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数字经济时代,电子商务发展已经成为驱动中国经济增长的新引擎。基于2006-2021年中国1672个县域的面板数据,实证考察了电子商务发展对县域共同富裕的影响及机理。研究发现:中国县域共同富裕水平稳步提升,空间上呈现“东-中-西-东北”依次递减之势,精神富裕和协调发展是制约县域共同富裕的主要短板。电子商务发展显著提升了县域共同富裕水平。机制分析表明,电子商务发展对县域共同富裕的提升作用主要通过促进农村产业融合、提升非农就业水平以及推动产业结构升级来实现。此外,电子商务发展对县域共同富裕的影响在中西部、经济发展水平以及城镇化水平较低的县域中更为显著。
关键词:电子商务;县域共同富裕;农村产业融合;非农就业;产业结构升级
基金:国家社会科学基金后期资助项目“城乡产业融合推动县域共同富裕研究”(24FJLB020);湖南省研究生科研创新基金项目“数据要素市场化配置对科技创新和产业创新融合的影响研究”(CX20250685);湖南省研究生科研创新基金项目“数实融合赋能城市经济韧性的机理、效应及政策研究”(LXBZZ2024055)
收稿日期:2024-04-08
共同富裕既是社会主义制度的本质要求,也是中国现代化的重要内容之一。党的二十届四中全会指出要“推动经济实现质的有效提升和量的合理增长,推动人的全面发展、全体人民共同富裕迈出坚实步伐,确保基本实现社会主义现代化取得决定性进展”。当前,在中国扎实推进共同富裕的进程中,恰逢数字经济发展浪潮,特别是以电子商务(简称电商)为代表的数字技术发展速度之快、辐射范围之广、影响程度之深前所未有。中国商务部官方网站显示,2023年中国网上零售额达到15.42万亿元,同比增长11% 注,电商发展已然成为拉动中国经济增长的新引擎。《“十四五”电子商务发展规划》更是强调“聚焦人民共享发展成果,积极发挥平台经济、共享经济在城乡一体化和区域一体化发展中的作用,促进共同富裕”。因此,电商发展在社会生产、分配、交换与消费等方面正发挥着重要作用,其涉及区域经济增长、产业融合与创新、居民就业与创业等诸多领域[1]。其中,中国农村人口在低收入群体中的占比高达90%,而提升农村低收入群体收入的关键正是促进农村产业融合、增加非农就业和推动产业结构升级,这是实现共同富裕的基础条件[2]。县域作为国民经济的基本单元和城乡融合的重要载体,涵盖了大部分农村及人口,推动县域共同富裕自然成为实现共同富裕的关键所在[3]。因此,从县域层面探讨电商发展对共同富裕的影响及机理,对加快实现共同富裕具有重要意义。
实现共同富裕是中国式现代化的重要特征。现有研究主要围绕共同富裕的内涵、水平测度及影响因素等展开探讨。首先,共同富裕是指富裕与共享的统一,即基于创造社会财富的基础上的公平分配,实现差异化、合理化的共享[2]。其次,县域研究多采用中等收入群体占比、农民可支配收入等指标量化县域共同富裕水平[4][5]。然而,县域共同富裕作为一个综合的系统,单一化的衡量方式势必会割裂富裕和共享的密切联系[2]。因此,也有研究从经济发展、人民生活、公共服务和收入分配等方面构建指标体系来衡量共同富裕水平[6][7]。需要指出的是,现有研究往往侧重于考察全国或省域层面的城乡、区域和群体三大差距中的单个维度,忽视了对三大差距的综合考量。最后,现有研究表明新型城镇化[8]、数字普惠金融[9]、集体经济[10]等是推进共同富裕的重要因素。
随着数字技术的广泛应用,电商作为其关键表现形式,对社会经济发展产生了重要影响。现有研究主要探讨了电商发展对财政能力、创业活跃度、企业创新等的影响[11][12]。同时,也有少量研究基于共同富裕的内涵和外延特征,考察了电商发展对城乡收入差距[13]、农民增收[14]以及女性公平就业[15]的影响。为克服县域电商数据获取难题,部分学者尝试采用电子商务进农村示范县政策来衡量电商发展。现有研究发现该政策能推动县域经济增长,促进区域经济协调发展[16],但也可能导致新创企业更倾向于在中心城区集聚,加剧县域经济发展不平衡[17]。需说明的是,使用该政策可能存在以下问题:一是该政策尚未完全铺开,直接使用可能会低估电商发展效能;二是该政策主要聚焦于农村区域,难以全面反映电商发展对县域经济的总体影响。
