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城市群利用汇集的现代化功能和空间组织能力吸引着最先进的生产要素入驻,成为新质生产力的集中产生地。城市群新质生产力的质态表现为基本要素的高质地、附着要素的高能级、组合要素的高效率、支撑要素的高保障、生成要素的高价值。城市群新质生产力的形成路径,是利用领先发展形成的“马太效应”吸引高素质人才;利用科技密集形成的“乘数效应”放大要素和设备功能;利用一体化形成的“联动效应”优化资源跨区域配置;利用中心地位形成的“辐射效应”加快培育新产业新业态。为推动城市群建成新质生产力高地,需进一步完善城市间生产要素流动、科技创新、跨城市优化配置、产业协同发展的体制机制。
基金:贵州省哲学社会科学规划项目“黔中城市群核心经济圈贵阳贵安双核高质量极化与协同融合发展研究”(20GZYB03)
关键词:城市群新质生产力;质态;一体化体制机制
作者简介:盛毅,研究员,博士生导师,四川省社会科学院,四川成都610071;彭伟辉,副教授,博士,硕士生导师,贵州财经大学经济学院,贵州贵阳550025;
城市群是先进生产要素汇集地和各种创新策源地。在以城市群为主体形态推动经济发展阶段,城市群利用拥有的现代功能和空间组织优势,不断优化生产要素配置,创新模式和需求场景,率先确立新产业和新业态发展优势。城市群之所以成为催生新质生产力的新载体,得益于“马太效应”“乘数效应”“联动效应”和“辐射效应”,它能够为新质生产力发展提供更强需求和更优越生态。本文以马克思主义关于生产力和生产关系理论为指导,分析城市群的生产力构成、新质生产力质态和形成路径,提出适应新质生产力发展的协同机制。
一、生产力构成与城市群生产力
目前,对生产力构成要素的分析,主要以马克思的劳动者、劳动资料和劳动对象划分为理论依据。对新质生产力的研究,同样沿用三要素的划分,分别从基本内涵、发展动力、主要特征、战略部署、本质要求、制度保障等角度进行阐述,且基于“要素-结构-功能”三重维度,判定劳动者、劳动资料、劳动对象及其组合是否有质变,来确认新质生产力的产生和演变。[1]分析对象落脚于产业,重点观察新兴产业在新质生产力的诞生发展过程中所扮演的角色,认为新型支柱产业是构筑产业未来发展新赛道新优势的主阵地。有学者指出,新质生产力既有产业维度,也有空间维度。[2,3]因地制宜发展新质生产力,有选择地推动形成新产业、新模式、新动能,也要求从空间分布视角来认识和分析。当然,也有学者认为,城市群经济发展水平相对较高,应大力提高科技研发水平,布局未来产业,发展数字经济等,并且指出新质生产力发展路径是顺应本地区资源禀赋、产业基础、科研条件特点,在长期实践探索中形成的。还有学者从新质生产力对城市群的影响角度,提出以要素流通促进区域产业协同发展、以新质劳动力提升区域人才高素质、以科技变革助推区域创新深度融合、以模式转变辅助区域城市治理转型。[4]但上述研究并未针对城市群这一特定载体进行,更缺乏不同层次和水平的生产要素,以及如何在城市群出现了新变化的分析。实际上,目前定义的新质生产力,正是城市群生产力的主体形态。因为由技术革命性突破、生产要素创新性配置、产业深度转型升级而催生的劳动者、劳动资料、劳动对象及其优化组合的跃升,集中出现在城市群,并且明显呈现出不同的质态。正是城市群的出现,引发了劳动力素质和结构、劳动工具、劳动对象及其优化组合实现重大进步,使生产力体系得以整体跃升。
