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麻智辉:推进江西城乡融合发展着力抓好五个重点

2025年04月07日 10阅读 来源:当代江西,2025年02期

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对完善城乡融合发展体制机制作出了战略部署,为推进城乡融合发展指明了前进方向、提供了根本遵循。省委十五届七次全会把完善城乡融合和区域协调发展体制机制作为进一步全面深化改革的重点任务之一,并进行具体部署。城乡融合发展是中国式现代化的必然要求,也是谱写中国式现代化江西篇章的题中应有之义。推进江西城乡融合发展,要从五个方面着手。

健全推进新型城镇化体制机制

推进以县城为重要载体的城镇化建设。科学把握县城功能定位,分类确定发展方向,加快发展南昌、赣州等大城市周边县城,积极培育专业功能县城,合理发展农产品主产区县城,有序发展重点生态功能区县城,引导人口流失县城转型发展。鼓励全省各地开展城市体检,实施城市更新行动,因地制宜改造一批大型老旧街区和城中村。推进县城公共服务向乡村延伸,推进县域普通高中学校标准化建设,促进县域内义务教育一体化改革发展,组建城乡教育联合体,实现优质教育资源城乡共建共享。支持符合条件的县级医院创建三甲、三乙医院和区域医疗中心,鼓励县级医院与乡镇卫生院建立紧密型县域医疗卫生共同体。

加快城乡基础设施一体化规划建设管护。推进全省城乡客运一体化,推动城市公共交通线路向周边乡镇延伸,实施农村客车线路公交化改造。推动城市市政公用设施向城郊村、中心镇延伸和衔接,建设城乡一体的供水供气管网、垃圾收集转运处置设施体系,统筹发展数字乡村与智慧城市,推进通信、物联等信息基础设施资源共享。

加快农业转移人口市民化。健全政府、企业、个人共同参与的农业转移人口市民化成本分担机制,完善财政转移支付和城镇新增建设用地规模与农业转移人口市民化挂钩政策。因地制宜促进农业转移人口进城落户,充分考虑农业转移人口在保障性住房、子女就学、公共卫生等方面的需求,以及参与城市社区治理等权利,从制度上保障其与城市户籍人口一律平等。全面落实农民工与城镇职工同工同酬制度,加大农民工职业技能培训投入。依法维护进城落户农民的土地承包权、宅基地使用权、集体收益分配权,探索建立自愿有偿退出机制。

巩固和完善农村基本经营制度

深化承包地所有权、承包权、经营权分置改革。坚持“大稳定、小调整”,促进全省农地确权、“三权”分置改革、第二轮承包到期再延长30年三者之间的有机衔接,确保绝大多数农户原有承包地继续保持稳定。

完善承包地经营权流转价格形成机制。探索建立集体经济组织居间协商价格、乡村土地流转服务中心评估价格、农村产权交易中心发现价格的承包地流转价格引导机制,引导各地通过建立风险保障金、开展履约保证保险、探索实物计租模式等方式,防范流转风险,保护受让主体和转出农户的利益。

健全农村产权交易体系。深化新余农村产权流转交易规范化整市国家试点,以市县两级农村产权交易中心为平台,有序推进区域内农户承包土地经营权、林权、“四荒”土地使用权、农村集体经营性资产、小型水利设施使用权、农业类知识产权、农业产业项目等交易品种,依法采取协议转让、竞价、拍卖、招投标等方式进入农村产权交易中心进行产权流转交易。

健全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发展机制。实施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和服务主体高质量发展提升行动,推动农民专业合作社、家庭农场、农业企业等新型农业经营主体扶持政策与带动农户增收挂钩。实施高素质农民教育与培训工程,培育专业化市场化服务组织,帮助小农户节本增收。

