搜索
 

吴大华:未成年人犯罪预防视域下专门学校矫治质效提升路径研究——基于贵州的调查分析

2025年11月18日 10阅读 来源:中国法治,2025年08期

摘要:提升专门学校矫治质效是完善未成年人保护体系的关键环节。贵州省专门学校在未成年人犯罪预防中成效显著,法规政策体系完善,39所学校实现市州全覆盖,规模居全国前列,协同机制健全且推行分类精准矫治。但在实践中存在监护人职责落实不足、教育矫治内容缺乏统一规范、程序评估与救济机制缺失等问题。学生罪错行为与家庭结构失调、教育方式偏差、学校教育资源不均衡、德育法治教育不足,以及不良文化侵蚀、不良社会交往密切相关。通过优化家庭功能、深化学校教育改革、完善犯罪预防与矫治体系等路径,可提升专门学校矫治质效,为构建“家、校、社”协同防护体系提供实践参考。

关键词:专门学校预防犯罪未成年人保护

未成年人犯罪的有效治理,是保障青少年健康成长、维系家庭幸福与社会和谐稳定的关键环节。贵州省在专门学校教育矫治体系的建设上进行了积极探索,全省各地对犯罪预防与临界干预工作加大投入。截至当前,贵州已建成39所专门学校,覆盖全省所有市州。近五年来省内专门学校在校生人数持续增长,在校生规模位居全国前列。在此背景下,深入探究贵州省专门学校矫治质效提升的现实路径,切实提升教育矫治的核心质效、破解矫治效能瓶颈,对于优化专门教育实践、强化未成年人犯罪源头治理具有重要的理论价值与实践意义。

一、贵州省专门学校矫治工作的优势与不足

贵州省以新时代未成年人保护需求为导向,统筹推进专门学校规范化建设与内涵式发展,着力构建“硬件达标、软件提质、机制健全”的教育矫治体系,实现了课程安排规范、学校管理科学、教育矫治效果良好的目标。

(一)突出优势

1. 在法规政策上,突出“依法办学、规范管理”。

贵州全面落实教育法、未成年人保护法等法律法规,构建系列政策体系:2014年出台《关于实施未成年人专门教育育新工程的意见》,填补了专门学校矫治政策空白;2021年修订《贵州省未成年人保护条例》,细化家庭、学校等六大保护体系,明确专门学校建设责任,新增校园欺凌防控条款;同步制定《全省未成年人保护专项工作总体方案》等文件,形成法治化保护框架。

2. 在学校规模与创新上,突出“以人为本、全面覆盖”。

根据走访调研,全省已建立39所专门学校,实现各市州全覆盖,学校数量、在校生规模及入学人数均居全国前列。规模化实践推动差异化探索,部分学校侧重职业技能培训,部分学校强化心理矫治,为全省提供借鉴模式;全覆盖布局以保障各地罪错未成年人及时接受矫治,减少地域导致的教育滞后。

3. 在组织领导上,突出“齐抓共管、协同配合”。

各级专门教育指导委员会定期统筹工作,教育部门与政法委、公安等协同规范入学流程、学籍管理及效果评估;省人大常委会通过《贵州省未成年人保护条例》执法检查,督导学校建设,形成“齐抓共管”格局。

4. 在教育矫治上,突出“分类施策、精准施教”。

贵州省专门学校入学坚持“自愿与强制相结合”的政策:对触刑未成年人经评估后强制送入;对有严重不良行为或须体验式学习的未成年人,经家长申请及评估后自愿入学。自2022年以来,已成功将740余名经检察机关作出不逮捕、不起诉决定的罪错未成年人送入学校接受矫治。其中,518名涉罪未成年人经教育感化后顺利升学或就业,教育感化率达98%,有效帮助迷途少年重返人生正轨,取得显著成效。学校结合学生特点开展行为规范、文化教育、法治教育,培养兴趣特长,精准矫治,对评估合格者及时转回普通学校。(1)

(二)不足之处

1. 在监护人监护职责落实上,缺乏有效措施。

部分监护人对教育矫治不够重视,孩子出现不良行为时未及时干预,入学后也不配合学校工作。相较于浙江通过家长学校定期沟通督促监护责任,贵州缺乏有效监督与意识提升举措,难以形成家校合力。

2. 在教育矫治内容上,缺乏统一规范。

贵州省专门学校在教育矫治内容方面缺乏统一规范标准。在课程设置上,部分学校重文化课程、轻心理、法治及职业技能教育,心理课程课时不足且师资薄弱;教材选用随意,无统一适配教材;教学方法单一,以传统讲授为主,缺乏实践及体验式教学。与山东统一课程标准模式相比,存在明显差距。