显然,城市群的形成和发展,正在改变生产力要素的构成和各要素的内涵,如果仍然用劳动者、劳动资料和劳动对象三要素来刻画,存在一定的局限性,需要从城市群生产力要素的构成、质态、功能等作进一步剖析。马克思将生产力归纳为劳动者、劳动资料和劳动对象,是对生产力基本构成要素的高度概括,体现了生产力的一般性或共性特征,是指导我们研究生产力、科学把握其内涵的理论依据。在马克思看来,生产力作为人类征服和改造自然的客观物质力量,虽然基本的要素包含着人的要素和物的要素,但这只是“劳动过程的简单要素”,[5]不论生产的社会形式如何,这些要素都不可缺少。相应地,当基本生产要素作用于劳动对象时,形成的只是传统生产力。随着生产力的不断跃升,劳动者的构成、组合方式及作用对象更加多样化,特别是新的生产力要素不断加入,使传统生产力转变为现代生产力。新质生产力,则在现代生产力的广阔土壤中迅速成长。为深入剖析现代生产力构成,需要对其要素质态、结构、各要素功能作进一步分析。
从生产(服务)组织及形成成果需要维度,将生产力划分为生产要素、设备设施、产业门类和业态等概念,目前在理论研究和实践中也得到普遍应用。其实,将生产力基本要素拆开来看,已经广泛使用的劳动力、土地、原材料、资金、能源等基本要素划分,完全能够与劳动者和劳动资料对应。金碚(2024)认为,按照经济学关于生产力的传统理论,生产力由劳动对象、劳动资料、劳动者三要素组成。有时也可称为土地、资本和劳动,或者物料、工具和劳动。[6]以上两个维度划分的共同点表现在:都是对生产力构成要素的划分,都是按基本要素、组合要素及作用对象所作的划分,劳动者和劳动资料对应生产要素和设备设施,劳动对象对应于各种商品和服务,以及聚类形成的产业和业态。差异则是后者能够更充分地反映现代生产力的内部构成和特点,反映不同要素的功能。为此,笔者结合城市群集聚的生产力要素尝试进行新的划分。
第一,根据生产过程涉及到的要素形态、功能和特征,将按劳动者、劳动资料和劳动对象维度的生产要素,分成基本要素、附着要素、组合要素、支撑要素、生成要素五大类。
基本要素有劳动力、土地、资本、原料、能源;附着要素有技术、信息、管理、数据、文化;组合要素有工具、设备、生产线;支撑要素有交通物流、市政、电力、信息、园区、生态环境等设施;生成要素有材料、零件、整机和各类服务项目。其中,基本要素是生产和服务能力形成的基础,附着要素对基本要素起放大作用。尽管技术和管理与基本要素一样,也具有使用价值,可以像商品一样交换,但它要依托基本要素发生作用。马克思在《资本论》中指出,劳动生产力是随着科学和技术的不断进步而不断发展的,决定劳动生产力的因素包括科学的发展水平和它在工艺上应用的程度。[7]管理不仅是通过协作提高了个人生产力,而且是创造了一种生产力。[8]邓小平也根据我国的实践,作出了“科学技术是第一生产力”的论断。环境、文化、信息是生产力,也在不少文献中提及,甚至有学者将信息、文化上升到第—生产力的高度。认为这类要素是附着要素的理由,在于它具有非实体性的特点,需要通过作用于物的要素,与物的要素组合才能起作用,它是第二个层次的要素。组合要素是基本要素和附着要素融合形成的要素,它反映着生产力发展的阶段特征。如,蒸汽机和发电机、计算机分别对应着工业社会和信息社会。支撑要素是间接参与生产和服务的相关设施,虽然在经济发展中受到高度重视,有时也将其作为重要产业来看待,但还没有被普遍作为生产力构成要素。如,交通物流、市政、电力、信息、园区、生态环境等基础设施。实际上,这类设施与生产要素共同作用于劳动对象,同时为生产要素的创新配置创造跨区域、跨行业、跨技术领域的条件,是城市群生产力的重要构成要素之一,它能够进一步解释城市群生产力要素构成的多层次、多样性和特殊性。生成要素是前四类要素共同作用的结果,也是人类发展生产力的目的。
城市群生产力五大要素关系示意图
