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昨日从市商务局获悉,11月26日至12月31日,全市发放新一轮汽车、家电及数码产品消费券(补贴)。
其中,汽车消费按照车型及价格给予一次性定额补贴。
购买新能源汽车,5万元(含)~10万元(不含)新车,可使用4000元消费券;10万元(含)~20万元(不含)新车,可使用6000元消费券;20万元(含)~30万元(不含)新车,可使用8000元消费券;购一辆30万元(含)以上新车,可使用10000元消费券。
购买燃油汽车,5万元(含)~10万元(不含)新车,可使用3000元消费券;10万元(含)~20万元(不含)新车,可使用5000元消费券;20万元(含)~30万元(不含)新车,可使用7000元消费券;30万元(含)以上新车,可使用9000元消费券。
个人消费者购买电视机、冰箱、空调、电脑、洗衣机、扫地机器人、家用灶具、热水器等8类家电产品,给予不超过产品销售价格10%且最高不超过1000元补贴;购买手机、平板(含学习机)、智能手表(手环)等3类数码产品,给予不超过产品销售价格10%且最高不超过500元补贴。(记者 王靓)
热点文章推荐
相关文章推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