现有研究为本文提供了有益启发,但仍存在以下可拓展的方面:一是现有研究主要从国家和省级层面考察共同富裕水平且评价指标单一,鲜有研究从县域层面对其进行系统测度。鉴于此,本文从富裕和共享两个维度构建评价指标体系,系统测度了县域共同富裕水平。二是现有研究主要聚焦于电商发展对共同富裕外延特征的影响,致使电商发展对县域共同富裕的影响及机理尚不明晰。据此,本文构建了一个能够探讨电商发展如何影响县域共同富裕的理论分析框架,揭示了电商发展对县域共同富裕的影响和机理。三是现有研究多采用电子商务进农村示范县政策来衡量县域电商发展,然而,该政策主要针对农村区域且尚未完全铺开,难以客观反映县域电商发展的总体水平。为此,本文采用电商企业数作为县域电商发展的代理变量,一定程度上克服了现有研究的局限性。
一、理论分析与研究假设
1. 电商发展对县域共同富裕的影响效应
富裕和共享作为共同富裕的核心维度,意味着实现县域共同富裕是富裕与共享的有机统一。从富裕维度看,电商发展是拉动经济增长和促进精神富裕的新动能。根据微笑曲线理论,生产制造位于曲线中间的最低端,所产生的附加值和利润率最低,而研发设计和营销服务分别位于曲线左右两端,所产生的附加值和利润率较高。县域企业通过电商平台能将产品推向更广阔市场,实现营销规模扩张,拉动县域经济增长。同时,电商平台还能降低企业运营成本,提高运营效率,为企业创造更多附加值,赋能县域经济发展。此外,电商发展能促进移动支付、网络购物等数字红利的普及共享。例如,网购掀起了县域老龄群体使用智能手机的热潮,为其掌握“抖音”等文娱平台奠定了基础,有助于县域居民更好地依托网络渠道增强自身幸福感[18]。
从共享维度看,电商发展所依托的数字技术具有强外部性,可以推动信息、技术等要素以低成本、强穿透力在城乡间自由流动,扩大要素服务边界。首先,根据技术溢出理论,电商发展能突破时空限制,加速区域间要素流动,促进区域资源共享,从而缩小区域发展差距。其次,根据涓滴效应理论,通过电商率先富裕起来的人群在收入增加后可以通过消费、就业等形式带动当地低收入群体增收,发挥先富带动后富效应,从而缩小县域群体收入差距[19]。再次,电商发展可以拓宽县域企业业务范围,增强企业与新型农业经营主体间的合作。例如,企业在农村设立电商车间,有利于壮大农村集体经济,缩小城乡收入差距。最后,电商发展能优化县域物流体系和网络设施,特别是农村电商服务站点的设立,能为农民提供物流配送、生活缴费等服务。这不仅能促进县域资源的高效流通,还能推动基本公共服务均衡化。据此,本文提出假设:
H1:电商发展能推进县域共同富裕。
2. 电商发展对县域共同富裕的影响机制
(1)促进农村产业融合。电商发展主要通过缓解信息不对称、推动产业数字化转型等方面促进农村产业融合,助力县域共同富裕。具体而言,一是缓解信息不对称。信息经济学理论认为市场经济中存在信息不对称问题,特别是在农村地区,农户与用户之间存在高昂的中间商交易成本。电商平台能将碎片化的需求与供给信息聚合,降低农户和用户之间的搜寻成本和中间成本,引导农民决策模式由经验化转向信息化,推动产业布局由扎堆式转向订单式,进而提升资源配置效率,加速农村产业融合。二是加快数字化转型。基于创新扩散理论,电商发展能通过推动农村网络设施升级和为农民传递先进理念等途径,促进智慧灌溉、测土配方等数字技术在生产端的应用,加速农村产业融合[20]。在流通端,电商发展能促进农产品质量可追溯体系的完善与农村物流设施的升级,强化对农产品的质量监管,并提高农产品流通效率,进而推动农村产业融合。在销售端,农村电商发展能通过整合电商平台与物流体系,推动特色农产品出村进城,从而拓宽农村产业融合边界。