3. 在教育矫治程序上,缺乏评估与救济机制。

贵州省专门学校接收学生的程序缺乏有效的评估反馈机制,无法及时调整不合理方案;学生权利救济程序不明,权益受侵害时无明确维权途径。相较于北京的定期评估机制,贵州在程序科学性与公正性上有较大改进空间。

二、贵州省专门学校学生群体罪错行为成因探究

调研发现,贵州省专门学校学生多来自单亲家庭或留守儿童群体,隔代监护普遍,家庭管教缺位。对比研究发现,未成年犯(包括专门学校学生和未管所未成年犯)与正常青少年群体在家庭结构完整性、父母教育水平、社区交友质量及学业表现等方面差异显著,且专门学校学生罪错行为与未管所未成年犯罪具有行为同源性特征。家庭经济稳定、父母教育程度高、社区环境优良且学业表现良好的未成年人犯罪率较低,而留守、流动青少年群体因监护缺位、教育资源匮乏及社会支持薄弱,更易出现越轨行为。(2)

(一)家庭环境因素

专门学校学生群体中,因家庭环境因素导致涉罪入校的占比较高,主要因素表现为以下几个方面。

1. 家庭结构与功能失调

调研发现,约八成的专门学校学生来自单亲家庭、离异家庭或重组家庭。家庭结构的不完整导致家庭教育管理功能无法正常发挥,未成年人在成长过程中缺乏必要的关爱、支持与监管。如毕节市织金县小李同学(匿名处理),因从小母亲去世,父亲为补贴家用每日早出晚归,疏于对小李同学关爱与管理,导致父子间矛盾日益突出,小李同学因此长期在外流浪。未满16周岁的小李同学因盗窃电动车涉罪,在有关部门调查后,依法将其送入织金县第十二中学进行矫治。(3)

2. 家庭教育方式偏差

不当的家庭教育方式在省内专门学校学生群体中较为普遍。目前,贵州留守儿童规模位居全国首位。调研发现,部分儿童面临家庭有效监护缺失、心理健康问题及行为习惯偏差的挑战。如毕节市16岁学生小木(匿名处理),因长期被母亲遗弃(生父不详,3岁后由外公外婆抚养),心理失衡引发暴力倾向,曾试图持刀伤害母亲。七星关区检察院综合其无前科表现,召开不公开听证会,依法作出附条件不起诉决定,将其送入毕节十六中进行矫治,并向监护人发出督促监护令,强制要求履行监护职责。(4)

(二)学校教育因素

学校教育在未成年人犯罪预防和干预中扮演至关重要的角色,其影响具有多维性和复杂性。

1. 教育资源不均衡与教育评价体系单一。

贵州部分偏远山区及农村地区长期面临教育资源配置不均衡的突出问题。这些区域学校普遍存在师资力量薄弱、教学设施陈旧等短板,师生比低于国家标准,优质师资流失现象突出,导致基础教育质量提升受限。同时,以考试成绩为核心的单一评价体系,使得品德修养、法治意识、心理健康等综合素质培养长期处于边缘化状态,部分学校因资源紧张难以开足开齐相关课程。在这种教育模式下,学业困难学生易产生挫败感与厌学情绪,成为辍学高风险群体。贵州省农村地区学生辍学率高于全省平均水平,部分未成年人因学业压力或成长引导缺失过早脱离正规教育体系,进入社会后因缺乏必要的知识储备、职业技能及社会支持,极易受不良环境影响,成为未成年人犯罪的潜在高危人群,对社会治理构成隐性风险。

2. 学校德育与法治教育实效性不足。

学校在德育与法治教育课程的实施过程中,存在着不容忽视的形式化、表面化问题。教学内容往往陈旧,未能紧跟时代步伐,教学方法也相对单一,难以有效激发学生的学习兴趣与参与度。以法治教育为例,部分学校的课程仅仅停留在对法律条文的简单宣读与机械讲解上,缺乏生动具体的案例分析、贴近生活的实践活动等多元化教学形式。这种单一的教学模式,不仅无法让学生深刻理解法律条文背后的法律精神与公平正义理念,更难以将法律规范内化为自身的行为准则。因此,当学生在现实生活中遇到法律问题时,往往缺乏必要的法律意识与自我约束能力,进而难以做出正确的判断与选择。

(三)社会环境因素

未成年人犯罪或做出严重不良行为,除家庭、学校等因素外,往往还与不良文化、不良社会交往及不良社区环境等多重社会环境因素有着不可分割的联系。在暴力、色情等不良文化的氛围中,未成年人极易受负面影响,价值观易发生扭曲。同时,不良的社会交往,如与有犯罪倾向或不良行为的伙伴结交,也容易让青少年陷入犯罪的泥潭。

