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为缺水型城市,合肥再生水设施能力水平和利用率逐年提高,已提前实现“十四五”规划目标。日前,记者从省住建厅获悉,安徽省要求符合用水条件的工业生产、园林绿化、道路清洗、车辆冲洗、建筑施工等领域全面使用再生水,还将鼓励再生水利用技术和产品研发。
当前,安徽省城市污水处理的尾水再生利用方式以河道生态补水为主,以工业回用和市政杂用为辅。
扎实开展再生水利用试点示范,2022年,合肥市、淮北市、阜阳市临泉县入选国家典型地区再生水利用配置试点城市名单。各项试点示范工作有序推进,水资源节约集约利用水平显著提升。积极开展节水型城市创建,全省已有14个地级市先后获得国家节水型城市命名。
坚持系统治理、源头治理,持续改善城市水环境质量。开展城市污水管网整治攻坚行动,截至目前,全省市政污水管网排查检测已完成94.4%,整治已完成77.4%,污水处理厂总规模超1150万吨/日,出水水质均达到《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一级A标准,即满足作为回用水的基本要求。
数据显示,截至2024年,全省城市再生水利用规模达290万吨/日,再生水利用管网382公里,2024年城市再生水利用率达32.5%。合肥等缺水型城市再生水设施能力水平和利用率逐年提高,提前实现“十四五”规划目标。
下一步,省住建厅将加强生活污水收集处理,加大尾水资源化利用力度,提升城市水环境治理成效。
按照部署,全省将拓宽再生水利用方向。积极推动国家再生水利用配置试点、区域再生水循环利用试点、再生水利用重点城市等建设工作,通过试点地区经验,形成可复制、可推广的再生水利用样板。鼓励再生水相关利用技术和产品研发,形成再生水利用共识。
结合“十五五”污水处理及资源化发展相关规划编制,统筹布局再生水利用设施建设,推动市政再生水在市政杂用上的使用;会同有关部门推动缺水地区工业企业与再生水运营单位签订合作协议,提高再生水利用效率和经济效益;督促各地统一取用水标识并实施计量,要求符合用水条件的工业生产、园林绿化、道路清洗、车辆冲洗、建筑施工等领域全面使用再生水。
此外,进一步增强企业和市民的再生水利用意识。鼓励工业园区、用水大户与再生水运营单位合作建设再生水管网设施,推广实施分质供水、定制供水、点对点供水。(记者 吴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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