三是强化利益主体联结。电商发展能催生“直播带货”等新业态,有利于促进农村产业利益主体间的互联互通,紧密衔接产业链前后端的农户、涉农企业和消费者,从而助推农村产业融合。农村产业融合既能降低农业生产成本,拓展农产品附加值,又能创造大量就业岗位,带动县域低收入群体就业增收[21]。同时,农村产业融合通过发挥二、三产业对人口集聚和城镇化建设的带动作用,能为农业剩余劳动力就地就近转移就业提供产业支撑,并推动农村居民就地城镇化,进而推动县域共同富裕[22]。据此,本文提出假设:
H2:电商发展能通过促进农村产业融合推进县域共同富裕。
(2)提升非农就业水平。电商发展能通过提升非农就业水平推进县域共同富裕。首先,电商的兴起能促进产品供应链的拓展与深化,增加生产和制造等环节的就业需求,进而创造大量就业岗位。其次,基于包容性增长理论,电商发展既能催生大量的外卖配送、仓储管理等低人力资本岗位,又能增加对数据分析、营销设计等高人力资本岗位的需求。最后,根据蒂蒙斯创业理论,电商平台能为创业者提供便捷的信息交流平台,降低创业门槛,带动更多县域劳动力就业创业[23]。此外,电商平台能为创业者提供多样化的营销工具、稳定的交易系统等,降低创业风险,吸引劳动者创新创业,进而扩大县域非农就业岗位容量。进一步地,促进非农就业有助于壮大县域中等收入群体,促进人才集聚,进而推动县域共同富裕[24]。同时,提升非农就业水平能加速城镇化进程,畅通城乡要素流动,实现城乡基础设施与公共服务的均等化[25]。县域居民通过参与非农就业能接触到先进技术和管理经验,有助于打破低收入群体向上流动壁垒,促进县域共同富裕。据此,本文提出假设:
H3:电商发展能通过提升非农就业水平推进县域共同富裕。
(3)推动产业结构升级。产业结构升级的内在逻辑表明,技术进步是产业结构升级的内在驱动力,每次技术进步均会带来经济范式的转变。一方面,在新的经济范式下,电商产业作为一种新产业通常会逐渐超越传统产业,成为产业体系中的主导产业,并通过产业关联、技术扩散等途径赋能传统产业升级,从而推动县域产业结构高级化。同时,电商发展通过催生网络经济、平台经济等新型商业模式,促进县域产业数实融合发展,加速县域产业结构高级化进程。另一方面,作为数字技术赋能传统产业的重要载体,电商平台可实现供应商、消费者和产品联网,弥补市场信息的不完全性,提高资源利用效率,从而推动县域产业结构合理化。产业结构升级是推进县域共同富裕的核心动能。首先,产业结构升级有助于加快要素流动,经典经济学理论认为,产业间劳动力自由流动能促使劳动力回报率趋向均衡,有助于减少收入不平等现象[26]。其次,产业结构升级不仅能拉动地区经济增长,促进物质资本积累,还有助于实现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27]。最后,产业结构升级能促进城乡资源双向流动,缩小城乡收入差距,推动县域共同富裕[28]。据此,本文提出假设:
H4:电商发展能通过推动产业结构升级推进县域共同富裕。
本文的机制框架如图1所示。
二、研究设计
1. 模型设定
为检验上述研究假设,本文构建如下的基本模型:

图1电商发展影响县域共同富裕的机制框架
其中,下标i表示县域,t表示年份;被解释变量CPi,t为县域共同富裕,核心解释变量LnCommereci,t表示电商发展。Controli,t表示一系列控制变量,主要包括财政依赖、技术创新、通信设施、高铁开通、人力资本、产业规模、经济活力;本文还同时控制了县域固定效应ηi和年份固定效应ut,ϵi,t为随机扰动项。
2. 变量的选取与说明