1. 不良文化的侵蚀。

现代社会信息传播迅速,网络、影视、游戏等文化产品中的不良内容,如暴力、色情、拜金主义等对未成年人产生了严重的侵蚀。由于一些不法商家唯利是图,行政执法队伍力量分散,行政执法人员能力不足,导致贵州部分地区网络监管与文化市场管理存在一定难度,未成年人更容易接触到这些不良文化信息。据调查,约五成的专门学校学生表示经常接触到含有暴力或色情内容的网络信息或影视作品,这些不良文化刺激更容易引发未成年人的模仿行为与犯罪冲动。

2. 社会交往与社区环境影响。

未成年人社会交往对其行为发展影响深远。学校作为主要社交场域,未成年犯罪者却普遍存在校园融入困境,因价值观差异、学业成绩滞后及缺乏师生关注,难以建立良性同伴关系。当校园归属感缺失时,他们易转向社区、娱乐场所或网络以寻求认同,在此过程中易受边缘群体影响,形成认知偏差。社区环境同样构成重要诱因,治安薄弱区域、文化设施匮乏易使青少年接触不良群体。

三、提高专门学校矫治质效的对策建议

为切实保障未成年人的健康成长,营造和谐、安全的社会环境,需追本溯源,探寻其罪错行为的根源,深入理解他们在成长过程中面临的困境与挑战,进而提供精准且有效的支持与引导。提高专门学校矫治质效是一项系统工程,需要从家庭教育、学校教育、完善矫治体系等多个层面协同发力,构建全方位、立体化的防护体系。

(一)优化家庭功能与家庭教育环境

1. 加强家庭结构修复与支持。

政府与社会组织应当携手合作,构建起一套全面且细致的支持服务体系,专门针对那些因各种原因导致家庭结构残缺的家庭。这一体系不仅应涵盖家庭咨询辅导中心,为这些家庭提供心理调适与关系修复的专业指导,还应包括单亲家庭互助组织等社区平台,让有相似经历的家长能够相互扶持、共享经验,共同面对生活的挑战。在具体措施上,通过提供多元化的服务内容,如心理咨询,帮助家庭成员处理因家庭结构变化带来的心理困扰,促进家庭成员间的理解与沟通;通过法律援助,为家庭在法律问题上提供咨询与代理服务,维护其合法权益;通过经济援助,为经济困难的单亲家庭提供临时救助、生活补贴等,来减轻其物质负担;通过提供就业培训与创业扶持项目,提升其职业技能与创业能力,尤其应关注单亲家庭的经济发展能力,帮助他们拓宽收入来源,提高家庭经济收入水平。这样不仅能有效减轻家长的生活压力,还能为其提供更好的条件去照顾与教育孩子,为孩子营造一个更加稳定、有爱的成长环境。通过这些综合措施的实施,旨在增强家庭的整体稳定性与凝聚力,为社会的和谐稳定贡献力量。

2. 开展家庭教育指导与培训。

教育部门需要将家庭教育指导纳入教育体系核心环节,组织编写科学实用的教材课程,通过学校、社区等平台向家长普及先进教育理念与方法。具体措施包括:开展家庭教育讲座、亲子工作坊等活动,重点传授亲子沟通技巧、品德塑造方法及网络使用引导策略,强化实践指导;搭建家庭教育案例共享平台,以典型场景剖析帮助家长认知家庭教育的价值观引导功能,增强科学育儿意识。同步构建分层分类指导网络,整合专家讲座、指导手册等资源,系统提升家长在心理学、沟通技能等领域的专业能力,优化家庭监护与教育效能。通过家庭监护能力建设,既改善个体家庭教育质量,又筑牢未成年人健康成长的家庭根基,促进家庭责任与社会治理责任的有效衔接。

(二)深化学校教育改革与推进素质教育

1. 促进教育资源均衡配置。

加大对贵州省偏远地区与农村地区学校教育资源的投入,通过政策倾斜、资金支持、师资调配等方式,改善学校办学条件。例如,实施城乡教师交流轮岗制度,选派优秀教师到农村学校支教,同时组织农村教师到城市学校跟岗学习,提升农村学校师资队伍整体素质。加强学校信息化建设,利用远程教育技术,实现优质教育资源共享,缩小城乡教育差距。

2. 强化学校德育与法治教育实效。

创新学校德育与法治教育课程内容与教学方法,结合学生年龄特点与实际需求,开发具有地方特色与时代气息的教材与教学案例。例如,将贵州省本土的法治故事、道德楷模事迹等融入教学内容,增强教学的吸引力与感染力。采用情景教学、模拟法庭、社会实践等教学形式,让学生在亲身体验中学习法律知识、培养道德情感、提高实践能力。同时,建立健全学校德育与法治教育评价机制,将学生的品德表现、法律素养纳入综合素质评价体系,激励学校与教师重视德育与法治教育工作。

