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自由贸易区具有显著的经济效应, 已成为区域经济合作的重要形式。在全球一体化的今天, 我国正在加快实施自由贸易区战略, 以全球视野和战略高度系统谋划国内外的自由贸易区建设, 构建面向全球的自由贸易区网络。中国-东盟自由贸易区是我国提议建立的第一个自由贸易区, 也是正着力打造的第一个自由贸易区升级版。由于得天独厚的地理区位条件, 在中国-东盟自由贸易区升级版建设中, 云南正面临十分难得的历史机遇, 也可以大有作为。
关键词:中国-东盟自由贸易区,升级版,建设路径,云南作用
作者简介:施本植(1957—) , 男, 云南大理人, 云南大学经济学院教授, 博士生导师, 主要从事国际经济与贸易、经济问题研究;汤海滨(1982—) , 男, 江苏宿迁人, 云南大学经济学院博士研究生, 主要从事开放经济理论与政策研究。
一、中国-东盟自由贸易区升级版的背景和意义
(一) 自由贸易区建设的经济效应分析
国际上, 以“自由贸易区”为主要形式的区域合作如雨后春笋般快速增多。根据WTO秘书处统计, 截至2016年向WTO通报的有效区域贸易协定 (Regional Trade Agreement, RTA) 共277个, 其中自由贸易协定 (Free Trade Agreement, FTA) 有232个, 占RTA总数的84%。(1)英国学者彼得·罗伯逊[1](Peter Robson) 认为, “自由贸易区”与“关税同盟”的主要区别在于:一是自由贸易区仅对成员国的某些商品实行优惠税率, 而对非成员国不实行统一的关税壁垒;二是为了防止贸易偏转现象, 自由贸易区内实行原产地原则。由于自由贸易区既不要求成员国放弃本国原有税则, 又可根据实际情况减免某些商品关税促进贸易发展, 自由贸易区这种独特的优点, 使之成为目前世界各国区域合作的首选形式。自由贸易区具有显著的经济效应, 其经济效应分析见图1。
假设有A、B两国, B国单位时间能生产更多的产品k, 而A的关税水平高于B国。建立自贸区前, A国的需求曲线和供给曲线分别为DA、SA, DB富有弹性, K产品在A国的售价为PA, 世界市场价格为PW, 加上关税进口价变为PA, 在PA价格水平下A国必须向其他国家进口S1D1的产品。AB两国建立自由贸易区后, 他们的联合供给曲线变成了SA+B, 此时A国K产品的价格降至PB, 在PB价格下A国的进口量为S2D2, S2D2与S1D1之间的差就是自由贸易区的贸易创造效应, 而原来的S1D1就是贸易转移效应。对于A国来说, 自由贸易区使国内K产品的成本下降, 社会福利水平上升。对于B国来说, 扩大了出口额, 促进了经济增长, 同时由于自贸区减免了关税, 实际上得到了关税收入。对于第三国来说, 虽然失去了贸易转移带走的贸易额, 但A国在购买K产品上花费的费用减少, 会将更多的可支配收入投入购买其他产品, 增加了世界总贸易额。总之, 自由贸易区建设会给参与各方带来共赢的效果。
一般而言, 自由贸易区升级产生的效应包括静态效应和动态效应。静态效应指基于升级协议所产生的贸易创造效应和贸易转移效应。从长期看, 升级协议产生的贸易创造效应大于贸易转移效应。贸易创造效应的大小受成员国之间贸易规模、经济结构类型、现有关税水平等因素的影响。贸易创造效应与贸易规模往往具有正相关性, 即协议国之间的贸易规模越大, 产生的贸易创造效应就越强;反之, 则越弱。成员国之间经济结构类型越相似或接近, 产生贸易创造效应机会就较多;反之, 贸易转向的机会就较大。成员国之间原有关税水平越高, 贸易创造效应就越大:反之, 贸易创造效应就小。成员国对非成员国的保护程度越高, 贸易转移效应也越大。动态效应指成员国经济发展所产生的规模经济效应、生产结构调整效应、竞争促进效应、投资刺激效应、资源优化组合效应等。