(1)县域共同富裕。理想化的设想中,若经济增长能自然引领分配均衡,或促进分配的平等化能线性推动整体富裕的提升,那么共同富裕或可简化为单一指标,无需过多考量两者间的替代效应或互补机制[29]。然而,现有研究中,无论是理论探讨还是实证分析,均未能确凿证明这种直接的因果关系存在,反而揭示了在不同国家、历史阶段及发展背景下,富裕与共享之间关系的复杂多变与差异性[30]。就中国而言,扎实推进共同富裕要求在发展中实现共享富裕,它是全体人民通过辛勤劳动和共建共享的过程。因此,富裕与共享之间具有不完全替代关系,量化共同富裕需坚持绝对与相对指标并重的原则,统筹考量富裕广度和共享深度[31]。
县域共同富裕作为共同富裕的有机构成,既有共同富裕的一般要义,又有其独特内涵。首先,县域不仅是连接城市和农村的枢纽,也是经济社会发展的基石。首先,由于长期以来要素的单向流动和不等价交换,县域更多处于为城市提供资金、人才等要素的依附式发展地位,导致县域经济整体实力薄弱。因此亟需畅通城乡要素流动,提升县域经济实力,夯实县域共同富裕物质根基[32]。其次,随着县域经济的不断发展,县域居民精神需求与日俱增。然而,县域文化设施建设却滞后于这一需求变化,难以满足居民的精神文化需求[18]。因此,推动公共文化设施普惠建设,增强县域居民幸福感与获得感,成为推动县域共同富裕的内在要求。再次,长期存在的城乡二元结构和偏向型区域发展战略,导致城乡、区域差距并未有效缓解。同时,县域农村人口较多,脱贫后的低收入农村人口仍属于低收入群体,群体收入差距明显,相对贫困问题仍制约着县域共同富裕。因此,推动县域共同富裕应着力缩小区域、城乡、群体三大差距,促进农民农村共同富裕[33]。最后,相较于城镇地区,农村尤其是中西部县域农村的公共医疗和教育服务相对滞后,人居环境也亟待改善。基于此,本文在参考现有研究的基础上[2][7][32],结合县域共同富裕特征,构建出县域共同富裕评价体系(表1),并采用熵值法测度其水平。
表1县域共同富裕评价体系

(2)电商发展。本文采用县域电商企业数衡量电商发展水平。首先,电商企业数能直观体现县域电商发展的集聚度与活跃度。其次,电商企业数量增长通常伴随着电商交易额的增加、用户规模的扩大以及物流体系的完善,这些因素共同构成了县域电商发展的综合表现[34]。最后,抖音、微信等电商平台和与之相关企业的迅速发展,采用电商企业数作为其衡量指标,可以将这些新兴趋势纳入考量范围。
(3)机制变量。首先,参考张林等[35]的研究,本文从农业产业链延伸(衡量指标:县域农村人均农产品加工企业数量、县域第一产业总产值占比)、农业多功能拓展(衡量指标:县域农村人均休闲农业企业数量、县域设施农业面积占比)和农业服务业融合(衡量指标:县域农村人均农业服务业企业数、县域农村人均农林牧渔服务业增加值)三个维度构建农村产业融合评价指标体系,并采用熵值法对其测度。其次,本文选用二三产业从业人员与总就业人员之比来衡量县域非农就业水平。最后,本文从产业结构高级化和合理化两个维度来表征县域产业结构升级 注。
(4)控制变量。为避免遗漏变量导致的误差,本文还控制了以下变量:①财政依赖,使用县域地方财政一般预算收入与支出的比例表征。推进县域共同富裕,既需政府规划的软保障,还需地方财政的硬支撑。②技术创新,使用县域人均农业机械总动力表征。技术创新是引领经济增长的核心动力,对推进县域共同富裕尤为重要。③通信设施,使用县域固定电话用户数与年末总人口之比表征。强化通信基础设施建设,有助于提升县域经济运行效率,增强县域居民获取发展机会的公平性。④高铁开通,使用县域内是否开通高铁的虚拟变量表征。根据经济增长理论,交通设施是驱动县域经济增长的核心要素。⑤人力资本,使用县域普通中学在校学生数占年末总人口的比例表征。人力资本作为驱动县域经济高质量发展的核心动能,是影响县域共同富裕的关键因素。⑥产业规模,使用县域规模以上工业企业总量的自然对数表征。产业规模化经营有利于优化资源配置,创造就业岗位,促进县域居民就业增收。⑦经济活力,使用县域居民人均用电量的自然对数表征。人均用电量既能从微观上反映县域居民生活水平,又能从宏观上衡量县域经济生产活动发展状况,进而影响县域共同富裕。
3. 数据来源