第二,尽管五类要素在非城市群也存在,但集聚在城市群的各类要素,在数量、质量、组合方式、形态、作用等方面有明显的优势。主要体现在:城市群集聚数量大,满足程度高,可选择的组合方式多,“规模效应”更明显;要素质地更优,中高端要素占较大比重,新技术、新设备设施、数据等率先得到应用;现代交通物流体系、现代功能的市政设施、以信息化为代表的新基建、良好的生态环境等,对新质生产力产生的影响甚至不亚于基本要素和组合要素。
第三,城市群中的劳动力、资本、土地、原料、能源等实体性要素的作用在显著降低,而技术、管理、信息、数据、文化等附着性要素的作用在不断上升,并且“乘数效应”越来越明显。全要素生产率、“索洛剩余”等指标间接反映了附着要素的贡献。先进的工具、设备和生产线,由于在技术、管理等的赋能下,对产业和业态发展的作用也越来越大。数据要素为何作用日益上升,也是因为它与产业基础、高素质劳动者、企业活力和企业家才能各种因素相互交织孕育形成的结果。
第四,城市群是一个生产力发展水平非匀质的空间,其中大城市起着核心作用。“马太效应”“规模效应”“乘数效应”等主要体现在大城市。中小城市为何能在大城市带动下形成大于自身的功能,关键是城市群还存在“联动效应”,即经济活动在单个城市集中会引起集聚不经济,要素和产业会从中心城市以人流、资本流、信息流和商品流的形式沿着交通轴线和通信渠道向外围低梯度城市地区扩散,从而在区域其他地方产生新的经济中心,这些新的经济中心与原来的经济中心在发展和空间上相互联系组合,形成区域的经济中心体系。这种效应建立在合理分工协作、跨城市优化资源配置、发挥规模经济的基础上。
城市群现代生产力形态、特征及功能
以上对城市群生产力要素形态、层次、功能和特征等的分析,可以解释在传统生产力时代已经存在的各类要素与城市群现代生产力的关系,进而可以解释新质生产力在城市群率先集聚和催生的原因。城市群集聚的生产力要素,以及生产要素的多样化创新配置,能够满足产业多模态发展需要。根据城市群形成发展的产业集聚驱动、产业扩散驱动、区域网络化组织发展驱动、企业区位选择行为驱动、政府宏观调控行为驱动、城市功能集聚与扩散驱动六大动力,城市群在发展新质生产力方面至少有三大优势:一是生产要素可以跨城市优化配置,人才、劳动力、资金、技术、信息、数据等在各城市间合理流动和充分利用,降低了交易成本,进一步挖掘了要素配置的潜力;二是城市之间按照各自优势合理分工,同时根据互补性开展合作,进一步提高了生产的专业化水平和运行效率;三是通过合作打造产业集群、综合或专业市场、创新和开放平台等,形成了能够辐射带动更大区域的经济中心和科技中心,进一步强化了各城市的能级。从国内外实践可以看到,城市群影响力远大于单体城市。如,美国东北部城市群、五大湖城市群、日本关西城市群、英国中部城市群以及我国的长三角、粤港澳大湾区、京津冀、成渝等城市群。显然,在城市群打造产业链和产业集群,比单个城市运筹要素的空间更大、效益更高。
二、城市群新质生产力的质态及形成路径
1. 城市群生产力的质态
本文以五大要素划分为依据,来揭示城市群正在出现的新质态。
一是基本要素的高质地。城市群集聚的基本生产要素,是有更高科技含量的要素。以劳动力为例,劳动者的技能出现了质的变化,以智力为主的劳动者队伍开始形成。如果进一步对劳动者质变程度进行划分,城市群集聚的劳动者,知识性的要占较大比重。高素质人才所推动的以科技创新、新兴科技和高新产业为特征的现代生产力,是新质生产力的核心因素和主动性组织力量。至于土地、资金、能源等基本要素,无论在质量上还是使用手段和效率上,都有了很大改变,如土地的集约开发、资金的多方式运用、能源利用的高效化和绿色化,导致了资源禀赋、产业基础、科研条件等多因素互联互动,是不同于非城市群集聚的基本生产要素。