(二) 中国与东盟国家贸易投资发展情况
中国与东南亚山水相连、唇齿相依, 彼此之间具有悠久的经贸传统。2002年11月, 中国与东盟10国正式签订《中华人民共和国与东盟全面经济合作框架协议》 (简称《框架协议》) 。《框架协议》总体上确定了中国-东盟自由贸易区的基本架构, 其合作内容主要包括四个方面:一是加强和增进经济、贸易和投资合作;二是促进货物和服务贸易, 逐步实现货物和服务贸易自由化, 并创造透明、自由和便利的投资机制;三是为各方更紧密的经济合作开辟新领域, 制定适当的措施;四是为东盟新成员国更有效地参与经济一体化提供便利, 缩小各缔约方发展水平的差距。合作的五大重点领域包括货物贸易、服务贸易、相互投资、早期收获和其他经济合作等, 合作领域涉及农业、信息及通信技术、人力资源开发、投资、湄公河盆地开发、银行、金融、旅游、工业合作、交通、电信、知识产权、中小企业、环境、生物技术、渔业、林业及林业产品、矿业、能源及次区域开发等方面。
过去的10年, 被誉为中国-东盟自由贸易区建设的“黄金十年”。截至2016年, 中国和东盟双方贸易总额达到4522亿美元, 比1991年的79.6亿美元增加50多倍, 年均增长18%, 双边贸易额占中国对外贸易额的比重由1991年的6%上升到2016年的11%, 中国和东盟已互为彼此的第一和第三大贸易伙伴。在国际贸易总体低迷的最近5年, 中国-东盟贸易增速仍较中国整体对外贸易平均增速高出4.9个百分点。同时, 中国货物贸易由总体逆差转为了顺差, 与文莱和老挝由贸易逆差转变为了贸易顺差;与马来西亚、缅甸、菲律宾、泰国仍有贸易逆差, 但与柬埔寨、印度尼西亚、新加坡和越南均是持续的贸易顺差。中国与东盟服务贸易总体发展较快但不平衡, 2001年服务贸易进出口只有56.5亿美元, 2016年增至210亿美元。[2]
截至2016年, 中国与东盟双向投资额累计超过1600亿美元, 中国企业投资主要涉及贸易、物流、建筑、能源、制造业和商业服务等领域。2016年, 中国对东盟国家直接投资约400亿美元, 占中国对外直接投资的5.2%;东盟国家来华投资项目达到19731个, 实际到位金额294.31亿美元, 占我国实际使用外资总额的6.56%。东盟已超过澳大利亚、美国、俄罗斯等国家, 成为中国的第三大外资来源地, 直接投资主要集中在酒店、制造业和房地产业。同时, 东盟国家也日益成为中国对外投资的主要目的地, 中国对东盟的投资领域正从传统加工制造、基础设施向金融服务、电子商务、文化产业等新兴领域拓展。
(三) 中国-东盟自由贸易区建设新进展
在新的历史条件下, 中国-东盟自由贸易区建设也遇到了一系列新的形势和问题, 具体表现有四点。一是区域经济一体化发展迅速并出现新趋向, 相邻国家间实行一体化的传统已被突破, 跨地域的一体化日益增多。[3]二是区域合作领域向服务贸易自由化、投资自由化、贸易争端解决机制、统一的竞争政策、知识产权保护标准、环境标准、劳工标准等方面扩展和深化。三是双方经贸发展提出了加大商品降税幅度、拓展降税产品范围、减少敏感产品比重、加速减税进程、削减非关税壁垒、扩大投资和服务领域开放、推动区域内生产要素 (包括人员、信息、技术及资本) 自由流动、提升建设标准等新要求。四是原来自贸区合作框架存在的局限影响自贸区建设推进, 比如区域内民族经济主权意识较强, 经济相互依存程度相对较低, 自贸区组织运作方式比较松散, 货物贸易关税减让采取“区别对待, 逐步到位”的方式, 较好地兼顾了各国的发展差异, 但随着关税减让过程的推进, 协调成本不断增大;服务贸易协议采用“肯定式清单”办法, 使得没有列入清单的服务缺乏规范依据, 服务贸易发展受到影响;成员国之间有一些双边投资保护协议, 但迄今尚未建立起多边的区域性海外投资风险合作体系等。