本文的研究对象为2006-2021年中国1672个县域。其中,县域电商、农产品加工业、休闲农业、农业服务业企业数均来源于天眼查官方网站;县域碳排放数据来源于中国碳核算数据库;县域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来源于中国民政部及各县市统计公报;高铁开通数据来源于高铁网站;县域农村人均农林牧渔服务业增加值来源于各省份的统计年鉴及各地的县域统计公报;其余数据均来自《中国县域统计年鉴》和EPS数据库,少量缺失数据采用插值法补齐。主要变量的描述性统计如表2所示。
三、实证结果与分析
表2主要变量描述性统计表

1. 特征性事实分析
(1)总体发展水平。图2汇报了县域共同富裕总指数的变化趋势,可看出县域共同富裕总指数逐年上升,由2006年的0.1950提升至2021年的0.3900,年均增速为4.72%。从各区域看,指数均值呈东部、中部、西部及东北依次递减态势,而增速则表现为西部、中部、东北及东部依次递减之势。其中,仅有东部高于全国均值(0.2794),西部追赶效应尤为明显,东北指数及增速均较为滞后。究其原因,东部经济实力突出,分布较为集中的产业集群更是在推进共同富裕进程中发挥了关键作用。相比之下,西部曾作为中国打赢脱贫攻坚战的主战场,得到了国家政策的倾斜与扶持,特别是易地搬迁、扶贫车间等政策的实施,更是促进了西部经济社会发展。东北主要受地理区位、人口结构以及传统工业基地等限制,导致区域内产业结构失衡和城乡收入差距拉大,进而阻碍了县域共同富裕进程。

图2县域共同富裕总指数的变化趋势
(2)各维度及子系统发展水平。图3展示了县域共同富裕分维度及子系统指数的变化趋势。从分维度看,县域富裕和共享指数均呈上升态势,具体地,富裕指数由2006年的0.0621上升至2021年的0.2293,年均增速高达9.10%;共享指数由2006年的0.1329上升至2021年的0.1606,年均增速为1.27%。可以发现,富裕指数增速显著大于共享指数,这意味着县域共同富裕的提升更多来源于富裕维度;但从指数均值看,共享指数(0.1447)明显高于富裕指数(0.1347),这反映出在过去多年的发展中,中国社会更侧重于共享程度的提升。这与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经济制度的本质紧密相连,体现了共享理念在推动共同富裕中的重要作用[7]。
从子系统看,物质富裕指数(0.1146)及增速(10.51%)均位于各子系统首位,发展成效显著。然而,精神富足指数(0.0250)及增速(2.81%)均相对较低,构成县域共同富裕发展的短板。成果共享指数(0.0937)仅次于物质富裕,表明医疗、教育等民生成果在县域内得到有效普及。值得注意的是,协调发展指数由2006年的0.0499波动上升至2021年的0.0501,增速为0.27%,表明县域三大差距尚未得到有效缓解。究其原因,一是中国各县域自然禀赋和区位条件差距之大,是全球唯一的,这就决定了实现区域均衡发展是一个世界级难题;二是当前中国中等收入群体比重偏低且多集中于城镇,乡村中低收入群体占比较大,导致县域居民收入分配格局呈葫芦形,与理想的橄榄型结构存在较大差距[7]。

图3县域共同富裕各维度及子系统指数的变化趋势
2. 基准回归分析
表3汇报了电商发展对县域共同富裕影响的基准回归结果。结果显示,在逐渐加入控制变量的情况下,电商发展的系数均显著为正,即电商发展能促进县域共同富裕,假设H1得证。究其原因:一方面,电商发展不仅能拓宽县域商品销售渠道,汇聚人才与资本,推动县域经济增长,还能深度挖掘消费者个性化需求,催生新业态,为县域经济增长注入新活力。同时,电商发展能推动移动支付、网络购物的普及应用,提升县域居民数字素养,进而增强其自身幸福感与获得感。另一方面,电商发展可以促进城乡资源互联互通,区域交流共享,并为县域居民提供就业机会,有助于缩小县域三大差距。此外,电商发展有助于优化县域物流网络,促进资源流通和公共服务均衡,推动发展成果共享。