二是附着要素的高能级。科技创新能够催生新产业、新模式、新动能,是发展新质生产力的核心要素。由于科技创新的复杂程度越来越高,竞争体系从过去的单一技术竞争转向技术生态体系的竞争,从应用成熟技术的竞争转向基础研究的竞争,对科学与技术之间的交叉融合,使城市群集聚的科技要素,正在出现质的变化,对基本要素的放大功能显著增强。一方面,科技赋能基本要素的条件得到优化,提高了人的素质和物的质量;另一方面,新技术武装的生产工具、设备、生产线、组织方式等,在城市得到更迅速普及,从而催生了许多新模式、新场景。信息技术率先在城市群的网上购物、在线支付、在线教育等方面应用;基因编辑、人工智能、干细胞技术等技术,借助城市群设立的专门园区和研发中心;大量实现向产业的转化;太阳能、风能、核能等清洁能源技术,在城市群建立起综合利用体系;利用人工智能、机器人、物联网对制造设备、生产线的改造。
三是组合要素的高效率。城市群集聚的新设备、新工艺、新产线,正在加速从机械化和电气化,转向智能化和数字化,这是科技赋能要素配置变化的核心标志。先进生产装备的普遍使用,使物耗、能耗、碳排放大幅度下降,运行效率却越来越高。现代化的工具、设备、生产线、智能工厂等,在重新定义生产组织的现代化,为深入推进产业链、创新链、供应链、价值链等的融合,提供了硬件和软件支持。当前大力推进“智改数转网联”行动,建设工业互联网平台,就是在为发展新质生产力配置新的组合要素。
四是支撑要素的高保障。城市群集聚新质生产力的另一个突出优势,就是利用现代化交通物流、市政、电力、信息、园区、生态环境等设施,创造了基本要素在更大空间内优化配置的基础,为技术、管理、信息、数据、文化等要素在更广领域赋能提供有力保障。现代交通、新基建、绿色能源供应体系,构成了新质生产力最重要的要素。
五是生成要素的高价值。在前面四个要素的共同作用下,城市群传统产业在加速高端化步伐,新兴产业的规模化、新业态的多元化、未来产业的商品化,也成为产业发展主流。城市群凭借中高端要素尤其是数字技术领先,各方面配套优越的有利条件以及创新要素配置等,使产业门类和经营业态得到拓展,不仅提高了全要素生产率和产品附加值,而且催生了大量新产业和新模式。城市群中无论是纺织、服装、家具、食品、建材、化工等传统产业,还是电子信息、高端装备、生物医药、新能源、新材料等战略性新兴产业,抑或是元宇宙、算力、人形机器人、合成生物、类器官芯片、超高清视频显示、量子通信等未来产业,以及许多新的业态,都在迅速迭代升级。
2. 城市群生产力的形成路径
显然,城市群利用多种效应,不仅吸引着科技含量更高的基本要素,而且吸引了具有乘数效应的附着要素,还创造了生产要素跨类型、跨行业、跨区域优化配置的条件,为新的生产要素培育壮大、全部生产要素优化配置、新兴产业持续成长、跨区域产业链和产业集群发展等,提供基础、支撑和土壤。尽管这些先进的生产力或者现代生产力,并不能与新质生产力划等号,但大量产生质变的高科技、高效能、高质量的要素,正是新质生产力发展的基础。在城市群培育新质生产力,重要路径包括下述三个方面:
(1)共建集聚中高端要素平台。集聚人才是发展新质生产力的最关键途径,科技创新、管理创新、要素的创新配置、新兴产业的发展,最终要由人才来推动。大城市利用领先发展形成的“马太效应”,通过提供户籍、补贴、住房、医疗、子女入学等优惠条件,吸引了大量高素质、高学历的人才,在这方面有许多值得借鉴的经验。自2014年深圳出台《深圳市人才安居办法》以来的10年里,除北京、上海受到严格入户限制外,排名居前的14个城市引才数量超过200万,吸引了大量高端人才和创业团队。城市群作为城市发展到成熟阶段的空间组织形式,创新创业投入规模和强度、知识创造的广度和深度、技术成果传播和扩散效应、对国内乃至国际的创新辐射均明显领先于其他地区,不仅能强化大城市招引人才的功能,而且可以通过打破城市间的限制,建设跨城市的科研教育平台,为人才提供更广阔的创新创业舞台。国际上知名的东京城市群,就集中了日本约30%的高校和40%的大学生。为此,京津冀共同编制《人才一体化发展规划》,根据规划出台配套政策。粤港澳大湾区不仅对产业领军人才有优惠政策,而且着力引进海外人才。这些城市群利用国家级高新区和新区、自由贸易区等的人才政策,为人才提供良好的创业环境。集聚研发机构是发展新质生产力的另一个重要途径,并且具有同步引进人才的多重效应。东京城市群在集聚人才的同时,通过建设区域协同创新体系,吸引了全日本1/3的研究和文化机构和50%的PCT专利产出。目前,城市群在各城市引进研发机构的基础上,通过共建跨城市研发平台,联手营造创新生态,打造全国原始创新策源地,共建多层次产业创新大平台。如,联合共建产业创新带、创新走廊、科学城和知识城,共建国家级科技成果孵化基地、双创示范基地、科技创新中心,布局重大科技基础设施、交叉研究平台;充分利用大科学装置、国家和省市重点实验室等创新平台,围绕智能制造以及相关交叉前沿领域,开展战略前沿技术、核心关键技术、颠覆性技术研究,为区域产业转型升级和战略性新兴产业、未来产业发展提供创新支撑。我国目前布局建设的综合性国家科学中心和区域科技创新中心,以及一批国家重点实验室,基本上都集中于几个重点城市群。长三角明确提出要打造具有全球影响力的科技产业创新中心,到2025年研发投入强度达到3%以上,科技进步贡献率达到65%,高技术产业产值占规模以上工业总产值比重达到18%。世界500强企业设立的研发中心和各类企业研发机构,70%以上集中在四大城市群。如,《2023中国城市科创实力调研报告》显示,在全国3041家科创型企业中,长三角、珠三角、京津冀三大城市群分别占38.97%、17.28%、11.97%。集聚新兴产业是另一个重要途径。利用城市群集聚的人才、科研机构等优势,吸引先进的产业和业态入驻,反过来又进一步增强了对人才和科研机构的吸引力,争取到中央政府在人才试点、科研机构布局的大力支持。
(2)加大跨城市要素配置力度。城市群在发展新质生产方面的最明显优势之一,是能够提供跨城市的要素优化配置的条件。为此,畅通跨城市要素流动,按照城市群不同区域的功能定位,来优化各类要素的空间布局,成为城市群建设的重点任务。一方面,城市群强化空间统筹,有针对性地进行功能布局。如,京津冀协同发展规划,提出了“功能互补、区域联动、轴向集聚、节点支撑”空间布局原则,明确构建“一核双城、三轴多点”的城市空间结构;另一方面,城市群围绕一体化建设现代化设施。其中,交通的互联互通,如共建世界级的机场群和港口群,共建轨道上的城市群和高效密集轨道交通网,完善便捷通畅公路交通网,全面建设现代物流体系,加强商贸、金融、生活等服务设施共享等,就是强化要素跨城市优化配置功能的行动。长三角地区明确规划,到2025年,铁路网密度要达到507公里/万平方公里,高速公路密度达到5公里/百平方公里,5G网络覆盖率达到80%的互联互通指标。成渝地区双城经济圈规划到2025年要实现重庆、成都间1小时可达,铁路网要覆盖全部20万以上人口城市。