总体来看, 现阶段中国-东盟自由贸易区建设存在外部环境变化、内部动能弱化、空间不足、质量不高等问题, 日益凸显且亟待解决。打造中国-东盟自由贸易区升级版, 目的是为了给双方经贸发展提供新的动能, 加快建设更加紧密的中国-东盟命运共同体, 推动双边经贸再上新台阶, 进一步助推《区域全面经济伙伴关系协定》谈判和亚太自由贸易区建设进程。
二、中国-东盟自由贸易区升级版的主要内容和建设路径
(一) 中国-东盟自由贸易区升级版主要内容
2013年9月, 李克强总理在第十届中国东盟博览会上, 首次提出了打造中国-东盟自由贸易区升级版的提议。《中华人民共和国与东南亚国家联盟关于修订〈中国-东盟全面经济合作框架协议〉及项下部分协议的议定书》 (简称《议定书》) 于2015年11月22日在马来西亚吉隆坡正式签署, 这是我国自由贸易区建设的第一个升级协议。推动中国-东盟自由贸易区升级版建设, 目的是在“黄金十年”基础上, 再创“钻石十年”, 推动双边经贸关系上新的台阶。《议定书》在原有《框架协议》的基础上, 对接时间和空间两个维度, 兼顾“多边”和“双边”双重需求, 从技术和制度的结合上, 进一步明确了新形势下中国-东盟自由贸易区升级版建设的总体方向、目标及任务;进一步完善了新形势下中国-东盟自由贸易区升级版建设的具体内容、基本规范及标准。中国-东盟自由贸易区升级版主要内容可归纳为以下三个方面。
1. 扩容
在原有主要推动货物贸易自由化、便利化的基础上, 升级版《议定书》主要强调服务领域的开放和服务贸易的发展。我国在集中工程、建筑工程、证券、旅行社和旅游经营者等部门做出改进承诺, 东盟各国在商业、通讯、建筑、教育、环境、金融、旅游、运输共8个部门的约70个分部门做出更高水平开放承诺。双方的具体改进措施包括扩大服务开放领域, 允许对方设立独资或合资企业, 放宽设立公司的股比限制, 扩大经营范围, 减少地域限制等。[4]升级版《议定书》还提出进一步拓展在农业、渔业、林业、信息技术产业、旅游、交通、知识产权、人力资源开发、中小企业和环境等领域的合作, 并为有关经济技术合作项目提供资金等支持。此外, 考虑到电子商务对双方经济发展的重要作用, 跨境电子商务合作新议题被纳入了《议定书》, 旨在通过加强信息交流促进双方的贸易和投资。
2. 升级
通过规制的升级, 包括海关程序、原产地规则和贸易便利化规则的升级, 推动经贸合作质量和效益提升。“原产地”指货物“原产国”, “国”可以是一个国家或国家集团或一个地区 (独立关税区) 。原产地规则对贸易统计、关税计征、互惠措施实施、配额管理、反倾销、反补贴诉讼案审理等意义重大。在中国-东盟自由贸易区升级版中, “原产地规则”升级值得特别关注, 主要升级内容包括: (1) 规则判定更灵活。升级后的原产地规制, 新增加了对完全使用一方或多方原产材料生产的货物的判定标准, 既可沿用区域价值成分不少于货物FOB价格40%的判定法, 也可通过4位税目改变的方法判定出口货物是否符合原产条件, 使得规则判定更加灵活。 (2) 规则设定更严谨。新增了“微小含量”条款、“吸收原则”条款和“可互换材料”条款等, 操作起来更明确精准。 (3) 证书申领更便利。将申领原产地证书的主体由出口商扩展到生产商, 第三方发票填写也更灵活, 既可使用第三方发票, 也可使用出口商原始发票号码。此外, 在中国-东盟自由贸易区升级版中, “贸易便利化”升级也值得特别期待, 世界贸易组织《贸易便利化协定》已于2017年2月22日正式生效, 中国-东盟《议定书》就规范海关程序、升级贸易便利化规则等形成了新的共识, 目的是进一步简化和明确进出口程序、口岸管理及过境要求, 使经贸管理及成本更低, 交流合作更便利, 合作方式更新颖、监管服务更高效。
3. 增信