3. 内生性处理
鉴于模型可能存在的内生性问题,本文借鉴杨慧梅等[36]的做法,使用滞后一期的电商发展水平作为工具变量(IV1)。同时,参考黄群慧等[37]的研究,本文选择各地区1984年每百万人邮局数量作为县域电商发展的工具变量。鉴于1984年每百万人邮局数量是截面数据,因此借鉴Nunn等[38]的方法,将上一年互联网用户数与各地区1984年每百万人邮局数量结合,生成交互项,以此作为电商发展的工具变量(IV2),估计结果见表4。结果显示,IV1和IV2均不存在识别不足、过度识别和弱识别问题。表4的列(2)和列(4)显示,在考虑内生性问题后,电商发展对县域共同富裕的影响仍正向显著。
4. 稳健性检验
本文主要采用以下五种方法进行稳健性检验,估计结果见表5:①剔除特殊样本。相对于普通县域,省会城市、副省级城市及直辖市的县域经济和产业发展基础更好,电商发展水平可能更高,本文将以上地区的样本剔除后再回归。②缩尾处理。考虑到电商发展样本中可能存在极端异常值,本文对其进行1%的缩尾处理。③排除疫情冲击。考虑到2019年底新冠肺炎疫情对中国经济社会发展造成的影响,本文将2020-2021年的样本剔除后重新回归。④替换被解释变量。缩小城乡收入差距是推动县域共同富裕的核心内容,本文采用城乡收入差距作为县域共同富裕的替代变量进行回归[39]。⑤替换解释变量。鉴于电子商务进农村试点政策与县域电商发展存在强相关性,故本文采用该政策的虚拟变量作为电商发展的代理变量进行回归。表5的估计结果显示,无论采取何种稳健性检验,电商发展均能促进县域共同富裕,说明基准回归结果稳健可靠。
表3基准回归结果

注:***、**、*分别表示在1%、5%、10%水平上显著,括号内是稳健标准误;回归结果均固定了年份和县域效应,下表同。
表4工具变量估计结果

注:[]内数值为P值,{}内数值为Stock-Yogo弱识别检验在15%水平上的临界值。
表5稳健性检验结果

四、机制检验与异质性分析
1. 机制检验
(1)促进农村产业融合。表6列(1)回归结果显示,电商发展的系数显著为正,说明电商发展能促进农村产业融合。究其原因:电商平台通过在线数据传输,解决信息不对称问题,精准追踪市场需求,推动订单农业发展,进而推动农村产业融合。同时,电商发展能带动农村互联网设施升级,加快农产品质量可追溯体系的构建,为农村产业融合注入数字动能。此外,电商发展催生的直播带货等新业态,能强化“消费者-农户-涉农企业”等利益主体之间的联结度,为加速农村产业融合提供内生动力。农村产业融合在促进县域共同富裕方面发挥着积极作用。农村产业融合不仅能通过吸引商业资本回流和人才返乡创业促进县域共同富裕,还能通过发挥产业规模经济效应推动县域共同富裕[20]。更为重要的是,农村产业融合兼具经济和社会效应,有助于壮大新型农村集体经济,推动农民农村共同富裕[10]。综上,H2得证。
(2)提升非农就业水平。表6列(2)的结果显示,电商发展的系数显著为正,说明电商发展能提升非农就业水平。究其原因:电商发展不仅能激发零售业的生机与活力,还能有效扩展产品供应链的覆盖范围,催生出大量非农就业岗位。具体地,电商发展既能推动物流与仓储等行业发展,衍生出外卖配送、快递服务等岗位,又能增强对数据分析、网站维护等人才的需求,提升县域包容性非农就业水平。同时,电商发展通过降低初始资金投入、技术门槛、市场准入难度等方式,降低了创业门槛,带动更多劳动者创业就业。此外,电商发展还催生了带货主播等新兴职业,丰富就业生态[40]。更为重要的是,提升非农就业水平不仅是县域居民维持生计与发展的重要手段,还是促进低收入群体实现稳定增收的有效途径,有助于扩大县域中等收入群体规模,推动县域共同富裕[9]。综上,H3得证。