(三)完善未成年人犯罪预防与矫治体系

1. 加强未成年人犯罪防治工作的组织领导。

严格落实党委领导、政府主导、部门联动、学校和家庭尽责、社会协同、公众参与、法治保障的未成年人犯罪防治工作机制。党委定期听取汇报,充分发挥未成年人保护委员会作用;政府积极主导,加强统筹协调,做好跟踪管理,及时解决突出问题;教育、财政、市场监管、新闻出版、广播电视、共青团等单位要加强联动、各司其职,主动发挥职能作用;学校和家庭切实尽责,社会组织协同发力,公众积极参与,建立“家校社”联动工作机制;完善法治保障,定期开展未成年人犯罪防治法规制度执行评估,加大对未成年人犯罪法治工作的追责问责力度。

2. 建立健全早期预警与干预机制。

加强未成年人心理健康教育、提升情绪管理与冲突解决能力是预防犯罪的关键环节。构建教育预防、专业干预、社会支持协同联动的一体化工作机制。基于未成年人心理发展的阶段性特征,需针对认知偏差、情绪调控、行为模式三个方面实施精准干预。针对心理成熟度不足导致的价值判断偏差,通过强化法治教育与心理健康课程融合,帮助其建立理性认知框架;针对情绪调控能力薄弱问题,通过情景模拟、压力应对训练等方式,系统提升情绪识别、表达及转化能力,阻断由于“情绪激化”导致“行为失控”的风险。此外,心理发展滞后引发的社会适应困境,易使未成年人在不良环境中寻求错误认同,通过家庭监护强化、学校心理支持、社区正向引导的协同机制,构建覆盖认知塑造、情绪管理、行为干预的立体化防护体系,从心理源头降低犯罪倾向性,为未成年人健康成长奠定理性认知与情绪自控双重基础。

3. 强化专门学校教育矫治功能与社会支持。

加强专门学校自身建设,提高教育矫治水平。优化师资队伍结构,引进心理学、社会学、法学等相关专业人才,为学生提供全面的教育矫治服务。制定个性化的教育矫治方案,根据学生的犯罪类型、心理特点、家庭背景等因素,开展有针对性的文化教育、职业技能培训、心理辅导、品德教育等课程与活动。对有网络犯罪倾向的学生,开展网络安全教育与网络技能培训,引导其正确使用网络技术;对有暴力犯罪倾向的学生,加强情绪管理与冲突解决能力培训,培养其良好的人际交往能力与社会适应能力。对有学科知识不感兴趣或者在完成义务教育后没有学历深造打算的学生,可尝试邀请省内非遗传承人等手工艺人对其进行技能培训,这样既能弥补某些非遗文化面临的后继无人现象,又能培养厌学学生掌握一技之长,增强此类学生的自信心,从而避免再次误入歧途,减少未成年人“二进宫”现象发生。另外,社会应加强对专门学校的支持与关注,加大社会帮扶力度,建立专门学校与社会企业、职业院校的合作机制,为专门学校学生提供实习、就业机会,帮助他们顺利回归社会。

四、结语

提高专门学校矫治质效是一项系统而复杂的社会工程,需要家庭、学校、社会各方协同合作,从而形成全方位、多层次的预防体系。通过对贵州省专门学校学生群体的深入调研,深刻认识到罪错行为成因的复杂性与多样性,其涉及家庭环境、学校教育、社会影响以及个人心理等多个层面的因素。针对这些问题,经过认真思考分析,提出了优化家庭功能、深化学校教育改革、净化社会环境、完善犯罪预防与矫治体系等一系列路径与策略建议,希望能够对提高专门学校矫治质效具有一定的参考价值。

在未来的工作中,需要各级党委、政府及其有关部门与时俱进积极探索创新,整合各方资源,加大政策支持与资金投入力度,才能够将预防未成年人犯罪工作落到实处,为未成年人的健康成长创造良好的社会环境,有效降低未成年人犯罪率,促进社会的和谐稳定与可持续发展。同时,还应建立健全预防未成年人犯罪工作的评估与反馈机制,定期对各项措施的实施效果进行评估与总结,并及时调整与完善工作方案,确保预防工作的科学性、有效性与长效性。

注释

(1)《贵州省人大常委会听取关于未成年人检察工作情况的报告》,贵州省人大官网2025年7月31日,https://www.gzrd.gov.cn/cwhhy/gzsdssjrdcwhdsqchy_5986770/hybd/202507/t20250731_88365464.html?isMobile=truehttps://www.gzrd.gov.cn/gzdt/jdgz/tqsybg/202507/t20250731_88365465.html。

(2)程玉敏:《实证视角下的未成年人犯罪动因机制研究》,《中国监狱学刊》2022年第4期。

(3)《贵州:为未成年人平安成长提供坚实有力司法保障》,《检察日报-未来周刊》2024年8月29日。

(4)《贵州:为未成年人平安成长提供坚实有力司法保障》,《检察日报-未来周刊》2024年8月29日。

热点文章推荐

相关文章推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