要进一步加强全方位、多领域的交流沟通, 求同存异, 管控风险, 增进互信了解;进一步加强科教和人文交流, 拓展交流的广度, 提升交流的质量和水平, 通过“民心相通”促进全方位交流合作;进一步超越具体问题和双边关系, 从战略高度、全局视角出发, 不断提升中国-东盟的战略互信水平;进一步提振实现中国与东盟合作目标的信心, 为打造中国-东盟“命运共同体”奠定坚实的思想基础。
(二) 中国-东盟自由贸易区升级版建设路径
驱动区域经济合作向广度和深度发展, 主要靠技术和体制两大要素。[5]因此, 助推中国-东盟自由贸易区升级版的建设路径也主要包括技术创新路径和制度创新路径, 这两条路径要齐抓并进, 互动互促, 才能更好地实现自由贸易区升级版建设目标。创新引领发展的第一动力, 通过技术创新路径, 主要克服自由贸易区升级版建设中的物理障碍;通过制度创新路径, 全面降低自由贸易区升级版建设中的制度性障碍, 从而提升自由贸易区升级版建设的质量和水平。
技术创新, 特别是运输技术和信息技术 (尤其是互联网技术) 的改进和应用, 可以大幅度降低中国-东盟相互投资和贸易的成本, 对自由贸易区的各种生产、交易、服务活动产生深刻的影响, 对助推自由贸易区升级至关重要。同时, 制度创新也至关重要, 在自由贸易区升级版建设过程中, 各国政府的作用及提供的制度甚至比技术更为重要。各国政府之间共同商议如何将各自设立的制度性障碍逐渐减少, 进而降低货物贸易、服务、投资及各种要素国际间转移营运的制度性障碍, 比如降低关税水平, 取消非关税壁垒, 让海关监管更加规范高效, 让投资经营者更有信心、更具活力等, 这是中国-东盟自由贸易区升级版实现建设目标及完成建设内容的重要组成部分, 而且是必不可少的内容。
三、云南在中国-东盟自由贸易区升级版中应发挥的作用
(一) 云南参与中国-东盟自由贸易区升级版建设的基础与优势
云南虽然远离国内环渤海、长三角和珠三角经济区, 但拥有4060公里的边境线, 毗邻东盟越南、缅甸、老挝三国, 具备得天独厚的地理区位优势。经计算2001~2016年间, 云南向西南开放的显性比较优势指数始终保持在2以上, 部分年份高达4 (如表1所示) 。特别是云南建设面向东南亚南亚辐射中心以来, 显性比较优势指数逐年提高, 比较优势非常突出。借助中国-东盟自由贸易区升级版, 将给云南带来新的发展机遇, 在自由贸易区升级版打造过程中云南将大有作为。
表1 云南向西南开放显性比较优势指数(1)
此外, 自中国-东盟自由贸易区建立以来, 云南与东盟国家的经贸关系不断加强, 在全国对东盟贸易中发挥了重要作用。2016年全国货物进出口24.33万亿美元, 服务贸易5.35万亿美元, 云南分别只有245.3亿美元和53亿美元, 分别仅占全国货物贸易和服务贸易的0.1%和0.01%。但2016年中国对东盟货物贸易4100亿美元, 仅占全国对外贸易的1.68%;云南对东盟货物贸易135亿美元, 占全国对东盟货物贸易的3.29%;云南对东盟贸易占到云南对外贸易的52%, 是云南外贸的半壁江山;2016年云南对外工程承包营业额23.4亿美元, 其中80%以上在东盟市场完成。目前, 云南进出口总额占GDP的比重不到10%, 引进外资额占GDP的比重甚至不到1%, 云南经济的对外依存度总体很低, 要在打造自由贸易区升级版过程中更好地发挥作用, 云南必须抢占先机、扬长避短、砥砺奋进, 形成“先动优势”。
(二) 云南参与中国-东盟自由贸易区升级版建设的举措和建议
云南在中国-东盟自贸区升级版建设过程中应发挥好“示范”作用, 借助良好的区位优势和经贸优势, 在全国各省区对东盟“五通”指数(2)中, 力争保持前茅, 在中国-东盟自贸区升级版建设过程中发挥先行先试的引领作用。
1. 建设以互联互通为重点的对外开放平台
