合办理条件的,即可签署“长三角跨省(市)户籍信息动态项目变更承诺书”,留存联系方式并提交办理材料原件。
需要特别提醒的是,如果申请人是未成年人等无民事行为能力人或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的,应由监护人代为申报,并提供相应监护人与申请人关系证明。此外,户籍信息动态项目变更申请一经发起不得中途取消。(记者 邬林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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