健全农业产业化发展机制

完善优势特色产业推进机制。立足各地资源禀赋,发展优势明显的粮食加工、茶叶、中药材、油茶、竹加工、苗木花卉、休闲农业、乡村旅游等特色产业。推进“赣鄱正品”全域品牌创建工程,重点打造“四绿一红”茶叶、泰和乌鸡、万年贡大米、鄱阳湖水产、南丰蜜桔、赣南脐橙、井冈蜜柚等绿色有机品牌,做好“土特产”文章。

完善农产品市场营销机制。创新农产品进超市、进市场、进食堂、进社区、进餐饮的“五进”营销模式,拓宽农产品线上线下、国内国际营销途径,借助大型电商平台,打造县、乡(镇)、村三级“农超e站”品牌,积极推进直播带货、社区电商、网店等农产品电商业务在各地开展。完善农产品物流运行体系,建立高效、优质、低成本的现代化物流网络。

完善利益共享机制。创新农业产业化联合体和“优质平台+基地+农户”等联农带农模式。支持农户将承包土地经营权、集体林权、自有设施设备等产权入股参与农业产业化经营,实行“保底收益+按股分红”“订单收购+价格保护+分红”等收益分配方式,让农户更多分享产业增值收益。

加快构建农村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体系。扶持小农户发展生态农业、体验农业、定制农业,提高产品档次和附加值。支持建设一批农民创客平台,简化开办农家乐、民宿等审批流程,引导农民参与乡村旅游、康体养老等新产业新业态开发。鼓励农业龙头企业通过订单生产、资源配套、市场服务等形式,与农户建立紧密协作关系。

完善强农惠农富农支持制度度

完善乡村振兴投入机制。建立健全国家、集体、社会和农民个人参与筹资投劳的多元投入机制,在省市县三级财政设立乡村振兴专项资金,发挥财政资金杠杆作用,撬动更多社会资本进入强农惠农富农领域。强化金融支农,推进四大国有银行、中小金融机构、农村信用社作为乡村振兴金融主力军,优化信贷结构,针对城乡基础设施、产业发展、特色农业、乡村文旅、生态文明建设等乡村振兴重点领域,不断创新金融业务与金融产品,提高金融服务“三农”水平。

健全种粮农民收益保障机制。完善良田良种良机良法集成推广机制,提高农民种粮综合收益。健全面向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的助农服务平台和服务体系,加大设施农业用地支持力度。创新利益联结机制,引导小农户、家庭农场、农民专业合作社与龙头企业、社会化服务组织加强合作,促进农民经营性收入增长。完善职业农民培训、技能提升机制,联合职业院校实施乡村振兴人才“订单式”培养就业计划,促进农民工资性收入增长。

深化土地制度改革

严格落实耕地保护制度。健全耕地数量、质量、生态“三位一体”保护制度体系,完善耕地占补平衡制度和补充耕地质量验收机平衡制度和补充耕地质量验收机制。健全高标准农田“乡村主建、农民主体”建管机制,明确以乡(镇)政府、农村集体经济组织为高标准农田项目实施主体,统筹项目建设,以农民为主体,结合用工需求,通过以工代赈方式参与项目建设。在总结鹰潭国家城乡融合发展试验区土地制度改革经验的基础上,有序推进全省农村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入市改革;允许村集体在农民自愿的前提下,依法把有偿收回的闲置宅基地、废弃的集体公益性建设用地转变为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入市。健全土地增值收益分配机制,提高土地要素配置精准性和利用效率。

完善低效用地再开发政策制度。根据低效用地再开发的特点,健全土地收储机制,采取依法收回、协议收回、调整用途和规划条件后使用等方式分类处置闲置低效土地。支持萍乡、九江等地开展低效用地再开发国家试点工作。开展各类产业园区用地专项治理,推行建设用地“增存挂钩”机制,逐步建立和完善开发区土地集约度排名与扩区挂钩机制、批而未用土地消化周期与新增建设用地计划指标挂钩机制,探索实施长期租赁、先租后让、租让结合和弹性年期出让等土地供应方式,提升全省开发区土地节约集约利用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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