严格控制区域组织的统考、合理控制考试难度、淡化横向比较……7月29日,浙江省教育厅发文,针对义务教育阶段的考试评价加强管理,内容包括完善考试评价体系、切实提升命题质量、合理控制考试频次以及科学运用考试结果等。
文件要求,正确把握考试评价功能。其中,义务教育阶段要减少考试频次,淡化考试的甄别、选拔功能,突出考试的诊断、激励和改进作用;除了初中学业水平考试,其他考试只是阶段性的评价诊断,不具有甄别和选拔功能。
切实控制学校组织考试的频次。各地要严格执行教育部有关考试组织的底线要求,小学一二年级不以纸笔测试为主要评价方式,不进行期末纸笔考试;小学三至六年级可组织期末考试;初中可组织校内期中、期末考试;义务教育阶段不组织周考、月考,不组织任何形式的开学考。
严格控制区域组织的统一考试。除在小学六年级下学期可组织1次区域性统一考试、初三下学期总复习阶段可组织1—2次区域性模拟考试外,不得面向小学其他年级和初中非毕业年级组织区域性或跨校区的统一考试;除初中学业水平考试外,不得组织其他与升学挂钩的选拔性考试;不得借高中“自主招生”等名义在义务教育阶段组织或变相组织提前招生考试、跨地掐尖招生,扰乱学校的正常教学进度和学生的学习进程,破坏基础教育生态。
规范考试结果使用。除初中起始年级可依据测试成绩进行均衡分班外,不得按考试结果设重点班、实验班等,不得按考试结果给学生排座位、调行政班;初中各学期的期中、期末考试成绩和初三下学期的模拟考试成绩不得与升学挂钩。
探索素养立意命题。要优化试题结构,提高试卷信度和效度,适度增加探究性、开放性、综合性的试题比例。加快推进素养导向的考试评价,强化考试与课程标准、教学的一致性,不出偏题怪题,减少机械记忆性试题。
合理控制考试难度。初中各学科学期考试试卷难度系数宜控制在0.75左右。小学各学科命题应更突出基础性和激励性,高段的试卷难度系数宜控制在0.80左右,中段的试卷难度系数宜控制在0.85左右。
文件还提到,今后质量监测应采取抽样方式,按照“小专题、深分析、重改进”的思路实施,杜绝以监测数据对区域、学校进行横向比较,严禁以监测之名行统考之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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