(3)联合打造产业链和产业集群。城市群在支持要素跨城市流动的基础上,形成了产业链和产业集群跨城市打造的格局。第一,各城市群围绕构建上下游产业链,完善市政、园区、新区、产业集聚区、制造业和服务业基地等的功能,增强承载先进产业的能力,以推动世界级产业集群的打造。在工业和信息化部公布的45个国家先进制造业集群名单中,京津冀、长三角、珠三角、成渝4个重点区域集群数量达30个,占2/3。2022年底,四大城市群共有专精特新企业4980家,占全国的50.2%,同时还占有全国86.3%独角兽企业。[9]第二,推动形成研发在中心城市、制造在周边城市的分工协作格局,依托“研发+制造”模式打造产业集群,推动教育、科技、人才优势转化为产业优势,探索“学科+产业”的创新模式,形成从研发、设计到制造、运营、应用的完善产业体系。第三,通过创新生产要素配置,在中心城市培育一批具有系统集成能力、智能装备开发能力和关键部件研发生产能力的智能制造骨干企业,形成龙头企业在中心城市,配套协作企业梯次分布的产业链、创新链和供应链。第四,提高电子信息、先进装备、新材料、新能源、节能环保等战略性新兴产业占比,共同培育航空航天、轨道交通、工业机器人、数控机床等领域中的新产品,利用城市群良好的产业生态,推动制造业从加工生产环节向研发、设计、品牌、营销、再制造等环节延伸。第五,共同推进未来产业发展,打造未来产业创新网络,建设未来产业协作发展的先行示范区等。
三、推进城市群新质生产力发展的机制
激发城市群发展新质生产力的活力,需要根据新质生产力形成路径,建立统筹协调有效、共建共享诉求强烈、要素流动通畅的推进机制。
1. 建立新质生产力发展的统筹机制
集聚先进的生产要素和科技创新机构,并不能形成新质生产力。从前面的分析可以看到,先进生产力是一个复杂的系统,发展新质生产力不仅对生产要素有更高要求,而且需要各生产要素保持协同。尤其是颠覆性技术向产业转化,对创新性配置要求很高,如果不能实现高水平的协同,优势将难以发挥。国内外有一些城市群虽然集聚着最高端的人才和最强的研发能力,但却没有形成最有效的成果转化能力,也缺乏有影响力的产业链和产业集群。究其原因,是各要素之间没有实现高效匹配。因此,城市群应在顺应城市群新质生产力演进规律的前提下,加强战略谋划和统筹协调,建立城市间重大事项、重大项目共商共建机制,引导城市群内各城市根据自身优势,有差异地确定发展重点领域和适合的环节。可以考虑建立不同层级、不同产业基础城市的差异化、互补性发展指导方案与规划统筹机制,根据城市群产业发展规划,制定发展新质生产力的专项行动计划,从跨城市的生产要素合作、新兴产业链和产业集群打造,支持政策和配套环境等方面,做出有针对性的安排,尤其是要努力提高创新资源空间配置水平和使用效率。国内外的一些城市群,在优化生产要素跨城市配置和构建产业集群方面,建立了不同形式的统筹机制。如,美国的区域创新集群计划、德国的领先集群竞争计划等。京津冀城市群也在国家统筹部署下,不断完善产业集群协同发展规划和配套政策,以推动产业集群建设不断深入。同时,深入推进经济区与行政区适度分离改革,在党政联席会议+办公室+专业委员会“三级运作、统分结合”的互动合作机制中,根据新质生产力发展的特殊需要,探索设立有一定权威性的组织机构,落实相应的职权职责,来承担跨城市培育新质生产力的任务。
2. 完善高端要素流动的专门机制
尽管要素流动主要依赖市场,优化营商环境是主要任务。但同时也要看到,各城市在对待关键生产要素的流动问题上,有着不一致的诉求,极易形成行政壁垒。目前,人才、科技成果、土地、能源等,并没有完全市场化,各城市会从自身发展需要出发,阻碍正常流动,或者出台专门的政策,竭力留住需要的资源,从而导致竞争大于合作情况频繁出现。解决这一问题,仍然要继续将完善市场化的营商环境放在首位,充分借助城市群已经建立的协同机制,创造更有利于要素流动的市场环境。可以在梳理与高端要素流动相关的政策和法规基础上,对有碍于流动的政策法规进行调整。同时,针对市场机制的不完善,对与发展新质生产力影响大的要素,可以根据城市群营商环境一体化发展合作框架,商讨建立过渡性的特殊机制,通过落实协同提升营商环境的协议,来消除阻碍要素流动的藩篱,降低流动的成本。如,对高端人才的使用,建立不求所有只求所用的合作机制。对可以共享的创新平台、信息平台等,采取联合投资、合作经营、盈亏共担等方式进行。