要借助国家发展战略积极申报建设云南沿边自由贸易区(港) 。发挥沿边自由贸易区 (港) 保税加工、保税仓储、货物中转、商品展示、离岸金融和商务服务等综合功能, 使之成为云南面向南亚东南亚开放辐射中心建设的强有力支撑。同时, 要进一步加大基础设施建设力度。云南的综合交通运输体系建设相对滞后, 全省高速公路建设、骨架公路高速化和干线公路高等级化步伐必须加快;铁路复线率、铁路网密度和人均铁路里程均低于全国平均水平, 内河高等级航道建设滞后, 油气运输管道建设尚处于建设阶段。云南省内州市间、城乡间交通基础设施发展不平衡, 各类交通运输方式缺乏有效衔接, 综合交通一体化尚未形成。云南直接接壤的越南、老挝、缅甸均为发展中国家, 交通和通信设施比较落后, 出境通道国内国外建设不同步, 运输效率低下, 与其联通对接难度大, 与周边国家基础设施互联互通还处于起步阶段。要借力“一带一路”建设、中国-东盟自由贸易区升级的良机, 切实加快云南的大数据、云计算、“互联网+”和相关基础设施建设步伐, 特别是重点加强沿边8州市和边境各口岸的基础设施建设, 进一步提升基础设施互联互通水平, 通过完善市场信息系统, 提升电子通关便利化和信息化水平, 拓展信息共享的范围和程度, 充分利用互联网发展大幅降低虚拟信息空间交易成本, 弥补和抵消云南实体地理空间交易成本较高的劣势。进一步推动与东盟国家双边和多边便利运输和通信协议的签署和实施, 通过技术和制度创新, 构建起以云南为中心的, 具有较高互联互通水平的基础设施体系, 大幅度提升通道和口岸的物资承载能力及商品过境能力, 降低相应的成本和风险, 从而提升云南对南亚东南亚的辐射能力。
2. 建设以长短结合为特征的合作制度体系
云南是中国通往南亚东南亚的关键门户, 是绕过马六甲海峡通往印度洋的最佳陆上通道, 从云南出境经缅甸可直达印度洋, 云南在破解所谓的“马六甲困局”, 参与“一带一路”建设中发挥重要的战略作用。据测算, 货物运输从云南经缅甸皎漂港进入印度洋, 相比绕道马六甲海峡可缩短3000海里的运距, 节省一周以上的时间。长远看, 要围绕这一抓手开展合作机制的先行先试, 力争把云南建成连接印度洋的重要纽带和枢纽。在云南构建吸引国际和区域组织、跨国公司总部进驻等新的合作机制, 包括争取在昆明设立外国领馆区, 吸引更多的外国领事馆进驻云南, 争取大湄公河次区域电力协调中心落户云南, 进一步发挥云南在次区域电力协调中的积极作用等等。近期看, 要进一步做好已有“10+1”自由贸易区合作机制与“一带一路”、澜沧江—湄公河次区域合作机制、沿边金融综合改革试验区、跨境经济合作区机制等各类合作机制的完善和有效对接。切实推动省内跨境经合区、保税区和各类产业园区与中国-东盟自由贸易区的产业对接、项目对接、规则和标准对接。尽快在全省各类园区实行准入前国民待遇加负面清单制度, 增进各类园区的创新活力和发展能力。探索沿边重点口岸、沿边8州市人员往来、要素流动、生态补偿、旅游等方面更加有效的制度和更加开放的政策, 探索建立跨区域、跨部门、跨行业的要素合理流动机制, 聚人气, 增密度, 增强沿边州市和边境口岸的吸引力和辐射能力。
3. 建设以互补互促为特征的产业发展体系
着眼于将云南打造成为面向南亚和东南亚的新的制造业中心, 吸引大型跨国公司、鼓励中小企业广泛参与投资建设, 不断增进与东盟国家的产业互补性, 减少竞争性, 构建起与东盟国家更大跨度互补的产业发展格局。认真做好与“一带一路”倡议、长江经济带建设等的战略对接, 筛选、推荐并争取国家重大建设项目落户云南, 切实做好项目配套和服务, 使建设项目效应最大化, 提升云南承接产业转移的能力。以东盟国家市场需求为导向, 加大研发力度, 充分发挥云南的资金、技术、研发和人才优势, 有效推进供给侧结构性改革, 提升云南在装备制造、生物产业、医药健康业、高原特色农业、大数据、全域旅游及现代服务业方面的竞争优势, 为东盟国家提供更好更多的产品和服务, 进一步提升云南的对外贸易依存度, 也为实现2020年中国与东盟1万亿美元贸易总额目标作更大的贡献。