(3)推动产业结构升级。表6列(3)和(4)回归结果显示,电商发展的系数均显著为正,说明电商发展能促进产业结构高级化和合理化。究其原因:一方面,电商发展能推动数据要素在县域企业服务、技术、资金链条中的深度融合,加速县域产业数实融合步伐。同时,电商发展能催生新型商业模式,引导传统产业结构由劳动密集型转向技术密集型,推动产业结构高级化。另一方面,电商发展能精准匹配市场供给与需求,助推企业由标准化生产转向柔性化制造,从而实现以市场需求为主导的生产模式。同时,电商发展能催生出基于现有产业的新业态与运营模式,深化产业间的关联度,促进产业结构合理化。产业结构升级对实现县域共同富裕具有积极影响。一方面,产业结构升级有助于提高县域经济的专业化、商品化和市场化水平,推动乡村旅游、休闲农业等行业发展,拓展农民就业增收渠道,提升农民收入水平,进而推动县域共同富裕[28]。另一方面,产业结构升级能增强城乡交流互动,促进公共服务的均衡化配置,缩小城乡收入差距,进而推动县域共同富裕[21]。因此,H4得证。
表6机制检验结果

2. 异质性分析
(1)区域异质性。中国不同区域的要素禀赋和产业发展存在较大差异。为分析电商发展影响县域共同富裕的区域异质性,本文按照国家统计局的划分标准将样本划分为东部、中部、西部及东北县域,然后分别生成虚拟变量与电商发展的交互项进行回归,结果如表7列(1)所示。结果显示,电商发展对县域共同富裕的促进作用主要体现在中西部地区,而对东部和东北地区却产生了抑制作用。究其原因:东部经济较发达,数字基础设施完备,其县域共同富裕水平相对于中西部及东北地区而言已处于中期阶段乃至成熟阶段,且东部县域的数字基础设施及专业人才配备差异高于其他地区,进而可能限制了电商发展的促进效应[41]。相较之下,产业结构滞后,非农就业水平不高等因素是制约中西部县域共同富裕的重要因素,而电商发展有助于挖掘县域特色产业优势,赋能传统产业升级,并能创造大量就业岗位,带动当地居民就业增收,因此电商发展对中西部县域更多起到“旱苗得雨”的作用。对于东北地区而言,因互联网普及率低、信息获取不足等因素导致区域内电商发展基础相对薄弱,加之城乡发展失衡,“数字鸿沟”问题尚未有效缓解,进而阻滞了电商发展的促进效应[42]。
(2)经济发展水平异质性。考虑到不同经济发展水平条件下电商发展对县域共同富裕的影响可能存在差异,有必要展开进一步分析。本文使用人均地区生产总值衡量经济发展水平,并将经济发展水平处于样本50分位以下的县域定义为低经济水平县域,取值为1,否则为0,并以高经济水平县域为对照组,引入经济发展划分的虚拟变量与电商发展的交互项进行回归。表7列(2)结果显示,相比于高经济发展县域(0.0304),电商发展对低经济水平县域共同富裕的促进效果更加明显(0.0320=0.0304+0.0016)。究其原因:一方面,电商发展能突破地域限制,为低经济水平县域企业和农户提供对接全国大市场的机会,有利于激活市场主体活力,提升资源配置效率,从而更好地推动地区生产与生活变革;另一方面,与高经济水平县域相比,低经济水平县域共同富裕的提升空间更大,电商发展的促进效应也就更为明显。
(3)城镇化异质性。鉴于各县域城镇化的进程不尽相同,那么不同城镇化水平下电商发展对县域共同富裕的影响可能存在异质性特征,有必要展开进一步分析。因此,本文使用城乡人口之比来衡量城镇化水平,将城镇化水平处于样本50分位以下的县域定义为低城镇化水平县域,取值为1,否则为0,并以高城镇化水平县域为对照组,引入城镇化划分的虚拟变量与电商发展的交互项展开回归。表7列(3)结果显示,相较于高市场规模县域(0.0360),电商发展对低城镇化水平县域共同富裕的推动效果更大(0.0377=0.0360+0.0017)。原因在于:一是低城镇化水平县域居民就业结构普遍单一且不充分,区域内中等收入群体占比较低,而电商发展通过提供多种的就业形式,能有效优化该地区的居民就业结构,壮大中等收入群体,进而促进县域共同富裕。二是低城镇化水平县域多以农村人口为主,这有助于发挥电商红利触达农民群体的“毛细血管”作用,提升其电商应用技能,带动农民就业增收;而在高城镇化水平县域则可能存在“精英俘获”现象,不利于电商红利直接惠及基层低收入群体,进而削弱了电商红利。