3. 优化创新链与产业链对接机制
发展新质生产力,更强调创新链与产业链深度融合。当前提出围绕产业链部署创新链,围绕创新链布局产业链,虽然从理论上看没有问题,但实践中存在的问题还没有完全解决。创新链有基础研究、技术开发、成果转化等环节,有的环节是市场机制在起主要作用,如成果转化,但也有非完全企业化的机构在参与;有的环节是行政力量在起主导作用,如基础研究,承担主体中主要为事业性的高校和科研院所,成果转化利益难以与参与科研人员直接挂钩;还有的环节是市场和行政力量起作用的程度难分高下,如技术开发,因为其中有企业化的机构,也有非企业化的机构参与。如果简单地将创新链所有环节纳入市场机制轨道,会在一些环节中失效。因此,应当在城市群协同机构建立时,根据创新链分布在各城市,利益分享不平衡的实际,在城市群层面建立协调机制,通过适当的利益调节,促进创新链各环节在各城市中合理布局,形成协同培育新技术、新业态、新模式的格局,促进创新链与产业链的精准对接。在产业选择上,尽量照顾相关城市的诉求,从能够较快见到成效的产业入手。战略性新兴产业代表新一轮科技革命和产业变革方向,是发展新质生产力的重要力量,针对这类产业构建产业链,容易找到彼此的利益共同点。当然,培育未来产业是城市群发展新质生产力的重要着力点,建立未来产业跨城市协同培育机制,探索以科技创新体集群的方式,推进创新链与产业链深度融合,形成高质量的创新集群与产业集群互动,有许多值得探索的内容。粤港澳大湾区国家纳米科技创新研究院建立“科学家+工程师+企业家+科技金融”的模式,就是有代表性的探索之一。
4. 强化平台共建共享的机制
在批复建设的各城市群规划中,既有跨省市的平台共建,如长三角一体化发展示范区建设,G60科创走廊建设,联合共建国家级科技成果孵化基地和双创示范基地,共建合作园区等,粤港澳内地与港澳深度合作示范区建设,“广州-深圳-香港-澳门”科技创新走廊建设,京津冀海关通关一体化,成渝共建西部科学城、自由贸易区等;也有省域内的平台共建,如国家级高新区和城市新区;还有毗邻地区的平台共建,如长三角的宁波前湾沪浙合作发展区建设,四川与重庆共建高竹新区、遂潼涪江创新产业园区等。这些平台通过探索,初步建立起共建共享机制,为城市建设提供了很好的示范。可以在总结前一阶段各类平台共建共享机制经验基础上,提炼出适合城市群平台建设的机制,尤其是适合发展新质生产力的平台建设机制。我国关于推动未来产业创新发展的实施意见中提到,“鼓励有条件的地区先行先试,结合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等,创建未来产业先导区,推动产业特色化集聚发展。”这类专门服务于发展新质生产力的平台和载体,可以考虑率先在重点城市群层面设立,相应地探索推进机制。还有一些更小范围和层级的平台共建,尤其是与发展新质生产力有直接关系的科技创新平台、成果转化平台、新产业和新业态成链成群打造等平台,也形成了许多有效的合作机制,可以根据城市群发展新质生产力的要求,进行调整和优化。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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