坚持投资和贸易一体发展的思路, 以投资促贸易, 积极引进和利用外资的同时, 鼓励企业“走出去”发展, 依托已有的知名品牌, 着力打造若干在全球或区域价值链上具有云南核心能力和较强市场竞争力的产业链, 进一步推动“两头在外”加工贸易型企业发展, 扩大对东盟国家的辐射和服务。进一步探索境外产业园区、虚拟产业园区等新的产业合作机制, 推动优势企业抱团走出去, 加快优质产品集聚和扩散, 放大规模和品牌效应。进一步做好产业园区、开发区、保税区、经合区等的整合提升, 并与中国-东盟自由贸易区升级联动, 提升匹配度。进一步规范外贸市场秩序, 优化外贸经营环境, 大力发展跨境电子商务, 鼓励企业运用好新的原产地规则和贸易便利化措施, 据相关资料, 中国-东盟自贸区原产地证书签证数量2004年仅有1.15万份, 2014年增至171万份, 增速较快, 但总体仍较少, 其中云南企业原产地证书签证数寥寥无几, 需进一步加大力度, 进一步提高外经贸业务水平。进一步完善对外投资保险、出口信用保险、研发及服务外包的风险防范措施, 完善与中国东盟自由贸易区建设相关的数据信息服务平台, 为参与自贸区建设的各主体提供良好的环境和条件。
4. 建设以和谐安稳为特征的边疆治理体系
随着对外开放深度和广度的拓展, 影响边疆发展稳定的不确定因素增多, 边疆治理重要性和难度将进一步加大。边疆治理事关边疆的发展、稳定和安全, 涉及经济、政治、文化、社会、生态和军事等方方面面。多年来, 云南在边境资源合作开发、实施兴边富民睦邻行动计划和打击毒品走私联防联控合作等方面有了大量成功的实践, 比如跨境经济合作区建设、边疆文化长廊建设、举办“边交会”、出台《云南省边境管理条例》等, 逐步形成了“中央政府主导、地方政府负责、社会广泛参与、境内境外合作”协同推进的“云南边疆治理模式”, 并取得了明显成效。云南应进一步加大边疆治理理论研究和实践应用, 探索具有云南特色、可供其他边境地区借鉴的边疆治理体系。
总之, 在打造中国-东盟自由贸易区升级版过程中, 中国不仅是倡导者, 也是推动者;不仅要贡献贸易和投资额, 还要贡献方案、智慧和机会。按照建设面向南亚东南亚辐射中心要求, 云南要牢牢把握我国加大对东盟合作的历史机遇, 借助自身的区位和经贸优势, 全力参与打造中国-东盟自由贸易区升级版建设, 努力作表率, 争当排头兵, 贡献更多的创新实践和可复制的经验。
参考文献
[1]彼得·罗布森.国际一体化经济学[M].上海:上海译文出版社, 2001.
[2]施本植.东盟国家投资贸易壁垒体系及对策研究[M].北京:科学出版社, 2013.
[3]张蕴岭.东盟50年:在行进中探索和进步[J].世界经济与政治, 2017, (07) .
[4]隆国强.中国对外开放的新形势与新战略[J].中国发展观察, 2017, (08) .
[5]习近平.在世界经济论坛2017年年会开幕式上的主旨演讲[N].人民日报, 2017-1-18 (003) .
注释
(1) 中国贸易救济信息网http://www.cacs.gov.cn/cacs/newcommon/details.aspx?articleI d=135270
(1) 日本贸易振兴会 (JERTO) 提出, 显性比较优势指数大于2.50时表明具有极强比较优势;指数在0.80~2.50之间表明具有中等比较优势;指数在0.8以下则是处于比较劣势。
(2) “五通”指政策沟通、设施联通、贸易畅通、资金融通和民心相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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