表7异质性分析结果

五、结论与建议
基于2006-2021年中国1672个县域的面板数据,本文考察了电商发展对县域共同富裕的影响,得到以下结论:①研究期内,中国县域共同富裕水平呈现稳步上升态势,空间上呈现“东-中-西-东北”依次递减之势,西部地区追赶效应显著,精神富裕和协调发展是制约县域共同富裕发展的核心阻滞;②电商发展能显著推动县域共同富裕,且该结论经过一系列稳健性和内生性检验后仍然成立;③电商发展能通过促进农村产业融合、提升非农就业水平和推动产业结构升级,进而影响县域共同富裕;④电商发展的县域共同富裕效应存在异质性特征,该效应在中西部、经济发展水平以及城镇化水平较低的县域更为明显。基于上述研究结论,本文提出如下政策建议:
第一,不断巩固提升电商发展水平,持续释放数字红利。县域应加快布局6G通信、物联网等新型数字基础设施,特别是加强对农村地区数字设施的支持力度,提升县域低收入群体的后发致富能力。同时,应坚持电商人才引进和本地孵化工程并重,充分发挥人才引领共同富裕的杠杆效应。鉴于精神富裕和三大差距是制约县域共同富裕发展的关键所在,各县域应依托多元化的电商平台展示地方特色文化产品,提升区域文化知名度,增强居民文化自信,并鼓励电商平台通过直播、短视频等形式举办线上文化活动,丰富居民精神生活。此外,可以通过开展城乡电商结对帮扶、区域电商联合发展以及鼓励电商企业设立低收入群体就业岗位等形式,着力破解县域三大差距。
第二,以农村产业融合、非农就业和产业结构升级驱动为着力点,全面推动县域共同富裕。一是在明晰农村资源禀赋和现实基础上,通过丰富电商应用场景和提升新型农业经营主体数字素养等途径,打造农村特色产业品牌,拓宽电子商务促进农村产业融合的广度与深度。二是鼓励支持电商企业在农村地区设立运营中心、仓储物流基地等,拓宽农民增收渠道,带动当地居民就近就业。三是要充分释放电商发展的产业结构升级效应,培育县域电商发展领军企业,通过树立典型形成示范效应,并加快培育新兴电商产业,持续释放电商发展的县域共同富裕红利。
第三,因地制宜实施差异化的电商发展策略。在东部、经济发展水平以及城镇化水平较高的县域,应基于现有优势,积极培育特色产业,重点提升电商发展精准、持续惠及低收入群体的能力。在中西部、经济发展水平以及城镇化水平较低的县域,应继续优化电商发展政策体系,以数字乡村建设为契机,加强电商人才引领培育力度,走“人才引领-邻里示范-全员参与”的发展道路。而东北县域应加快建立健全缩小“数字鸿沟”的体制机制,加快推动数字基础设施建设,特别是加大对低收入群体的数字技能培训力度,使其具备能获取电商红利的数字素养,进而推动电商鸿沟向电商福利转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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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释
(1)本文采用产业结构层次系数表征产业结构高级化水平,计算公式为■;其中,i表示地区,t表示时间,m表示产业,yi,t,m表示产业增加值占该地区生产总值的比例;本文采用泰尔指数表征产业结构合理化水平,计算公式为■;其中,li,t,m表示就业人口比例。该指标不仅能反映三次产业之间的协调程度,还能反映产业结构和就业结构的耦合度,需要说明的是,泰尔指数为负向指标,为便于直观比较分析,本文对该指数进行了(取倒数)正向化处理。
(1)数据来源于中国商务部官方网站,http://egov.mofcom.gov.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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